將活人的胎衣埋在已經選好的風水穴地內是否吉利

2021-03-19 18:26:46 字數 6064 閱讀 7412

1樓:匿名使用者

從風水上這叫生基!這個各地有各地的風俗及解釋。但從風水學上就認為不是很吉利。

如何在公墓中選擇一個吉利的風水墓位

2樓:匿名使用者

風水有一定的科學道理,我們可以理解為人居環境學,這是指陽宅風水。墓地屬陰宅,據說好的地穴可以福廕子孫,可能有我們未知的道理存在,但現今要求火葬,火葬後人體物質已經轉化,與子孫之間的血脈關係已經不存在了,也就不能福廕後人了,所以公墓也就不必過於講究砂穴好壞了,最多看看巒頭、來水去水,以讓活人心安死者長眠為目的。所以現在的風水師也都是注重陽宅,除非有私人墓地的再考慮陰宅吧。

希望對你有幫助。

唐朝到宋朝時期太后死後的喪事禮儀

3樓:琅琊二丫頭

1、太后的詳細葬儀找不到,你寫**的話不用嚴謹到那個程度,建議你按照皇帝的喪儀略微減等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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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喪葬官這個問題,我認為是有的,而且我傾向於皇室主要成員的喪儀上都有喪葬官,只不過品級有差,但是太后的喪儀應當級別不會低,似乎是宗室中地位尊貴親近者。(昭憲杜太后二十七日,靈駕發引,命攝太尉、開封尹光義遣奠,讀哀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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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皇帝幹什麼,我查了下宋史:

①太祖皇后宋氏,太宗至道元年四月二十八日崩。帝出次,素服舉哀,輟朝五日。

②太宗明德皇后李氏,真宗景德元年三月十五日崩。十七日,群臣上表請聽政,凡五上始允。帝去杖、絰,服衰,即御坐,哀動左右。

太常禮院言:「皇后宜準昭憲皇太后禮例,合隨皇帝以日易月之制。

③真宗章穆皇后郭氏,景德四年四月十五日崩。皇帝七日釋服,後改用十三日。

④真宗章惠皇后楊氏。景祐三年十一月五日,保慶皇太后崩。太常禮院言:

「皇帝本服緦麻三月,皇帝、皇后服皆用細布,宗室皆素服、吉帶,大長公主以下亦素服,並常服入內,就次易服,三日而除。」詔以「保祐沖人,加服為小功,五日而除。」

大致看來,皇帝要做的主要就是輟朝,素服(比照一般家庭減等,而且以日易月),按時舉哀。總之就是一般兒子應當做的他也要做,只不過為了不耽誤處理朝政,所以時間要減短,但該辦的事不能不辦,你大致遵循這個思路來推斷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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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妃嬪屬於皇帝的妾,應該不參加外朝的祭奠活動,但應當集中在內宮與外男相隔的地方守靈。

5、大臣皇親,除了安排好致祭詞的,應該不需要說什麼了,否則喪禮會顯得亂糟糟的。比如真宗章獻明肅皇后劉氏,明道二年三月二十七日崩於寶慈殿,遷坐於皇儀殿。三十日,宣遺誥,群臣哭臨,見帝於殿之東廂奉慰。

宗室削杖不散發。中書、樞密、使相比宗室,去斜巾、垂帽、首絰及杖。翰林學士至龍圖閣直學士已上、並節度使、文武二品已上,又去中單及褲。

兩省、御史臺中丞文武百官以下,四腳幅巾、連裳、腰絰。館閣讀書、翰林待詔、伎術官並給孝服。宰相、百官朝晡臨三日,內外命婦朝臨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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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唐宋的喪儀不好找,其實你可以參考下明朝的,尤其是明初那會兒的,一個新朝建立的時候肯定會標榜他繼承漢家正統地位。而且宋禮仿唐禮,唐禮和明禮都是仿漢禮,所以還是源出一脈嘛,人家禮部那麼多人力物力還考證不出來以前是怎麼弄得?

