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冠不整,恕不接待是否侵犯消費者權益?請提供法律依據

2021-03-19 18:29:23 字數 684 閱讀 7822

1樓:匿名使用者

這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一般說來,依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第四條「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第十條「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第二十四條「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宣告、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經營者提出「衣冠不整,恕不接待」是侵害了消費者平等、公平交易的權利。

但是對於某些針對特定的消費人群提供服務的特定的經營場所,經營者提出相應的服務條件,事實上也是在維護特定的消費者的權益,是否把這種服務條件認定為「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就值得商榷了。

衣冠不整,恕不接待侵犯了消費者的什麼權利?

2樓:三隻腳的大烏鴉

不侵權。

餐飲行為其實就是雙方的合同行為,合同雙方有權提前對合同對方設定一些限制性條件,不符合限制性條件的,合同一方有權拒絕與對方簽訂合同提供服務。對飯店來說,飯店有權選擇自己願意提供服務的顧客。

有些ktv等娛樂公司招聘說——衣冠不整者恕不接待是什麼意思?

3樓:小哈伲

大凡星級賓館飯店都有這樣的標誌牌

一個出入高階酒店這樣公共場合的人倘若衣衫不整會破壞整個環境的氣氛,與周圍環境極不協調,這種行為也是對酒店客人及服務提供者不尊重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