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31了,和前妻離婚兩年,孩子歸了我,現在人在外面打工,感覺孩子會是我的累贅,有時我是這麼

2021-04-11 09:39:35 字數 1339 閱讀 6723

1樓:三水木棉

你既然生了他就copy有責任對他負責,好好教養他長大,為了挽留前妻去跳樓?呵呵,你為你孩子想想啊親!還有你說孩子是你的累贅?

你一大男人連個孩子也養不活,你說出來不臉紅啊!你當初為什麼生他啊!誰活著都累,可該背的責任得背,你給我撐下去把孩子好好養大,否則有看不起你,好吧我現在就挺看不起你的,反正,想想孩子吧,你把他帶來這世上,你對他就有責任,他已經沒媽了,再沒了爸,你讓他怎麼辦,別做糊塗事,讓孩子恨你一輩子啊,言盡於此,堅強點吧

2樓:魔幻農莊小劉

我問你個問題,你想想再回答我這個問題是這樣的,既然活著那麼累,為什麼人人都換要堅持活著

3樓:羅芊芊

幹嘛要跳樓就幾萬塊,咬咬牙勒緊褲腰帶上班把錢還了,帶好孩子,真的是沒骨氣…

4樓:匿名使用者

來的都是這樣的簡繁是澤雅那個撒打發點

我跟我前妻離婚以後,孩子歸我,平時週末她會把孩子接去她家,我最近談了一個女朋友,她對孩子很好,孩子

5樓:公長金祿

一,你前妻還想回來,

二,你不想讓她回來就別讓孩子多去他媽那,想看孩子就來你家,你要在當場。ok

6樓:匿名使用者

不要受影響,繼續熱情地陪伴好孩子,時間能證明你們的一切努力。堅持就會有結果了,你不容易,加油吧!

7樓:霸道蘇寰宇

小孩子很容易誤導,更容易轉變過來,讓你女友在你在場的情況下多和孩子相處,帶他多出去玩玩,你再和孩子好好溝通,

8樓:匿名使用者

時間會改變一切,多待在一起,就會慢慢改變。

你要多協調

一個人在外打工,很是想念老婆孩子,感覺真的撐不下去了。這地方我第一次過來,人生地不熟,天天就是跟網

9樓:匿名使用者

在外面每月能多多少錢?那錢值不值讓一家三口這樣煎熬。在家你洗衣服做飯專等家務時間就屬省下來了,再把省下來的時間做些外快,犧牲一點外面的收入能讓小孩得到好點的父愛和父親教育,你覺得哪個值當。

小區裡的廣場舞大媽也老說我整天在家吊兒郎當不如她們家小孩,我只是呵呵,老子天天陪家人,收入還tm是廣場舞大媽兒子的兩倍多。廣場舞大媽的兒子只是看起來比我厲害而已,啥領導重視啥加薪兩百啥五險啥話費補貼。家庭才是王道,在家多動動腦也能找到空手套白狼的方法。

10樓:匿名使用者

回去吧!不然老婆在家太不安全

11樓:張飛118代傳人

我要是打工的有同感。生活為了生活。無奈背井離鄉

女兒今年22了,我和前妻離婚了,前妻得病今年2月死了,我女兒好吃懶做,被前妻孃家人趕出來了,現在來

開門是應該的抄!你應該設法襲教育改bai變她!讓他知道生活一du切的來之不易zhi!再一個dao!你沒發現不正常的家庭對孩子有很多不利因素嗎?你們離婚了 對孩子成長本身就是一種傷害!她22歲了!不代表她就具備22歲的思維!你設法告訴她怎麼生活!你也會說你女兒是好吃懶做啊,孩子好吃懶做可能是家庭環境的...

前妻苦求我復婚,可我已經再婚兩年,我該離婚娶前妻嗎

不能對現任不負責任!婚姻是以感情為基礎的,你如果與前妻沒有感情了,那是沒有必要再次離婚後去與之復婚的,當然如果還有感情與現在結婚的妻子感情已經破裂那就兩說了。人啊,應該是向前看,既然當初做出了那個選擇,就不要再回頭了,不然,只會徒增煩惱!傷了自己,也傷了別人!你知道覆水難收這個成語嗎?對背叛你的人只...

分居滿兩年可以離婚嗎 分居滿兩年就能離婚了嗎?

法律分析 分居兩年以上可以獲准離婚,這屬於民法典規定的調解無效,應當准予離婚的情形之一。如果擔心訴訟不夠保險,會有意外,你們也可以進行協議離婚。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