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該不該把彼此的付出討要回來,該不該算經濟賬

2021-03-19 18:27:14 字數 6156 閱讀 5724

1樓:北京新生利華

沒有必要,算的清嗎?如果有大筆的錢可以算一算,零花的就算了,愛情裡面的付出本來就是無價的,希望採納,謝謝

2樓:致命吸引的天蠍

其實不該,在談戀愛的時候付出是你們自己願意的,沒有人逼你。希望被採納,謝謝

3樓:侯婕小黑

不應該,畢竟人是感情動物,不是金錢動物,都付出過真心

4樓:方璃

不該,別再在對方心裡留下不好的印象了!

談戀愛如何處理好經濟問題? 20

5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談戀愛都是男方被動的付出經濟的,不然真談不攏的,人家說你回小氣斤斤計較,這個沒有aa制的答說法,國內**就是這樣,除非你女朋友經濟寬裕,而且善解人意,知道你沒有多少錢,主動的承擔一些,或者拿錢給你,其他沒有辦法,你只能自己消化經濟經濟方面的問題。

6樓:暘暘微笑

1、合理規劃自己的經濟收入,找到適合自己的理財方案2、你剛工作沒多久,收入本回

來就不多

3、仔細答想想,適當減少開支,比如那些可有可無的開銷4、跟女朋友說明情況,不要擔心會離你而去。你說明了,她愛你,會接受的,並且會和你一起努力;她不愛你,你也正好趁這個機會看清楚,瞭解你女朋友

5、你的或者你們的未來還長著呢,不能一開始就這樣

7樓:綠龍騎士

你要開誠佈公地,但又以一些間接地方式向她表達你目前生活上經濟有些拮

回據的狀態...

你每天理所答當然的吃喝玩樂埋單她都習慣了,人家也不知道你是目前這種經濟狀態啊,既然你都瞭解她不是一個太在意物質的好女生,這就不存在這個困難了啊,關鍵是你的表達方式;

比如說,你和她去吃飯,吃飯的過程中你就看著她吃或者是夾給他吃,自己少吃或者多吃,吃完了你和服務員說打包吃不完的你帶走,稍微心細點的女孩子肯定問你呀,為什麼這麼節省呢?

到時候你呵呵笑笑裝裝傻不好意思之類的,人家不就懂了麼...水到渠成,多在一些小細節上下點功夫,她如果真的喜歡你並且愛你,肯定會理解的,下次你去約她她一定給你埋單的。

當然男人做人也不能太沒風度,禮尚外來這個你應該還是承受得起吧?而且這樣你們感情會越來越緊密地。

戀愛這種東西,物質上的東西部能計較太多,但也不能完全不考慮,總之是要合理的利用旁聽側擊隔山打牛的戰術去應對細節上的變化,達到最完滿的實戰效果!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8樓:天馬山莊

兄弟,甜蜜幸福的生活值得好好珍惜,也祝福你們!

不過需要一定的技巧

版,處理好生活和相處的權細節,細水長流嘛!

對你的問題,有幾點建議:

基礎要素,要真心疼愛女朋友——女孩是水做的,溫柔體貼和細心是真正的美!通過你的疼愛能讓她發揮出本質美德。

技巧要素,把握尺度不能過度寵溺——這需要技巧(語言與行為上都需要),女人或者說是關係的變壞,都是從過度縱容開始的。關於你說的花錢問題,有時候你可以適當表現「懶惰」,讓她意識到買單的需要,這其實是給機會她「當家做主」,是好事。

關鍵要素,把握原則,張弛有度——作為男人和將來家庭支柱,做事一定要有原則,否則家庭就容易「一盤散沙」,一些問題該說的就需要明確提出來溝通,溝通是王道,但畢竟是親人,所以需要真誠。

決定要素,溝通、真誠——上面提到了,人非完人,相處中一定會有矛盾和摩擦,需要包容與溝通。

完美要素,共同愛好與目標——拍拖的人總會聽到一些美妙的詞:山盟海誓,相濡以沫,同舟共濟。找到共同的東西,摩擦自然就少了,矛盾自然就解決了。

簡單聊聊,希望你們幸福美滿~

9樓:囊就跟桑桑扥

戀愛的一開始,都在營造美好的假象錢 這個字更是說都不能說出口,彷彿一把這個字版說出來權,這段愛情就俗氣掉了。這個時候最應該花錢的是男方,雖然說在這個男女平等的時代,各付各的很正常。但是在熱戀初期的話還是男生負責絕大部分吧,一方面是中國的傳統文化的紳士風度決定的,另一方面不花錢就想追女孩子,那永遠也追不到。

有時候女生並不在乎男生為她花了多少錢,她要的是男生肯為她付出的態度!

