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不能背課文,罰抄20遍,老師的行為侵犯了

2021-05-10 11:49:36 字數 3467 閱讀 6047

1樓:縱橫無語

這麼說吧,你覺得侵犯了你的權利,但是你有沒有想過,老師為什麼罰你?

在說侵犯吧,目前來講20遍課文你去教育告他體罰學生,兩種情況

一。你贏了,但是老師那個圈子傳開了,以後所有老師都不會管你了,相信你一個課文都背不來的學生成績也好不到**去,就這樣不能說你一輩子毀了,但起碼你父母在別人詢問你成績的時候抬不起頭來

二。你輸掉了。但是你還是在老師那個圈子傳開了,然後所有老師還是不管你了,下場基本上跟第一種沒區別

做學生就要有一個做學生的樣子。不想老師罰你,做好老師佈置的作業,指望著老師不管你,其實最終害的還是你自己。你老師可能嚴厲了一些,但是他出發的初衷是什麼,我想你應該明白的

努力讀書吧,雖然並不能說書讀的越多越好,但最起碼的你要端正自己的身份。

老師罰抄學生,多少遍以上算犯法?

2樓:七色彩虹之毛毛

老師罰抄學生,多少遍以上算犯法,法律沒有明確規定。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沒有說明罰抄學生算違法,教師違反的法律行為詳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三十七條。

第三十七條    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

(二)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教師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所列情形之一,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裡的寫的是變相體罰,老師違反法律規定的情況詳見第六十三條。

第六十三條    學校、幼兒園、託兒所教職員工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為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處分。

擴充套件資料: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

第十八條 學校應當尊重未成年學生受教育的權利,關心、愛護學生,對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應當耐心教育、幫助,不得歧視,不得違反法律和國家規定開除未成年學生。

第二十一條 學校、幼兒園、託兒所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第八條    教師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四)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六)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業務水平。

三、未成年人保**和教師法的區別:

1、適用物件不同

未成年人保**適用於未成年人。

教師法適用於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中專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教師。

2、目的不同

未成年人保**是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教師法是為了保障教師的合法權益。

3樓:牟利蜜茶

不存在多少遍,只要是造成明顯身心傷害的體罰,不論來自父母或教育人員,均會被視為虐待兒童的犯罪。但世界各國對後果不大的體罰看法則有不同。有些歐洲國家禁止一切形式的體罰,其他國家則默許許父母進行輕微體罰(例如用手心抽打屁股)。

擴充套件資料

1、《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

第二十一條 學校、幼兒園、託兒所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2、《義務教育法》

第二十九條 教師在教育教學中應當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的充分發展。

3、《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規定》

第十六條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學管理中,有采取適當方式對學生進行批評教育的權利。

4樓:匿名使用者

體罰是指通過對人身體的責罰,特別是造成疼痛,來進行懲罰或教育的行為。

這個基本上時因人而已,如果老師對學生罰抄造成了學生身體上的不適,或是精神上造成傷害,這都是可以到教育局去投訴的·

5樓:夏楓丶

《未成年人保**》第15條明確規定:「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體罰學生,是指教師以暴力的方法或以暴力相威脅,或以其他強制性的手段,侵害學生的身體健康的侵權行為。

如果教師對學生採取罰站、罰跪、揪著耳朵拽出教室、放學不讓回家、罰寫作業幾十遍甚至上百遍等措施,嚴重傷害學生、幼兒身體健康的,也應屬於法律禁止的「體罰、變相體罰或其他侮辱人格的行為。」教師偶爾輕微體罰學生、沒有後果且經教育改正的,不屬於違法行為。 情節屬於變相體罰

6樓:國基網騙大隊長

體罰其實很過分,很多老師都愛體罰學生,根本沒注意法律這方面,學生也不敢舉報。

7樓:匿名使用者

罰抄就已經算犯法了,因為根據學校保護上的內容說,老師是不可以體罰學生的!

8樓:匿名使用者

抄了很多就是體罰了,但是就是讓你抄,體罰你了,犯法了,你也不可能去告他,給他鬧說他是犯法,反而對你沒好處。。

9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老師罰學生了,就算犯法。

10樓:uuty樂園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

第二十一條 學校、幼兒園、託兒所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罰抄屬於變相體罰,你有追訴權!

高一學生由於不背書,被老師罰抄30遍課文,並要求在兩天之後交!遲交

11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算了,只是這樣的體罰家長也不會講什麼的,讓我想起來我小的時候了,也是抄了不知道多少,進行時是一種無法言語的痛苦,現在想想很美好,但你也許還沒有明白老師的意思,他們最終的目的是讓你有這樣的意識去做,在他的期限內最大程度的去做,真的不能完成,也真誠的去向老師道歉,難道你真想把它當做高利貸一樣的還下去嗎,還不完的,看的是你的那個心

12樓:哭叻誰哄

乖乖抄吧,是體罰你也沒有辦法啊。哪都這樣

13樓:遼寧遼陽小草

算體罰。你要儘快完成,並且下次要主動背書,對你會有好處的。等你上了大學,回憶起這事,也是很美好的。加油吧!願意聽到你的好訊息。

14樓:拉丁舞

妙招1:裝病,讓家長打**給語文老師,就說,語文老師好,孩子嚇病了,發高燒,滿嘴胡言亂語,說,我會按時完成作業的,老師快救救孩子吧。

妙招2:用手機給老師發資訊,向老師請教,如果老師罰學生抄課文怎麼辦?如果回答的好,就順水推舟,如果說,你活該。請實施妙招一。呵呵呵

學生沒有用心背書,老師就罰抄課本十遍。學生該怎麼做

這看上去大陸老師的舉動 還記得我們當初將英語課文超過200多遍 方法有很多啊 想偷懶的 用影印紙抄寫 根據紙頭的質量可以少抄幾遍用兩隻筆寫字 少寫一班 理智方法 讓家長與老師嘗試溝通或者作出保證學生自己承認錯誤挑戰老師的同情心 激動辦法 找出證據 到教育局告老師 體罰 最後那老師離開了我們學校 根據...

老師讓學生罰抄是違法的。然後的話如果說我一首古詩寫錯了字,老師讓我抄50遍,我該怎麼辦

丁香結 是宗璞寫的一篇散文,作者描寫了城裡街道旁 宅院裡 城外校園裡 他住了三十年的斗室外丁香的不同形態,表達自己對丁香的喜愛讚美之情,由物及情,最後寫到丁香結是每個人一輩子中都有的不順心的事,而我們能做的是採取樂觀豁達的心態去對待。作者面對丁香,一反古人的情感,並不是一味地哀愁,更沒有產生抱怨生活...

大一學生,想學好英語,背了一段時間的英語課文了,但覺得課文每篇都800到有點長,有人說還

開卷有益,說是課本不經典,純屬胡扯,課文字數多了,你就一段一段的背,要不就一句一句的背,語言就這樣,你說話也不是一掬一句的說著嗎,吃飯也不是一口一口的在吃嗎?不要在糾結在經典上,可本課文不是還有老師講嗎?這不好嗎?多分析句子結構,不要背誦,經典句子類似與漢語中的諺語名言之類的可以背一下。要背的是單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