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朋友老婆是介紹認識的,在耍朋友是女方向男方借8萬元買房,沒有借條,然後女方父母主動要求他們

2021-04-29 22:21:22 字數 1580 閱讀 3143

1樓:匿名使用者

他們的關係不用解除,因為法律不支援未婚同居。現在的關鍵是男的想要8萬元,估計有點難,女方也付出了。雙方只能協商了。

2樓:捷青楓

你也太樞了吧!幫你生了-一個孩子。八萬不要了

3樓:文宕

沒有借條,沒有證據,想要回來很難,除非那家人還有點良心肯還給你

4樓:欣幫團隊

哄!只能智取不能強來!話說這女的心也狠呢!

一個男人和老婆是家裡介紹認識的,當時他有女朋友,但也去了,之後和老婆交往的兩年內也出軌不斷,婚後更

5樓:妖妖lad丫

你是那個所謂 賤男堅決要離婚奔向他只愛的「女孩」吧?~

送一句:狗改不了吃屎

6樓:匿名使用者

他就是為離婚,找理由呢,現在肯定不愛他老婆了。

7樓:匿名使用者

好的,認真上網搜尋一下可能明白如何處理吧.!.呵呵

8樓:百度使用者

這證明不了真假,現代人什麼都能幹的出來

我想問一下,談男女朋友時女方向男方借了幾萬塊,後來女方提出不適合做男女朋友就做朋友,女方同時也說了

9樓:丶冷妝丶

和男方好好談談,立個欠條,男方如果不缺錢,那就是怕女方不還,有了欠條,男方也就安心了。女方得表明自己的態度,不會欠著不還的,只是手頭緊,請他寬限一段時間

10樓:噯婔是唯一的幸福

女方應沒錢還,所以女方應該和男方在一起生活,等女方把錢賺夠了還男方就行,但是女方不要跑,因為跑了可是犯法的

11樓:西湖岸邊盪鞦韆

什麼男的,湊錢給他,別再有交集了

12樓:知足常樂

還錢唄,哪怕是去借,不要分手了還要對方瞧不起女方!

13樓:鹹味妹黴

這個真不好回答,一般女的分手都會果斷跟男的斷的一清二楚,不存在這種糾紛,有事還是再好好談談吧,弄到打官司,多不好呀,畢竟以前還有一段親密關係

14樓:手機使用者

很難辦,最好不起訴,因法院是講證據的。除非女方承認借了錢,

15樓:含含

沒借條還起訴個屁!女方良心發現就會還你!否則你也就別想著她會還你了!

16樓:手機使用者

男人的付出是要收穫得、你連希望都不給他、他能不要嗎、早點還給他、啥事都沒有了、明白嗎。

17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不要起訴,問她多久內還完

18樓:匿名使用者

和他既然不可以繼續了,要給人家一個說法呀,現在沒錢可以打個欠條,即使現在真的沒有他起訴也沒辦法!

19樓:瘋狂的老樹

還吧,不還的話就是詐騙了

20樓:洗腳水難喝

還點給他,不用還原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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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朋友是通過別人介紹認識的,已經認識一年多了,一直相處的很好。今年提到結婚的時候因為買房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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