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跟我爸離婚,我媽什麼都沒要。後來我爸又娶了後媽,現在戶主還是我親媽。現在家裡房子拆遷

2021-04-18 09:02:53 字數 1325 閱讀 7586

1樓:楊家國寶

戶主不都是男人嗎??離婚也沒有****??你爸後來結婚了沒有辦結婚證嗎?有點亂!你們那裡那麼簡單???當然你媽媽如果還在戶口本上就有你媽媽的一分!

2樓:冬日逆天

那就說明這是你媽應該得到的!望採納

3樓:手機使用者

你媽可以拿回她應得的

小時候爸爸媽媽就分開了,我給爸爸,爸爸又娶了後媽,現在長大了,有一天親媽來找我,說來看看我…我應該

4樓:lgq雷貴清

你的親生母親來看你你要好好的和她說話,可你要了解清楚你的爸媽為什麼離開的原因,兩者之間肯定有誰錯在先,所以你不要拒絕你的媽媽來看你,你這輩子都是她的兒子誰也改變不了的

5樓:匿名使用者

不管原諒不原諒,起碼見一面,她畢竟是母親,十月懷胎也不容易。當年什麼原因離婚,你也可以知道了。

6樓:

她是你的親媽,她來找你就原諒她吧,畢竟血濃於水

7樓:匿名使用者

畢竟是血濃於水,大人的事,孩子們不會太懂

8樓:流光之年

我們在面臨嚴峻局面的時候。很多事情是身不由己的。但是又必須要做出選擇、相信你媽媽當時也有不得已的苦衷。

雖然沒有養育之恩。但是有骨肉親情。她今天仍然想著你。

說明她也放不下你。自己想想吧。希望你幸福

9樓:抱抱婷崽

應該.沒有一個母親是不疼自己的孩子的.十月懷胎也是不容易的.何況又要生你.

10樓:手機使用者

不存在原不原諒…她只是來看看你,不是打擾你。不要多想,自尋煩惱!

11樓:任斯海

不能說什麼原諒不原諒,只要說說話就可以了

12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見見有什麼問題當面問她.然後再談原諒不原諒.

我是單親家庭長大的孩子,跟著爸爸長大,我媽媽跟我爸在我很小的時候四歲就離婚了,所以我記憶中根本沒有 70

13樓:夏兮_瀛

不想給她帶來麻煩 那就偷偷去見她吧

見到他你可以用第三人稱把他離開你之後你的事你的想法告訴她 然後告訴她你很想她這麼多年裡,儘量讓她感動

14樓:匿名使用者

要是我是你我不會去找她!

15樓:匿名使用者

先問,你恨她嗎?你想見她是出於什麼心理?只是因為好奇?

我爸媽離婚之後我跟我媽,我媽又再婚,再婚人沒有小孩我一直也沒改姓氏,請問這個再婚人去世的財產怎麼分

你與繼父形成撫養關係 你當時未滿18歲 你有繼承權,你媽媽作為配偶也有繼承權,如你繼父沒有子女及父母親,財產由你們繼承 你母親有繼承權。至於你是否有繼承權,要看你母親再婚時你的年齡,以及你和繼父實際上是否已構成撫養關係。你有繼承權,因為你媽媽和你現在死去的這個爸爸已經構成共同撫養。這個,你媽再婚時,...

我爸媽離婚,我爸把房子給我媽了,前幾年我媽又找了個男的結婚,以後這個房子歸誰

歸你,哪是你媽婚前和你爸的共同財產,不屬於你後爸和你媽的共同財產 歸你。但是前提要說好,萬一你媽媽以後又帶一個,弄不好就會鬧矛盾。給你媽,應為你爸已經給了你媽啊 我爸和我媽離婚了我爸把房子給了我他就走了我媽把房子賣了又買了一個也又找了一個男朋友 請問房子歸 有權利,房產證上的署名是他們的吧.估計你爸...

我媽沒跟我爸離婚。我爸和我姓柯,卻有性黃的小孩能告他嗎?律師說告不了重婚罪,律師有問題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何認定重婚 關鍵要看是否構成另一夫妻關係。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與他人登記結婚,指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二是事實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重婚罪在客觀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