4樓:手機使用者

喪禮制度

[1)死者彌留之際的禮俗:易簧:舊時北京叫換床,即將臨終的病人從自己睡覺的炕上、床上移到正屋的「吉祥床」上。

「吉祥床」用臨時床板,或出錢租用,也有用門板、木板的。古代稱之為「正寢」。如果是年齡50歲以上的人在正屋「壽終」了,就叫「壽終正寢」。

臨終時為什麼要換床?其說不一:有的說是為了沖喜,使病人轉危為安,目的是為了挽救病人;也有人說是擔心病人將床揹走,怕死後一路勞累,這是為死者設身處地地考慮;也有人認為是怕死者的靈魂留在床上,讓人害怕。

死人停放的方向是頭朝西肢向東,臉向上,其含義是今死者奔向西方極樂世界。

更衣:古代稱更衣為小礆,本應在病人確實死亡之後才能舉行。按古禮,三日小殆,五日大殆。

以後多為次日小殆,三日大殖。但後來的更衣,都提前在死亡時的彌留之際。民間的說法是,只有在死者嚥氣之前換上衣服,死者在陰間才能得到這身衣服;如果在嚥氣之後再更衣,死者就得不到這身衣服,相當於是赤身露體了。

實際上可能是因為人死之後,身體變涼僵硬,更衣困難。更衣這一禮制,大體是商周時代定型的。《禮記·土喪記》對死者臉上蓋的、手中握的、腳上穿的、身上裹的、蓋的、系的都有諱細記述

屬紗:根據古代喪俗,半病人瀕臨死亡之時,將一塊新棉置於其口鼻之上,觀察其是否還有呼吸,稱之為「屬紗」,又稱「屆纖」。病人通過屬紗檢驗,如果確實已經斷氣,喪事方能正式開始。

(2)從死亡至小殆的禮俗:病人從死亡到小殆,主要儀式有招魂、休浴、飯含、陳小殆衣及奠小礆撰等。

招魂:古代稱為「復魂」,又稱「復」禮。古人認為,人死不過是靈魂離肉體而去。

通過招魂,有可能使死者復生。這是生者對死者的挽留,實際上是表達親屬願望的一種儀式。具體做法是,由招魂操辦者(復者)拿著死者的壽衣,登上屋頂,面向北方「幽界」三呼死者的名字:

「某某,你回來吧!」反覆三遍,然後將壽衣扔到屋下,由另一人接過壽衣替死者穿上。

休浴:洗頭為休,洗身為浴。這裡所說的「休浴」指的是給剛剛嚥氣的死者洗頭與洗身,包括榨發、剪指等

飯含:人死之後,在死者嘴裡放上珠玉米飯,稱之為飯含。這種禮俗究竟是起於夏代、還是起於商朝,古代學者已經有了分歧,但二代之時飯含用貝、用珠玉還是有大致相同的記載。

到了清代,隨著身份地位的不同,飯含之物的質量與數量都有了更明確的區別:三品以上飯含用小珠玉五,七品以上用金玉屑五,士用金銀屑子,庶人用銀屑三。實際上,窮人百姓根本含不起珠玉,有的以銅錢、有的以紅紙包生米,或用紅紙包茶葉,填人死者口中,這是平民百姓的飯含。

設供桌:人死之後,需立即設供桌於床前,並要點上長明燈,擺上「倒頭飯」,還要燒「倒頭紙」。古人相傳,幽具地府芒芒如夜,必須點燈給亡人照明,人稱「長明燈」。

同時做一碗米飯放在供桌上,人稱「倒頭飯」,插上三根棍,人稱「打狗棒」,飯上再放三個餅,稱為「打狗餅」。傳說明曹地府有餓狗村,亡人是新鬼,路過之時,群狗攔路,有了打狗棒與打狗餅,他們就可以來去自由、順利通過了,漢以後紙做的冥錢開始流行,亡人剛死則要燒錢相送,民間稱為倒頭紙

陳小礆衣及奠小礆撰:小礆即正式為死者穿上入棺的壽衣,這是第二天的主要儀式。主持人將死者的各種衣服共19稱陳列於房中(不必盡用),將酒菜陳於堂下。

然後舉行著裝儀式。死者的親人則要頓足號哭,稱為「哭踴」。隨後以酒食為死者祭奠,此即小殆奠。

與此同時,還要在死者身上蓋上貪,頭下墊上枕,臉上蓋上覆面紙。覆面紙一蓋,小殆即告結束。

(3)報喪、奔喪與弔唁的禮俗:報喪:小殆後,即派人將死者去世的訊息通報其親友,此即「報喪」。

這種報喪的禮俗,白周代起一直延續下來。報喪者不能直接推門而入,要喊親友出門來迎,叩頭後再說明來意,之後方可進屋談話。報喪者除給親友叩頭跪拜外,凡是遇到認識的人都要給對方叩頭,故而人們常說:

