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教育部對頂崗實習的學生有什麼堡的規定

2021-04-17 14:11:55 字數 3420 閱讀 5832

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是違法的,教育部在07年就出臺了關於中職生實習辦法,其中明確規定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

法律問題,教育部對大學生頂崗實習有沒有相關規定。

2樓:滇法網

沒有,跟學校有抄關係;

職校需要真正尊重教育規律。學生在校期間,應夯實理論基礎。學校應及時跟蹤市場需求的變化,主動適應區域、行業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有針對性地調整和設定專業;以就業為導向,以提高學生職業能力為目標,改革課程體系,使其更加貼近企業工作流程,學生進入企業後能夠勝任工作。

只有這些準備都做好了,頂崗實習才能使學生學到真正的技能,同時實習單位也才可能從中發現可用之才。只有這樣,校企合作才能找到契合點,並長期推動下去。學校之於實習單位,也不再是一個硬塞實習生的角色,而是能助推企業發展的人才**站。

從教育過程來說,學生到企業頂崗實習,雖然教育行為沒有發生在學校,但是實習過程依然是學校教學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生將理論知識轉化為實際操作技能的重要環節。對職校學生來說,它更是一個能夠在真實工作環境培養嚴謹的工作作風、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素質的重要步驟。學校在組織學生實習時,不能以為只要學生不出事,就不用再管其他了。

實習是一個重要的教育過程,對於以培養高技能人才為目標的職業教育來說,更是要將行為和思想指導滲透到學生頂崗實習的細節之中。

高校專科生 關於頂崗實習的國家教育部規定。是必須服從學校安排嗎?有沒有規定專業對口?以及實習時間?

3樓:成教函授站

應該是可以的啊,你可以拔打市長**問問,我們當時就可以自己去找工作,但是一定要跟自己的專業對口就行了。

4樓:張鵬飛

你可以選擇回家麼~很簡單那個只是一個學校利潤**的一個藉口而已~其實都是一個形式而已,打破形式你就是你自己的主宰了!

5樓:人形貓娘

親愛的。我們一個系。陳樹華那個賤b

實習協議是學校發的三方協議嗎?

6樓:小肥仔

是的,注意三方協議是畢業生找工作以及以後工作關係的重要檔案。三方協議一旦簽署,就意味著大學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確定,因此,應屆畢業生要特別注意簽約事項。

三方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

擴充套件資料:

籤三方協議要留心六個細節:

第一,要看填寫的用人單位名稱是否與單位的有效印鑑名稱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

第二,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採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從1―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採用見習期,通常為一年。

第三,不少單位為了留住學生,以高額違約金約束學生。學生在協商中要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

但是,勞動法規定,「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除上述兩種法律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所以學生要力爭取消違約金這一條規定。

第四,現行的畢業生就業協議屬「格式合同」,但「備註」部分允許三方另行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為了防止用人單位承諾一套、做一套,畢業生可將簽約前達成的休假、住房、保險等福利待遇在備註欄中說明,如發生糾紛,可以此維護自己合法權利。

第五,當下許多高校為了提高自身就業率,就強迫學生找熟人親屬簽訂「虛假」協議,這對於畢業生來說是不利的,畢業生不應當屈服。

第六,學生在簽訂協議時,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進行。等用人單位填寫完畢、蓋章後再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簽證蓋章。

切忌自己填寫完畢後就直接到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要求蓋章。這樣帶來的後果是,單位在填寫時,工資待遇等與過去承諾的大相徑庭。學生卻因為自己和學校都已經簽字蓋章,迴天乏力。

或者逆來順受,或者就被迫違約賠償用人單位。

三方協議作為國家統計大學生就業率的一個根據,同時也是國家派遣證發放的一個證明。

只有你簽署了三方協議,拿回學校,學校才會在你畢業後將派遣證發給你,而你拿著派遣證到你工作的單位報到,就此開始計算工齡,而你也就擁有了幹部身份(每年基本6月25日畢業,所以6月18日前必須將三方交到學校)。

試用期時限

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後為相互瞭解、選擇而約定的不超過六個月的考察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的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國家機關、高校、醫藥研究所、醫療行政部門採用見習期,為一年,試用期採用於企業、公司(包括外企、合資、私企),與醫院建立勞動關係的採用試用期。為15日-6個月。見習期可以延長,試用期不能。

見習期是具有一定強制力,試用期是雙方約定。

試用期辭職

試用期之所以稱為試用,其含義就在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均可在此期間內考察對方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雙方都具有較為自由的解除合同的方式。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有些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者在試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擔違約責任,這實際上限制了勞動者的解除權,因此這種約定是侵害勞動者的合法權利的行為,對於這種約定條律,法律一般確認為無效。

7樓:醉意撩人殤

是的。三方協議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

三方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憑《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全國畢業生研究生報到證》)、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

注意:三方就業協議書不同於勞動合同。

8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我學校現在急著要頂崗實習協議,協議的名字是:頂崗實習三方協議。

(甲、乙、丙)。

然後老師說這就是三方協議,然後很疑惑,我記得三方協議的三張紙的顏色不一樣,而且有唯一的編號,怎麼回事啊?

頂崗實習協議跟三方協議(就業協議)有什麼不一樣啊。

還有就是挺悲催的,學校週末就要頂崗實習協議,就剩下3天了,我都沒實習,不交頂崗實習協議就沒有畢業設計成績。

3天啊,我去哪找單位實習啊。

國家承認哪些大學文憑,國家教育部承認的大學學歷有哪些?

直接買省事,我同。事前段時間剛收到的,確實是真實有效的,單位查能通過,我也準備做一個,呵呵。185 440 916 qq他就可以,說人很好的 國家教育部承認的大學學歷有哪些?全日制統招大專 本科 研究生學歷,大專 本科學歷有自考 高考 網路教育。國家承復認的學歷教育除了全日制制普通高等學校教育之外還...

經過國家教育部資格認定的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有哪些

1999年8月24日教育部第5號令的原文 第一條為保護自費出國留學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加強對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的管理,制定本規定。第二條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 以下簡稱中介服務 係指經批准的教育服務性機構通過與國外高等院校 教育部門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合作,開展的與我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有關的中介活動。第三...

中國資訊大學的畢業證國家教育部是否承認

自考院校 只要你的全部成績通過 畢業證國家是承認的 但是社會有歧視的現象 建議慎重!中國資訊大學是1993年7月經北京市教委批准,由國家資訊中心為適應國家資訊化建設的需要而創辦的一所全日制綜合性高等學府,原 副總理鄒家華題寫了校名,國家資訊中心副主任杜鏈擔任校長,現任校長為王學珍.2003年大學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