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贏了,被告在法院有人,我們也申請強制執行了,但就是不給強

2021-03-25 18:03:02 字數 1687 閱讀 8346

1樓:逍遙

被執行人有可執行財產,法院在收到執行申請後六個月內不執行的,可以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以下是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2樓:匿名使用者

樓上的從法律層面給了你解釋,我就說點補充。執行難是個老問題。正因為如此,很多時候法院都會以此為藉口。但是,還有很多時候是確實查不到財產線索,這就需要你配合。

像你這個案件,如果你確實知道他有財產的,你要向法院提供。有助於執行;否則,時間一長法院為了清理積案搞一個執行中止,你就難搞了!如你有提供線索,而且對方也有財產,法院一直沒有去執行。

你就投訴吧,這樣他們會有壓力自然就給你辦了。希望對你有幫助。

3樓:蛀蛀

據你提供的情況,可以對他的房屋進行拍賣。他不住說明這處舊房並非他唯一住房。對於車輛 你已經申請了財產保全 那麼車輛的車籍手續 是無法變更的,車輛的買賣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同樣也可以申請拍賣。

對於法院拖延執行的情況,你可以向法院領導反映 紀檢 檢察 上級法院 都是可以的。

4樓:五星茅房

超過六個月可申請上一級法院強制執行 你向上一級法院申請沒了!

可是本案超過兩年,其中必定有一些事阻礙了工作的進行。如果你認為本案有人為的原因 你可以收集證據 向法院申請請相關人員迴避本案!

5樓:百度使用者

可以,也可以向紀檢部門反應

官司贏了但對方就是不給錢,也申請強制執行了一直都沒執行我該怎麼辦?【對方是個國營單位】

6樓:上海笙銘律師

1、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

2、如果基層法院執行不作為,可以半年後申請提級執行;

3、法律依據: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規定》第一條 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

有特殊情況須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報請本院院長或副院長批准。

申請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5日內提出。

2) 《民事訴訟法》(2012修正) 第二百二十六條 【向上級法院申請執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7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民事訴訟法》之相關規定,你可以積極蒐集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提供給執行法官,如果仍不能夠執行的,可以向上級法院申請提執。

縱橫法律網 胡桂斌律師

8樓:匿名使用者

隨時發現對方的可執行財產線索隨時申請恢復執行;如果是法院故意拖延可以向上級機關反映

縱橫法律網 李穎律師

9樓:匿名使用者

與執行法官多打**

縱橫法律網 秦佳俍律師

10樓:匿名使用者

給執行庭提供對方的財產線索啊。

縱橫法律網 彭昌澍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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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跡鑑定 bai是專業的鑑定部du門鑑定,法院只是委託 zhi鑑定,無權插dao手鑑定結論,而且這種專業鑑定版機構一般省會城權市才有。再者,沒有親眼看到的事情自己不要去瞎想,想多了事情也不會有所改變只是徒增煩惱,而且法官不是那麼好收買的,現在法官辦案都是終生負責制,他也擔心自己手裡辦下錯案被查出來,...

前段時間法院判決書下來了,我贏了官司,對方欠我錢,執行局去執

你可以等到判決確定的履行期限過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提供一些財產線索,便於執行。法院判決書已經下來了,我們贏了,可是 你好copy!一,事已經至此,先把費用取回來。但是儲存好,當時交給律師錢,取回錢的收據等證據。以備不時之用。二,你需要落實一個問題,為什麼沒有保全成功。如果律師沒有申請保全,律師...

官司贏了,債務人還是不還錢的情況下,法院拘留了債務人15天,到期放出來的話債務人是不是就不用還錢了

拘留到du期後,債務還zhi需要執行。如果法院 dao已經版判決,而被申請人權拒絕執行,申請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可以採取司法拘留等強制措施。如果到期後被申請人還不執行,過半年後,法院還可以繼續對被申請人拘留。如果有執行能力而拒絕執行的,法院可以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追究期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