「報喪頭滿街流。」對於住在其他村莊或距離較遠的親戚,則派人口頭報喪或書面通知,稱為「報喪貼」或「口報條」;書面報喪發展為以後的「訃文」,近世即寫信寄發或在報刊上刊登訃告。

弔唁:接到親屬、尊長去世的訊息後,應火速趕去表示哀悼,主持或協助料理喪事,或派人前去致意,俗稱奔喪,此即今人所說的弔唁。死者的家屬則要在靈前「哭踴」,即在弔唁者面前表示失去親人的悲痛,並表示對弔唁者的感激之情。

弔唁者則向死者贈送衣被或其他財物,稱為「致遂」或「付贈」。

5樓:匿名使用者

《晉書》卷二十《禮志中》日:「古者天子諸侯葬禮粗備,漢世又多變革。魏晉以下世有改變,大體同漢之制。」

這一時期的喪葬禮儀,依然分成葬前之禮、葬禮、服喪之禮三個階段,在每個階段中的具體程式如沐浴、飯含、停屍、小斂大斂、下棺等亦與漢代基本相同。婦女的喪葬禮儀與男子大體相似,但在男尊女卑的社會風氣下,婦女喪葬亦依附於丈夫,丈夫的社會地位決定了妻子的喪葬規格。若為正妻,可柑葬配食。

一、招魂復魄、沐浴飯含及小斂大斂

魏晉南北朝時期,人死之後,依然先要舉行招魂儀式,即所謂「招魂復魄」。具體做法是,由死者親族持死者的上衣,登其屋頂,左執領,右執腰,向北呼死者的名字,而後將衣拋下。覆於死者身上。

「招魂復魄」是喪禮制度中一項基本內容。

「沐浴」即洗屍。「沐」是洗頭,「浴」是洗身。給死者沐浴,在「招魂復魄」之後進行。

女性死者,用女侍沐浴。除死後沐浴外,還流行死前沐浴。例如,十六國時期,段豐妻慕容氏因不願改嫁,「三日還第,沐浴置酒,言笑自若,至夕,密書其帬帶雲:

『死後當埋我於段氏墓側,若魂魄有知,當歸彼矣。』遂於浴室自縊而死」。

飯含儀式在沐浴儀式之後進行。漢代厚葬,多口含珠玉。魏晉時期,薄葬思想流行,統治階級中反對飯含以珠玉者大有人在。

北朝厚葬之風抬頭,飯含以珠玉的習俗有所回覆,如北魏李預死,其妻常氏「以玉珠二枚晗之,口閉。常謂之曰:『君自雲餐玉有神驗,何故不受晗也?

』言訖齒啟,納珠,因噓屬其口,都無穢氣」。這是妻子為已故丈夫施行飯含儀式。反之,丈夫為巳故妻子施行飯含儀式,也大體如此。

劉熙《釋名·釋喪制》雲:「衣屍棺日斂,斂者斂也。斂藏不復見也。

」斂,有小斂、大斂之分。為死者易衣日小斂,人棺日大斂。《禮記·喪大記》曰,「君夫人卒於路寢」,小斂,「婦人胵帶麻於房中」。

據禮,斂衣須新造,但魏晉南北朝時期戰亂較多。人們往往來不及為死者縫製新衣;與此同時,在社會上薄葬風氣的影響下,死者也往往遺令「斂以時服」,或「斂以舊衣」。隋文帝開皇初,對貴族婦女的斂衣及隨葬品規格作出規定:

