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前女友分手費需要法律援助前女友分手後讓我給分手費,不然就來我家鬧事,還揚言要在我爸媽家小區罵我們,她要是來了,對我有啥不好

2021-03-19 18:35:43 字數 4760 閱讀 6825

1樓:元一律師事務所

您好:首先,您得了解她行為的性質:

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必須具有非法強索他人財物的目的。

你要是認為她是敲詐勒索,則你需要證明她敲詐的情節,以及被勒索的錢財的數目(匯款憑證),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即可。

談戀愛是自由的,沒什麼耽誤不耽誤,所以既然選擇了分手,你就不要覺得你欠她什麼東西,需要以財物的形式進行補償;關於已補償的事實,建議您跟現在的女友坦白,爭取現在女友的理解和支援。

解決這個事情很簡單吧,跟她直接了當談,就說不再與她有任何關係的往來,以後再也不會匯款了,若她再糾纏,就到公安機關報案,相關錄音、匯款等記錄當作證據交給公安機關,讓她慢慢考慮、權衡利弊。

若有什麼其他法律問題,可以直接追問我。

若有幫助,請採納,謝謝!

2樓:浪漫小夏天

本來分手費事沒有法律依據的,可給可不給。可是關鍵在於你同意給她分手費,即作出了承諾,具有法律效力。

對男女雙方解除戀愛、同居、婚約以及婚姻關係時,雙方約定或一方承諾給付分手費行為的合法性分析,應從兩方面來把握:①主觀方面。雙方約定或一方承諾給付分手費,應完全出於男女雙方特別是給付分手費一方的內心自願,是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並非出於當事人的內心壓力或精神恐懼而作出的約定或承諾。

②客觀方面。雙方約定或一方承諾給付分手費的行為,客觀上應當是當事人在沒有受到任何威脅、恐嚇或脅迫等情形下作出的,也就是說在正常狀態下雙方約定或一方承諾給付分手費。同時,合同法規定 「有下例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欺詐、脅迫手段訂立合同。

男女雙方解除戀愛、同居、婚約以及婚姻關係時,雙方約定或一方承諾給付分手費,其實質是建立合同關係,雙方約定或一方承諾給付分手費的行為是訂立民事合同行為。所以,如果男女雙方不能繼續維持戀愛、同居、婚約以及婚姻關係時,一方要求解除關係,而對方則以吵鬧、尋死、家庭暴力以及虐待其他家庭人員等方式,脅迫要求解除關係一方簽定協議或者出具欠條、借條等給付分手費,那麼,以如此手段取得的分手費應系無效分手費。正如本文引子中專家指出,如果受脅迫,則不應保護。

當然,主張受脅迫一方應當提供充分證據證明雙方約定或單方承諾給付分手費時,受到對方的脅迫。

3樓:安谷

怕什麼,你以後一分錢也不用給她,看看她往後怎麼折騰。別害怕,越害怕死就死得越難看!你把手機號換了吧,有什麼大不了的!

她要是真心愛過你,是絕不會這樣難為你的。她眼裡就知道錢。

4樓:向大家請教了

分手費是得不到法律支援的,。。。。。。

5樓:自在取捨

所謂「分手費」在司法實踐中一般是指戀愛中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分手要求,應另一方要求賠償的一定金額,通常指「青春損失費」或「青春補償費」,這種費用是於法無據,不受法律保護的。戀愛是雙方自願的行為,分手也是一樣,結婚與不結婚更是要雙方自願。一方不願意,另一方是不能以任何方式進行威脅、脅迫的。

其實,男人,只要狠,就沒有什麼做不成的。確定是要分手,也不想藕斷絲連,對方要糾纏,就無需留什麼好印象,不要再給對方留一絲希望。只管惡語相向,暴力相加,很快就什麼都解決了。