穩定交往期的經濟關係是需要雙方共同維護了。戀愛中正確的經濟觀就是:男人負責約會中花費的大頭,女人負責剩下的部分。

但這種情況應該是在戀愛穩定期才會出現的了基本能在金錢上維持一個比較平衡的關係,雙方都懂得適時適度的付出,不會只是單方一味地買單。自己的生活花銷、個人物品自己負責,共同的約會支出共同承擔

10樓:運營狂人

1、不管是男生還是女生,在談戀愛的過程當中,切忌一味的遷就對方。如果你一味的遷就對方,當某一天你沒有遷就他了,那麼他就會覺得你不在意他,不喜歡他了,他就很有可能跟你翻臉。

2、男女雙方談戀愛,一定要雙方都有所付出,沒有付出的那一方,對這段感情肯定是不太重視的。所以建議你,偶爾試探以下她的想法,(比如,忘記帶錢包了,她還能不幫忙買單?恰好在此時看看她的反應,就能判斷出,她對這段感情的重視程度)

如果有幫助,請採納!!!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要很喜歡她就努力賺錢。

但講真的。快點談完戀愛結婚。回頭有自己的家回家才是過日子。

12樓:號子

要誠布公些間接式向表達目前經濟些拮据狀態...

每理所吃喝玩樂埋單都習慣家知道目前種經濟狀態啊既都解太意物質存困難啊關鍵表示式;

比說吃飯吃飯程看著吃或者夾給吃自少吃或者吃吃完服務員說打包吃完帶走稍微細點孩肯定問呀節省呢

候呵呵笑笑裝裝傻意思類家懂...水渠些細節點功夫真喜歡並且肯定理解約定給埋單

男做能太沒風度禮尚外應該承受起吧且情越越緊密

戀種東西物質東西部能計較太能完全考慮總要合理利用旁聽側擊隔山打牛戰術應細節變化達完滿實戰效!

希望所幫助~

13樓:匿名使用者

謹記切勿不要打腫臉充胖子,對待女生就是要真心實意的,有多少粉就做多大的餅,過生日實在不行自己手工diy一個小物件送給她都行。如果說你愛她,你想跟她好好的在一起,你就必須努力,並且是兩個人一同努力。為了你倆美好的未來去奮鬥。

當然,如果她不理解你或者不支援你,你也要考慮一下你自己的後路,兩個人的努力肯定比一個人要輕鬆,主要看你自己是怎麼想的。珍重。

14樓:匿名使用者

1.不要每天都接他下班;2.不需要每天陪她吃飯。

找些理由,隔三差五地陪;3.請客吃飯,簡單些;4.儘量不要遠行而 開房;5.

多聽聽你姐姐的意見;6.方便的話,請她到你姐姐家吃飯。倘若每次她都理所當然地吃你的、用你的,從來沒有禮尚往來,那麼需要考慮是否繼續交往了。

15樓:天水綠竹

廢話,吃飯、玩、開房當然得你花錢啊!

經濟處理方法:有多錢花多錢,不要花出超過自己能力範圍之外的就行

再說,你這是談戀愛,花就花吧。 又不是奔著結婚的目的去的

16樓:無憂配

最好是經濟獨立,不要總是一味的依賴一方。感情是需要雙方的付出維繫的,一個人總是付出的話遲早會累的,這樣久而久之就會出現分歧,最後的結果可能就是分手了。

17樓:慢慢滿

這個看你經濟能力,適度而行。如果出去都是你買單,她都沒有考慮過你的話,那你要好好反思下為什麼。因為,談戀愛,雙方是平等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出去玩吃飯啥的小開銷應該男方負責,涉及到大金額的在承受範圍之外的可以考慮aa

