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第10章23節希望懂得解釋的幫忙解釋一下

2021-05-29 01:45:55 字數 5244 閱讀 6051

1樓:匿名使用者

**警告門徒要逃避未到時機的殉道,逼迫未變得太大之前,就要離開。我們須完成許多工作,也須要接觸許多人,這些工作直到**再來才會完成,惟有在他回來之後,整個世界才會曉得他的真正身分(靈脩版聖經註釋)

聖經書中馬太福音第十章第十節中寫到叫他們看也看不也聽不明的意思是什麼?

2樓:學謙卑的心

聖經馬太福音,13章. 13所以我用比喻對他們講,是因他們看也看不見,聽也聽不見,也不明白。

馬太福音10章34節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請幫解釋一下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

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

答:請看下文,當為真理而相爭,愛世界過於愛**的,不配做門徒,因此會有家人與朋友反對。

路12:51 你們以為我來,是叫地上太平嗎?我告訴你們,不是,乃是叫人分爭。

路12:52 從今以後,一家五個人將要分爭,三個人和兩個人相爭,兩個人和三個人相爭。

路12:53 父親和兒子相爭,兒子和父親相爭。母親和女兒相爭,女兒和母親相爭。婆婆和媳婦相爭,媳婦和婆婆相爭。

太10:35-38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 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不揹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

4樓:艾沙

因為真正跟隨耶穌的人,都會被這個世界所棄絕。

5樓:微gi斯

就是他的到來是矛盾的,既可以帶來和平但也可能是會帶來災難,聖經裡我的理解是人是充滿矛盾的,事物都是充滿矛盾的

幫忙解釋一下《馬太福音》7章21----23節,謝謝

6樓:匿名使用者

原文:【馬太福音7:21】「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馬太福音7:22】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

【馬太福音7:23】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釋義:

馬太福音7:21

這段講不是每個談論天國的人都是神國的子民。耶穌注重我們的行動過於我們的言論,盼望我們不單談公義,更要行公義。我們只有實踐真道,才可以經得起人生的風浪。

(有關房子比喻人生,請參7:24。)你所行的跟你所相信的是不能分開的。

遵行我天父旨意:耶穌強調說遵行天父旨意是進入天國的一個條件(比較22~27節;19:16~26;25:

31~46),但這絲毫不意味著我們僅僅憑靠自己的努力和行為就能賺得或配得永生。原因有以下幾點:

1.神的赦罪之恩藉著信心和悔改臨到我們,而**的憐憫和贖罪之死卻是成就這一切的基礎(參26:28注;路15:11~32;18:9~14)。

2.順服神旨意是得救的一個持續不變的前提條件,**同時又宣告得救是本乎恩。因而我們需要不斷地禱告,接受救恩並藉著真實的信心和實在的行動將它實踐出來。

我們看到,主禱文(6:9~13)及主對信徒的許多其它勸勉都在激勵我們要治死罪並將身體獻給神當做活祭(比較羅6:1~23;8:

1~17;12:1~2;參太5:6;有關飢渴慕義的註釋;參「神的旨意」一文)。

3.靠著神榮耀的恩典和能力以及在**裡賜給我們的豐盛生命,我們才能遵行神的旨意,活出義的生活:例如,神透過耶穌**把他的恩典能力和屬靈的生命持續不斷地給了我們(弗2:

5)。聖經上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弗2:

8~10)。

4.神因著他救贖工作的緣故,總在幫助我們順服他的旨意,「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執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參腓2:13注)。

然而神的恩惠並不廢掉人的責任和行動,我們必須對神所賜完美的順服之心報以積極的迴應(弗4:22~32;猶20~21,24節;參腓2:12注)。

因為人的自由意志,我們有可能拒絕神恩惠、拒絕靠著**親近神(參來7:25注)及拒絕禱告和順服神(參5:6注;參「信心與恩典」一文)。

馬太福音7:22

這段福音耶穌鄭重其事地指出,教會中會有「許多」人奉他的名傳道,以神的僕人自居,然而他卻從不認識這些人(23節)。教會領袖(或任何信徒)必須完全忠於神話語所啟示的真理和公義才能免受末世的迷惑(參啟22:19注),另外也不能以「事工的成敗」為衡量與**關係好壞親疏的標準。

馬太福音7:23

這節**清楚地告訴世人,即使是那些奉主名傳道、趕逐汙鬼並行許多異能的傳道人,都可能沒有真正得救。

1.聖經教導,撒但在我們這個時代也能給人火熱傳福音、熱切尋求公義和行神蹟異能的能力和影響力。保羅曾警戒我們「撒但也裝作光明的天使。

所以,他的差役若裝作仁義的差役,也不算為希奇」(林後11:14~15;比較太24:24)。

保羅清楚地指出,外表大有能力的膏抹也有可能是「撒但的運動」(參帖後2:9~10;啟13:3,12;參「假師傅」一文)。

2.很多時候神超越撒但藉著假先知所做的工作,使那些真誠迴應神話語的人依然得著救恩或醫治(參腓1:15~18)。

神滿心盼望傳福音的人清潔正直(提前3:1~7);但是,當**或道德敗壞的人傳講神的話語時,神仍能在那些信靠耶穌、接受他話語的人心中做工。神不認可那些不義的傳道人,只認可聖經真理和那些憑信心接受真理的人。

7樓:匿名使用者

七21 主耶穌跟著警告那些假稱已認他為救主,卻未曾悔改得救的人。稱呼耶穌為「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只有那些遵行神旨意的人,才能進天國。