女人巴不得逃得遠遠的,再也不想看到你。還有,提前要和父母把事情講清楚,取得理解和支援,父母總會偏袒自己的子女。對於想要借事要挾的,就只管讓她去鬧。

父母不會對她表現出同情,自知無趣也就鬧不下去了。到處去吵鬧這種事,對女人真是百害而無一利。不明白為什麼很多女人會這樣做。

不過,不知道你們的戀愛時間到底有多長,期間是否發生過什麼對女方有較大傷害的事,如果你做過什麼讓自己都良心不安的事,或者自己也認可理應進行一定的賠付,給對方補償也是情理之中!但是不要月付,每個月都要重複想起曾經的不快,對兩個人都沒好處,這一頁也永遠都翻不過去。一次性補償多少錢就可以了。

在兩個人提出的金額之間找個折中點,儘快解決掉,對你的新女友也公平些。如果對方一直糾纏,就凶相一點,只管錢丟過去,愛要不要,不要一分也別想得!必要時換**號碼,不再接收對方的資訊。

決意分手,對方又糾纏的情況下,果斷、絕決是必要的。一定不要再給對方留一絲的曖昧和希望,否則害已害人、遺禍將來。祝早日和平解決。

分手後女朋友,找我要分手費,該不該給

6樓:左丘義焉溪

戀愛是雙方都願意的,是平等的,至於青春費嘛,你也有青春呀,而且你還有精神損失費呢,分手費你願意給就給,那是你的善良之舉;你不願意給,那是法律賦予你的權利,沒有人可以剝脫的。

7樓:流浪小子馬康

我想你可以問她 什麼是分手費、轉回來 你還可以問她 你們同居的時候你有沒有強迫她、 憑什麼要給分手費 如果他執意要的話。你也可以和她要青春損失費、 男人和女人同居以後 往往男人比女人從物質和精力上都遠遠落後於女人, 祝你好運

8樓:匿名使用者

分手費只是她想要的一種心裡安慰,如果你認為對的起她就不用給,如果認為對不起她就給她。但是不要理直氣壯的去給,給她之前應該和她談談或建議她的不足之處,這樣以後也有利於你倆做朋友。只是建議哦!

給不給還是你說了算…

9樓:必馭非凡之志

想都不用想,肯定不給。

10樓:百度使用者

分手費?當然不,那女孩可不怎麼好

11樓:匿名使用者

一看她也不是什麼好鳥~

分手了,女朋友索要分手費

12樓:匿名使用者

那要看兩個人在一起的時間吧。畢竟這個社會男女是無法平等的,在一起的時間太長又不結婚,對於女生來說肯定是不公平的。

如果都在談婚論嫁了,結果說分手,並且男的心裡早就看中其他女生了,那對前任會造成不可磨滅的傷害,說明他早就已經出軌了。

那賠償是正常的。現代社會,女生不應該這樣灰溜溜的被男生這麼欺負和傷害

13樓:瑾萱唯愛

不要理她 起碼是個**能照顧自己吧,就算是女生 幹嘛還要纏著別人(雖然我也是女生)既然都分手了就不要管他了

男友給前女友十萬分手費,我應該怎麼才能想得開?

14樓:莎1234莎

你懂個屁!一個女人跟著一男人十年!陪著那男人十年,最後還為她人做衣裳,誰想的開!

30萬!給一百萬都嫌少,十年對於一個男人不見得多殘忍!女人呢?

幾個十年?分了後還要面臨獨自一人療傷,一個人生活,沒有三年她是根本走不出來的!容顏遲暮!

誰來心疼!換成你!你甘心嗎?

難受嗎?

15樓:匿名使用者

就只是10萬塊而已,你應該瞭解那個女人的心態,如果這換成是你,男朋友和你在一起10年要和你分手你心裡會平衡嗎?你會乖乖的打包走人嗎?

16樓:匿名使用者

只能用極端的手法。叫她滾,見一次罵一起,她鬧的話叫她來好了。而且你憑什麼給她錢?10年了,你的青春不算嗎?