19樓:潮洋來吧

真正愛你,想跟你在一起交往的,時間長了 姑娘也會考慮這一點的,兩人也可以開誠佈公的談談,但是前提 男的 不要是個小氣鬼 每天吃個飯也算不了什麼事 我一月5000多,給我女朋友買件衣服 花了4800,如果真是你老婆 愛你的,自已不吃不喝 把老婆養的好好的 也沒什麼關係

20樓:夏姐

戀愛,我覺得是真心的話,根本不用計較這個經濟問題了,你的錢她得錢,都應該是一樣的

21樓:染飛行軌道翹

結局解讀故事脈絡ta說

22樓:諍骨

看來你都沒試過他的金錢觀,戀愛中這點還是蠻重要的

23樓:盧

嗯....向她表達出你多麼想跟她有個家,有個美好的未來。從現在起,你們要為你們自己的未來奮鬥、努力、節約。

你希望她能和你一起每個月能省出一筆錢來作為你們的愛情**,以備一些奢侈的花銷。我想,她會和你一起努力創造屬於你們自己的明天的。祝你好運哦,把我的好運也給你~~~(*^__^*) 嘻嘻……

24樓:寥宴會兄

第117回 阻超凡佳人雙護玉 欣聚黨惡子獨承家 第118回 記微嫌舅兄欺弱女 驚謎語妻妾諫痴人

雙方在談戀愛時,男方自願給女方花的錢,分手後女方有無法律義務償還?

25樓:孤九i小童鞋

這個要看情況處理,戀愛、同居期間常見的經濟糾紛有三類。

第一類是因戀愛同居產生的經濟糾紛;

第二類是戀愛期間贈與的戒指、服飾、金錢甚至汽車房產等大額財產,戀愛結束後贈與的財產能否要回;

第三類是以結婚為目的贈與的彩禮。

不同的情形法律規定也不相同。

1.同居期間財物混同適用《物權法》的共有關係

同居關係不受《婚姻法》保護,不產生夫妻之間的婚姻權利義務。

但同居期間雙方因共同生活,發生財物混同的情況,適用《物權法》第八章的共有關係。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2.戀愛期間贈與適用《合同法》,車房在權利轉移前可撤銷

對於戀愛期間贈與的戒指、服飾、包包、金錢等,其性質區別於彩禮。「一般認為戀愛期間的財產贈與,一經交付即完成贈與,贈與人要求返還,法院一般不予支援。

如果贈與的是車、房,如果沒有辦理過戶登記手續,根據《合同法》第186條的規定,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但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後,想撤銷贈與,要回房車比較困難。

如果一方認為給對方的錢是借款,應有借條等書面證據,法院可憑藉貸關係的證據,要求對方返還。

3.返還彩禮 三種情形應支援

還有一種較常見的糾紛,就是以結婚為目的贈與的彩禮。彩禮是一種特定的婚前財產的贈與,可以看成是附條件的贈與。

「確定是否為彩禮性質,要考慮當地風俗習慣,一般不能隨意將彩禮的範圍擴大到所有婚前贈與的財產。」

對彩禮的返還,根據最高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條的規定,如果查明屬於下面三種情形,法院應當予以支援: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26樓:熱心網友

女方是沒有法律義務償還的。

(1)但從道德角度出發,戀愛期間男方自願給女方花的錢,要根據不同情況處理。

(2)如果屬於小禮物,可以不歸還。如果價值較高的,應當歸還。

1、戀愛期互贈小禮物:戀愛時互贈小禮物、小禮品,分手時索回的,法院不予支援。當然,因為小物件鬧上法庭的,也不多見。

2、戀愛期贈與貴重物品:戀愛期間贈與貴重物品,雙方反目時,可以起訴索回。

(1)這種贈與實質上是一種默示的附條件贈與,即附加了締結婚姻、步入婚姻的暗含條件。

(2)如果雙方婚前分手,即該條件未能成就,一方仍佔有該貴重財產就沒有法律依據,構成法律上的不當得利。

3、戀愛是兩個人互相愛慕行動的表現。在不同的時代有不同定義,現代定義為無論性別的兩個人基於一定條件和共同戀愛的人生理想,在各自內心形成的對對方最真摯的仰慕,並渴望對方成為自己終生伴侶最強烈、最穩定、最專一的感情。

擴充套件資料:

戀愛、結婚須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

1、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3、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4、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5、第九條 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6、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3)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的。

(4)未到法定婚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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