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一段時間精神出軌,他還嘴硬不成認,也不給我道歉,我心裡過不了這個坎,我該怎麼辦

2021-05-26 01:21:45 字數 6710 閱讀 2344

1樓:匿名使用者

你老公如果最後還是選擇了你,你暫時把這段事情在腦子裡封存起來,如果糾版結這件事情只能把他往外推的越來權越遠。

你心裡希望你老公哭著來跟你道歉,「老婆我錯了我不該喜歡別人,還是你對我最好……」這樣沒骨氣的男人你喜歡?

2樓:匿名使用者

精神出軌。。。你太敏感了吧,男人越想抓得牢,越是抓不住。

3樓:棗莊薛城區

心的世界,說大不大,說小不小。你說它小,它能裝下整個世界,你說它大,它只能裝下一個人。所以,心的大小決定幸福的多少

出軌違法嗎???

4樓:低調低調低調低調低調

出軌是不是違法不能一概而論,要分析具體情形,當前我國現行法律法規中,沒有明確規定對婚外情的處罰。

1、如果只是偶爾地與婚外異性發生性關係,屬於道德問題,也沒有違反婚姻法,嚴格來說不承擔民事責任。

2、而如果一方有婚外情導致雙方感情破裂的,這就涉嫌違反婚姻法中夫妻之間應當忠誠的法律規定了,可作為離婚的合法條件之一。出軌的一方是過錯方,在財產分割的時候理應少分。而出軌中受害的一方,可以依法向過錯方主張離婚損害賠償。

3、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構成重婚罪。

《刑法》第258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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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軌證據蒐集

(1)譬如「保證書」、「道歉書」等,婚外情被**,一方情急之下寫下的表示悔改的書面證據。

(2)**事件被查處等,通常有**介入,有**的筆錄;

(3)單位查實職工的婚外情後,有時會對其生活作風問題作出處理,會有一些處理材料;

(4)雙方來往的書信、簡訊、電子郵件等,此類證據除書面證據外,簡訊、電子郵件等均應先做一公證,再提交法院為宜;

(5)捉姦在床,收集這類證據難度很大,可通過拍照攝像取得,但要注意不能侵犯隱私權,非法取得的證據不被採用。

(6)視聽資料。

5樓:

出軌,用法的語言來解釋就是: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夫或妻一方與婚外異性發生性關係。

通俗來說,出軌可以理解為我們常說的婚外情。

1、出軌違法嗎

當前我國現行法律法規中,沒有明確規定對婚外情的處罰。

如果只是偶爾地與婚外異性發生性關係,屬於道德問題,也沒有違反婚姻法,嚴格來說不承擔民事責任。

而如果一方有婚外情導致雙方感情破裂的,這就涉嫌違反婚姻法中夫妻之間應當忠誠的法律規定了,可作為離婚的合法條件之一。

同時,出軌的一方是過錯方,在財產分割的時候理應少分。而出軌中受害的一方,可以依法向過錯方主張離婚損害賠償。

2、出軌犯罪嗎

出軌是不是犯罪不能一概而論,要分析具體情形。在這裡列舉現行刑法中與出軌這一行為有關的罪名:

(1)重婚罪

《刑法》第258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中「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姻)。這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

當然,第三者在不知對方有配偶的情況下與之結婚並不構成重婚。

6樓:在翡翠谷抖腿的開心果

即使起訴他也沒有什麼大的作用,只可能說在離婚後財產分配方面以佔更大的優勢,如果他出軌而你們又沒有孩子,也沒有任何的牽掛,我覺得最好就放手吧,你也可以重新選擇想要的生活,找到更愛你的人。

7樓:阿星的時光機

可以起訴他呀,畢竟是在婚內出軌,他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而且他觸犯了法律,會受到應有的制裁。

8樓:每日話題心說

應該起訴。因為每個人都應該忠誠婚姻,既然犯了錯,就應該為錯誤的行為付出代價。

9樓:dj吳明發

國家沒有相關法律法規,說有外遇出軌犯法,婚姻法,裡面的條款沒用的,如果出軌的人,當死刑犯來處理,那就沒人敢出軌,其實古代「寖豬籠」還是有用的,不管男女,只要出軌都寖豬籠

10樓:匿名使用者

出軌是合法的,也就是說,只要不在自己的家裡做就是合法的,在任何地方都可以。

如果你在自己的家裡被錄影了,這就壞事了,肯定會少分財產。

建議:出軌一定要選擇陌生的城市,最好以旅遊為藉口,可以停留十天半個月。

在本地的話,最好選擇高檔的大酒店,或者高檔的民宿。

多留一些美好的回憶,為你的人生錦上添花

1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只是簡單的出軌還是不太算違法,只有犯有重婚罪才算違法,當然也要看婚姻中財產利益

12樓:匿名使用者

明確的告訴你,目前法律來看,出軌不違法。

唯一相關的,只有重婚罪,就是,婚後和別人結婚或構成事實婚姻(以夫妻名義同居,群眾也以為是夫妻關係的,或者懷孕生娃的)。也就是,認知中,大家都知道你**的,也不算重婚罪。好氣呀

現實中,有很多這樣的,法律無法解決的問題。要麼就忍氣吞聲,要麼就毅然反抗報復。

13樓:匿名使用者

只違反道德,不違法呀,這是男女之間控制力和對家庭責任的處理問題兩口子應該忠誠,但適當的小意外可能還增強兩個人之間的感情,也讓男女之間認識到沒有多大意思,還是迴歸家庭吧,但也有上癮的。