遵行神旨意的第一步是相信主耶穌(約六29)。

七22、23 當審判那日,有許多非信徒站在**面前(啟二○11~15),訴說自己曾奉神的名傳道、趕鬼、行許多異能。可是,他們無論怎樣鄭重宣告,也是枉然無用。耶穌要明明的告訴他們,他從來不認識他們。

這些**讓我們知道不是一切的神蹟都出於神,也不是所有行奇事的人都得到神的認可。神蹟不過是指能行出超自然的能力。這種能力可以來自神或出於撒但。

撒但可以授權他的差役,讓他們暫時趕走邪靈,為要製造假象,使人以為神蹟是出自神的。他不會使他的國**,只不過為將來設下更厲害的圈套,進行攻擊吧了。

8樓:宋佳友

21節這裡遵行天父的旨意的人,指的是,既有信心又有好行為的**徒,聽道不如行道,神的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的!上帝是聖潔的,罪人也可以稱呼主的名!魔鬼也認識耶穌!但不能都進天國

22節這裡主要指的是假的牧羊人,一味地講恩典,不講公義,只講救恩,不講審判,只講天堂,不講地獄的,都不算真正的牧羊人!反之也一樣!

耶穌是既講天堂,也講地獄,既登山論福,也登山論禍,既憐憫人,也懲罰人。

還記得舊約出埃及記和申命記裡,摩西帶領以色列民兩次宣讀律法的時候嗎?站在山的兩面,一頭是守誡命得福,另一頭是違誡命遭禍!

23節以色列民出埃及地,頭一波的那批人,最後只有2人成功進入了迦南。你可以回頭去看看是為何?新約也一樣,耶穌說,要進窄門,不然就去不得天堂。

不能言行合一,就不配進天堂,光是信,沒有信的行為;光有信的行為,沒有信心,都是不行的!

只要耶穌不認可,就無法進天堂,但也不等於一定會下地獄,除非,到了末了,只有天堂和地獄。耶穌只說,離開我去吧!沒說下地獄。也許會落在天堂外的黑暗裡也說不定!

馬太福音10章34一35節請幫忙解釋一下。清楚一點

9樓:鵂鷳鵩

叫:拋擲、帶來。

動刀兵:,原文是『帶來劍』,並非指『軍事衝突』, 而應該就是指 10:35-36節的狀況。

10:35-36 節的背景是 ( 彌 7:6) ,在猶太人中,早就把這一節聖經解 釋為彌賽亞來臨時所要產生的分別作用。

但是馬太所引用的**不是希 伯來文聖經,也不是七十士譯本,因此有學者認為在當時可能彌迦書還 有其他的型態流傳。

生疏 :** 、一分為二 、 分開 。

媳婦 :原意是 『新郎』 ,不過在此可能是指『與婆婆同住的新娘』

耶穌帶來的和平,並非那種掩飾彼此歧見而粉飾出來的和諧。選擇跟隨耶穌的人和不跟隨耶穌的人之間一定會有矛盾和不和,但我們可以盼望總有一天矛盾可以化解 。委身**可能會使我們與朋友和所愛的人分隔。

耶穌這樣說並不是鼓勵我們違背父母或在家中引起紛爭,反而顯明他要求我們作決定。由於有些人跟從他,有些則拒絕,兩者之間必引起無可避免的衝突。當我們背起十字架跟從他,我們與別人不同的價值觀、道德、目標和決定,就必使我們與他人有距離。

不要忽略你的家人,但也不要忘記你對神的委身比他們更重要,他應該在你生命的首位。

馬太福音十章二十六節至三十一節**大意

10樓:哈gs嘍

10:26 所以,不要怕他們。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

10:27 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你們耳中所聽的,要在房上宣揚出來。

10:28 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

10:29 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嗎?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

10:30 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

10:31 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

一○26、27 主三次叫跟從他的人不要害怕(26、28、31節)。首先,他們不應怕那似乎得勝的敵人;將來他要在榮耀中降臨,證實他是得勝的主。福音在那時是掩蓋不為人知的,而主的教訓也是較隱藏的。

過不久,門徒便要大膽地宣講**的資訊,這資訊是主暗中私下告訴他們的。

一○28 第二,門徒不應怕那些狂暴之徒。他們最多不過是殺身體。對於**徒來說,肉體之死並不是大悲劇。

既是與**同死,便好得無比了。死不過是脫離了罪惡、憂傷、疾病、苦楚和肉身,而轉為進入榮耀的永恆。故此,就算惡人在神的兒女身上作了壞透不堪的事,其實反倒是最美的事。

門徒不應害怕那些人,相反,他們應害怕那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主。這是最大的損失──永遠與神、**和盼望隔絕。我們無法計算屬靈的死有多少損失,但卻要不惜一切來避免這樣的結局。

本節中,耶穌的一番話促使我們記起聖徒諾克斯的墓誌銘中所述:「在這裡躺著的人害怕神到了一個地步,他不害怕任何人。」

一○29 門徒在熾烈的審判中,可以信得過神的看顧。主耶穌用遍地可見的麻雀來解釋他必看顧。兩個微不足道的麻雀是賣一分銀子,但若父不許,即沒有他的贊同或在場,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

正如有人曾說:「神出席每一隻麻雀的喪禮。」

一○30、31 親自看顧小麻雀的神,同樣能準確知道他每一個兒女的頭髮有多少根。故然一根頭髮比不上一隻麻雀的價值。這說明神的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那麼,又何須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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