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離婚我是原告一審二審勝訴對方申請再審答辯狀寫完怎麼郵寄到法院

2021-06-01 17:46:35 字數 2973 閱讀 2110

1樓:逍遙魚好

民事離婚,你作為一個原告,一審二審勝訴,對方申請再審答辯狀。有可能的話還是自己遞交。

2樓:晴天便好

離婚也是原告一審二審勝訴,對方申請再訴,當然只要自己是有道理的,怎麼說都是還是贏的。你也可以請律師的。

3樓:大明

具體情況不明不好講,每一個法院公告要求不盡相同,建議具體聯絡當地專業律師詳談幫助解決為好

4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實現的是兩審終審,你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了。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直接到郵局,把訴狀紙直接寄到少林法院。

6樓:東方清雲

民事案件二審是終審啊

7樓:匿名使用者

哪個法院發傳票給你你就寄哪個法院。

一審已勝訴,收到上訴狀後,我可郵寄答辯狀到一審承辦法官手上嗎?二審**交上去和現在交上去哪個影響好

8樓:李律師

可以直接送過去,和法官溝通一下情況,

9樓:

您一審已經勝訴,說明一審已經結束。您收到對方上訴副本,說明對方已經上訴,您是被上訴方,也就是二審被告。您需要將答辯狀遞交給二審法院,而不是一審法院。

一般來講,二審法院主要是審查一審判決適用法律條文以及審判程式是否合法,大多會維持一審判決。

一審二審勝訴再審敗訴

10樓:人人哦哦哦課

再審是為糾正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錯誤判決、裁定,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對案件重新進行的審理。

不同的啟動再審的部門也反映了當事人有不同的申訴救濟途徑,當事人不僅僅可以到中級人民法院反映訴求,也可以到省高院、檢察院進行申訴。

法院對已經審理終結的案件,依照再審程式對案件的再行審理,其目的是糾正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但確屬錯誤的判決或裁定。再審的特點是:

1、提起再審的主體必須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上級人民檢察院或本院院長

2、提起再審的客體是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審或第二審案件的判決或裁定

3、提起再審的時間是判決或裁定生效以後六個月內提出;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以及發現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二審是基於上訴程式而產生的,此時原判決還沒有生效。

再審是基於審判監督程式而產生的,此時判決已經生效

(1)一審:法院對案件的最初一級審判。在我國,普通的第一審案件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但是性質較嚴重、問題較複雜、影響較廣大的第一審案件,按其不同程度,分別由中級人民法院、高階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審就是終審。

(2)二審:上級法院按上訴程式對下級法院的第一審案件所作的審理。我國實行兩審終審制,第二審就是終審。

(3)再審:再審是為糾正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錯誤判決、裁定,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對案件重新進行的審理。

(4)終審:終審,法院對案件的最後一級審判。我國實行兩審終審制,中級人民法院、高階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二審就是終審。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審也是終審。

你可以申請法院再審,

如果不服,法院再審後你還可以申請檢察院抗訴啟動再審,當然也可以不經法院再審直接到檢察院申訴.

如果還不服,原則上還可以申請第一次抗訴的檢察院的上一級檢察院抗訴啟動再審,不過這樣很困難,阻力很大,我就在檢察院工作,我明白.

人大不能單獨啟動再審程式,但是如果認為判決確有錯誤,它可以建議法院或者檢察院啟動

擴充套件資料:

一審程式: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  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1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再審是由基層法院審理的,仍然可以上訴處理。

12樓:匿名使用者

- -!再審。。。你的意思是檢察院抗訴的再審嗎?

13樓:匿名使用者

法鬥士網左飛律師為你解答:這種情況需要看再審的法院是基層法院還是中院,如果基層法院可以上訴,如果中院可以申請再審

14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敗訴原因是什麼?

判決書是如何認定?

歡迎帶齊材料面談

我是原告,一審二審我敗訴,申訴後再審我贏了,一審時在縣法院,二審再審在中院,再審已經判決且為終審判決

15樓:

這個我真沒聽說過,肯定不合法,因為我國就是二審終審,再審只是審判監督程式,如果已經完成了再審程式,即已經再次經過二審程式得到了終審結果,所以不應該存在什麼聽證的問題。你現在需要關注的是他聽證的具體內容是什麼,是否完全關係到你案件的訴訟結果或是訴訟標的。以你現在提出的資訊,只能作以上簡單答覆

總結,法律沒規定,沒聽說過的法律程式,肯定都是不合法的,除非與你的事項不同。

16樓:美女999**網

t聽證又不是再審,高院是合符程式法和實體法的,它不光是針對你個人,是針對法律關係的

17樓:匿名使用者

應是對方申請再審了。

縱橫法律網 韓玉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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