我老公是初中同學,後來玩快技,也出事了,但他是身體出事的那種,後來也回頭了,現在感情很好

不要一棒子打死,對有責任的男人來說,他們遲早會迴歸的,對於女人來說不要吵不要鬧,大不了離婚,

不知可否幫到你,謝謝

14樓:來自東山絕色蓋世的甘藍

違反倫理,但現在社會,不破壞家庭,也沒什麼

婚後出軌犯法嗎? 5

15樓:dc_霜之哀傷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 :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二十九條 :承擔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為離婚訴訟當事人中無過錯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對於當事人基於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提出的損害賠償請求,不予支援。

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不起訴離婚而單獨依據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七條 夫妻雙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過錯情形,一方或者雙方向對方提出離婚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夫妻不忠行為,通常說就是「婚外情」,我國法律上主要規定了三種夫妻不忠行為,即:通姦、同居、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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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軌離婚財產分配

1、財產分割原則是以照顧無過錯一方為原則

主張離婚損害賠償必須以離婚(訴訟離婚或協議離婚)為前提。如果當事人不起訴離婚,僅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那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當事人起訴離婚,法院判決不準離婚,那麼對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也會不予支援。

2、可以主張損害賠償的法定情形

(1)重婚;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此處同居是指雙方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

(3)實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5)擅自處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

3、離婚損害賠償承擔主體

具有過錯的配偶,第三者不承擔賠償責任。

夫妻雙方均具有過錯行為,任何一方均喪失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

16樓:牙小孬

道德問題 不是法律概念 中國大陸的法律沒有對出軌的行為有什麼概念

17樓:福州丁丁多肉

不犯啊,那是個人道德問題,只是如果離婚的話,把出軌當證據,法院會傾向於你。

18樓:匿名使用者

雖然不犯法,但會受到道德的批判

19樓:跑得快

沒有這條法律,管不了,採納一下吧樓主

20樓:匿名使用者

犯法,沒人知道還犯什麼法

2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現場帶主了要怎麼辦

22樓:匿名使用者

以夫妻名義同居?還是一兩次?

法律是怎麼規定出軌的?

23樓:交流

法律上沒有對出軌的定義;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與他人結婚,包括兩種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這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雖未經結婚登記,但又與他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這為事實上的重婚。

24樓:家紡床上用品者

想問下與異性發自己祼照,聊自己原配性生活,和與對方要進行性生活的渴望的文字,等等性生活相關的露骨話題,還有與對方將來生活的話題,這從法律角度上算出軌嗎?法院判決時會有用嗎?

25樓:匿名使用者

你想問什麼?法律沒有對出軌做一個定義,只有重婚 非法同居 通姦

按漢語文**釋,出軌包括上述三種情況,法律對上述三種情況認定感情破裂的只有重婚和與有配偶者同居,

偶然的通姦和同居一般不能直接認定為感情破裂,須經教育,仍不悔改,無過錯方起訴後法院教育批評後判決不與離婚,之後仍不悔改,無過錯方再次起訴的才能認定感情破裂。

26樓:碧月雪

按照樓主你的意思就是說和其他異性曖昧算不演算法律上有過錯方是嗎?

這個不算。

法律中對於判斷是否有外遇是從事實上判斷的,發曖昧資訊,約異性逛街,談笑,聊天不足以認定出軌,即是說不具備出軌條件。

27樓:1987蔡仁彬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根據法律的規定,只有過錯方有上述法定情節,無過錯方提起賠償請求,法院才可能會支援。

婚內出軌觸犯法律嗎

28樓:華律網

所謂出軌,就是指對婚姻不忠的行為,婚內出軌需要負哪些法律責任呢?一般來說,婚內出軌行為是不觸犯法律的,屬於道德方面的範疇,但如果出軌方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則涉嫌構成重婚罪,會面臨刑事處罰。如果只是偶爾出軌則僅屬於道德問題,不構成犯罪,如因出軌起訴離婚的,可要求對方承擔過錯賠償責任。

夫妻一方出軌的,法律上通常認定雙方感情破裂。若此時起訴離婚,即使被告不同意離婚,在原告堅持離婚的情況下,法院通常也會判決離婚。因出軌導致離婚的,原則上不影響共同財產的分割。

離婚時可以少分或不分財產的行為只有《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但是,一方出軌的行為違反了婚姻法的忠實義務,所以,無過錯方可以要求過錯方賠償損失。這一點在司法實踐中是有真實案例可尋的。

最後,出軌行為不影響子女撫養權的取得。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29樓:dc_霜之哀傷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 :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二十九條 :承擔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為離婚訴訟當事人中無過錯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對於當事人基於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提出的損害賠償請求,不予支援。

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不起訴離婚而單獨依據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七條 夫妻雙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過錯情形,一方或者雙方向對方提出離婚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夫妻不忠行為,通常說就是「婚外情」,我國法律上主要規定了三種夫妻不忠行為,即:通姦、同居、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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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軌離婚財產分配

1、財產分割原則是以照顧無過錯一方為原則

主張離婚損害賠償必須以離婚(訴訟離婚或協議離婚)為前提。如果當事人不起訴離婚,僅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那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當事人起訴離婚,法院判決不準離婚,那麼對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也會不予支援。

2、可以主張損害賠償的法定情形

(1)重婚;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此處同居是指雙方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

(3)實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5)擅自處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

3、離婚損害賠償承擔主體

具有過錯的配偶,第三者不承擔賠償責任。

夫妻雙方均具有過錯行為,任何一方均喪失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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