17樓:匿名使用者

天、這種女的、、無語了、、。

前女友找我要分手費7000元應該給嗎?(我沒有碰過她),而且是她做的過分……

18樓:貴水水

她是沒有安全感,怕失去你,才會做出這麼多有點越格的事,你要是真的喜歡也多體諒她,給她安全感就行了,跟別的異性保持距離讓她知道你平時在幹嘛,時間久了她自然而然的會越發的相信你,也不會太過干預你的生活,分手費這個事你有能力給她就給她吧,沒有能力給的話也好好談談吧,和平分手,餘生也互不打擾

19樓:匿名使用者

給她啊,如果你腦子不清醒的話

20樓:miley貓咪

不應該,離婚都還沒有需要支付贍養費呢。

前女友分手後讓我給分手費,不然就來我家**,還揚言要在我爸媽家小區罵我們,她要是來了,對我有啥不好 30

21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這個方式對雙方名譽都不好,會對你家庭成員造成不可估量的傷害,因為人言可畏,不管別人有沒有相信她口中所說的,成為別人的笑柄和話題都是一件讓人鬧心的事情,你除了和對方耐心溝通爭取和平解決之外可以報警和聯絡物業協助。實在不行就以牙還牙,這名譽方面女的比男的更在乎,這是下策

22樓:匿名使用者

這得問你前女友吧……

女朋友要分手費怎麼辦

23樓:匿名使用者

誰提出的分手?分手費是當下的合理社會現象,雖然沒有被寫入法律,但畢竟是時代的產物,任何人都可能對上。說實話,如果你付出的真感情,分手費你不會捨不得;如果你不愛對方——都沒有真愛你愛怎麼辦就怎麼辦。

所以看你這麼問恐怕你的確沒有真愛呢。如果我的女朋友要分手費,有這個實力就必須給,這個錢給的是自己的良心和真情。對方無論怎麼變心,但是我絕對不會因此而改變自己。

我不是給她,而是給從前的她。這麼說可能有點讓人莫名其妙,但我說的核心是,人們總要為自己的感情負責,不要因為對方而放棄自己;當感情破碎的時候,自己的這一半應該完整儲存

24樓:戀me—無心

看要多少,你們交往時經濟往來怎麼樣

25樓:白發漁樵

你也可以向她要分手費啊。

26樓:匿名使用者

憑什麼,**互相開發,資源共享

27樓:花衣寨

為什麼要?你不想給?不給會怎樣?

28樓:此人正在輸入

s also that dep

前女友索要分手費不成,編造我跟她借錢一萬元謊言,是否涉嫌敲詐勒索,可以報案

涉嫌詐騙罪,你可以報警了,這樣也就能徹底分開了 她麼有證據,你大可不必去理會她,既然已經分手了,就不要再聯絡了。編造也得有借條吧,不能空口無憑就說你欠她錢吧,所以建議還是報警處理吧,讓法律來告訴她不要亂來。她說你借錢,她也沒有證據啊。她可能說說而已,你不必理會,既然你們有過感情,報案又太嚴重了。為什...

前女友和我主動提出分手後,她得知我和她分手過後一直都很沒有去談戀愛,一直很傷感,就主動來勸我,告訴

看來你前女復友真善良,你也制 重情。如果超過3個月,你都是非常傷感不能自已,那就需要一些除錯情緒的手段了。多找些開心的事情做。通過 電影等把情緒發洩出來。通過運動發洩多餘的能量。最重要的一點,反思上一段戀情,當你明白為什麼分手 下次如何避免,心結就解開一半了。既然知道不好,還不聽勸告,只能去找心理醫...

我和前女友談了五年,前女友和我分手後,月不到的時間就在工作上和別人在一起了,請問那種那麼快發展

這種其實很難 的呀,畢竟最終的結果是看雙方相處後是適合還是不適合 緣分天註定,是你的跑不了不是你的你也留不住 沒法說,有的人就是看對眼了 也許是跟你分手之前人家就已經好上了 為什麼一想到我男朋友跟她前任談了5年還認識那麼久,我心裡就不平衡,我們才一年 200 愛情裡面需要包復容,接納一個人的過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