「婦人有官品者,亦以其服斂。棺內不得置金銀珠玉。」這種規定是對魏晉南北朝以來貴族婦女喪葬規格的制度化。

大斂用棺有木棺、石棺兩類,而以木棺為常,石棺為罕。例如,北齊顏玉光墓出土的木棺,就是用油松木材製作。遼寧北票北燕馮素弗夫婦合葬墓,就是用的石棺槨。

《宋書》卷五一《宗室傳》載:劉遐「與嫡母殷養女雲敷私通……殷暴病卒,未大殮,口鼻流血,疑遐潛加毒害,為有司所糾」。大殮,即大斂。

劉遐嫡母殷氏屍體尚未裝入棺材而口鼻流血,劉遐的罪行也因此而敗露。

二、奔喪吊哭

魏晉南北朝時期,家裡凡遭遇喪事,鬚髮喪受吊。子女在外地者,聞喪後皆須奔喪,如北魏趙郡太守李淑胤女,范陽盧元禮之妻。神龜元年(518),聞嫡母崔氏卒,舉聲慟絕,姑慮其不濟,乃「親送奔喪……自范陽向洛,八旬方達」。

親戚同宗聞喪後,也常奔喪。江南風俗,凡遭大喪,相近相知的人。三天之內要去弔喪。

如果過了三天而不去弔喪,便被認為是不憐憫喪者的失禮行為,以後即使在路上相遇也互不理睬了。如果因相隔較遠或有其它原因,則應用書信表示弔唁。

弔喪行哭禮是最常見的。一般是主人哭,客人以哭還禮。哭也有不同的哭法,邊哭邊講稱之為號,表示特別傷痛。

江南弔喪時常常一邊哭一邊傾訴衷腸,以示對死者的懷念。北方則呼天搶地,大聲哀嚎,反映出南北風俗的不同。正如《顏氏家訓·風操》所云:

「江南喪哭,時有哀訴之言耳;山東重喪,則唯呼蒼天,期功以下,則唯呼痛深,便是號而不哭。」

南北風俗,逢喪廢樂,以示哀悼。喪期舉樂、飲酒、嬉戲都是有違常禮的。弔喪時,還行執手禮。

然而,曹魏倡導薄葬,逢喪是不廢禮樂的。阮籍遭母喪,裴楷前去弔喪。阮籍「散發箕踞,醉而直視」,裴楷下席於地,哭吊而去。

有人問楷:「凡吊者,主哭,客乃還禮。籍既不哭,君何為哭?

」裴楷回答:「阮籍既方外之人,故不崇禮典。我俗中之士,故以軌儀自居。

」阮籍為竹林名士,遭母喪而不遵喪禮行事,而為人們所原諒。其實阮籍「性至孝,母終,正與人圍棋,對者求止,籍留與決賭。既而飲酒二斗,舉聲一號,**數升。

及將葬,食一蒸肫,飲二斗酒,然後f臨訣,直言窮矣,舉聲一號,因又**數升。毀瘠骨立,殆至滅性」。在常人看來。

阮籍遭母喪,競與人決賭圍棋而不顧,既而又飲酒食肉,違背禮儀習俗,簡直不可思議。然而阮籍是把哀痛隱在心裡,以至於「舉聲一號,**數升」,「毀瘠骨立,殆至滅性」,這是真情的流露,遠勝於那些迂腐地遵從禮教、不哀而故哀的禮教名流。

辦喪事時,要穿喪服。漢族中有各種禮儀規定,要根據與死者血緣關係的親疏遠近,穿著不同的喪服。《儀禮·喪服》載:

喪服有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五種,服制越重,與死者的關係就越親近,喪服就越粗糙,以此來表示程度不等的哀痛之情。斬衰是五服中最重的一等,用最粗的生麻布製成,衣旁和下邊不縫邊,斬斷處外露。齊衰亦用粗麻,但縫邊整齊。

大功,用熟麻布製成,經過加工,故稱功服。小功,用更細的熟麻布製成。緦麻,是五服中最輕的喪服,用精細的熟麻布製成。

東北少數民族夫餘族,「其居喪,男女皆純白,婦人著布面衣,去環佩,大體與中國相彷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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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這種情況,應該避讓,總有個先來後到的道理,畢竟人家是先來的。最好避讓,下策是另擇福地搬遷。絕不可以丟棄骨骸,也不可以壓葬,否則會遭天譴。因果報應不迭,風水師也要遭到一定的天譴,福主也會遭受更大反噬,且後代人會出瘋癲之疾。請風水師選好的墳地,挖到無名屍骨,怎麼辦?埋好,另覓佳穴。你找的地師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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