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用114KW絞車屬於國家明令禁止的淘汰產品嗎

2021-05-11 14:50:28 字數 918 閱讀 1739

1樓:礦井提升機_楊

你好!11.4kw絞車是jd-1排程絞車,現在不屬於國家命令禁止的淘汰產品。可以使用。

以下為****監管總局下發的檔案,請對號入座:

金屬非金屬礦山禁止使用的裝置及工藝目錄

(第一批)

(2023年9月6日釋出)

新建、改建、擴建的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一律禁止使用下列裝置及工藝,現有生產地下礦山在用的下列裝置及工藝,按照規定時限予以強制淘汰。

1.非定型豎井罐籠(自發布之日起一年後禁止使用)

2.φ1.2米以下(不含φ1.2米)用於升降人員的提升絞車(自發布之日起一年後禁止使用)

3.kj型礦井提升機(自發布之日起一年後禁止使用)

4.jka型礦井提升機(自發布之日起一年後禁止使用)

5.xkt型礦井提升機(自發布之日起一年後禁止使用)

6.jtk型礦用提升絞車(自發布之日起一年半後禁止用於主提升)

7.帶式制動礦用提升絞車(自發布之日起立即禁止用於主提升)

8.單電機驅動、司機室周邊敞開式的3噸及以下直流架線礦用電機車(自發布之日起一年後禁止使用)

9.油斷路器(自發布之日起立即禁止使用)

10.非阻燃電纜(含強、弱電)(自發布之日起一年後禁止使用)

11.非阻燃風筒(自發布之日起半年後禁止使用)

12.非阻燃輸送帶(自發布之日起一年後禁止使用)

13.非礦用區域性通風機(自發布之日起半年後禁止使用)

14.主要井巷木支護(新掘、維修井巷自發布之日起立即禁止使用)

16. zh15隔絕式化學氧自救器(自發布之日起立即禁止使用)

17.一氧化碳過濾式自救器(自發布之日起半年後禁止使用)

18.空場法採礦(無底柱採礦法)採場內人工裝運作業(自發布之日起一年後禁止使用)

19.橫撐支柱採礦法(自發布之日起立即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