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向國家公務員過渡實施辦法

2021-05-12 09:32:01 字數 2946 閱讀 4125

1樓:聽見幸福花開

只可能是地方公務員,怎麼可能過渡到國家公務員?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與公務員意思是一樣嗎?

2樓:匿名使用者

有一定區別,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是泛指,公務員是特指,工作人員包括公務員、參照人員、機關工人,公務員單指公務員法中規定的機關中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使用行政編制的人員

3樓:心在米蘭

不一定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也有聘任制的 就是招聘來的

機關工作人員和公務員到底有什麼區別?

4樓:愛笑的任玉傑

1、本質不同

機關工作人員是統稱,包括公務員、事業幹部、合同制招聘幹部。

公務員就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2、界定標準不同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是指在依照法律、法規規定行使國家行政管理職權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或者在受國家機關委託代表國家行使職權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在代表國家機關行使職權時,視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鄉(鎮)以上中國共產黨機關、人民政協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視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成為公務員的三個條件:一是依法履行公職,二是納入國家行政編制,三是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

5樓:會昌一中的學生

機關工作人員是個統稱,包含了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是指在國家機關工作的所有人員。而公務員一般是特指在國家機關工作的行政編制人員。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是指在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包括在各級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和軍事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包含公務員、事業編制、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工勤編制以及臨時聘用人員等。

機關工作人員包括:

一、公務員。公務員和其他性質的人員有一個最大的不同,就是隻有公務員才能擔任「四大班子」及其工作部門的領導,其他性質的人員都是不能擔任的。公務員按科員、副科、正科、副處、正處依次晉升等級。

一個部門真正具有公務員身份的人員是很少的,因為每個部門的行政編制數量是依法核定的,使用一個就少一個,滿編後就無法再有人員調入。

二、機關工勤人員。機關工勤人員是一種特定編制的人員,按照初級工、中級工、高階工、技師晉升等級,這類人員現在各個單位已經很少了,他事實上是歷史的產物,前些年,在單位上從事開車、煮飯、打掃衛生、門衛執勤等後勤保障工作的人員大多是機關工勤人員,他們也是屬於機關有正式編制、財政供養的人員,現在國家已經不再為後勤工作人員設編、設崗,原有的機關工勤人員在自然消化,不再招聘。

三、參公人員。參公人員的全稱叫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人員,他們的編制型別根本上說,屬於事業編制,但是執行的管理制度(包括工資標準、人員管理等)均按公務員執行。按科員、副科、正科、副處、正處依次晉升等級。

所以,參公人員是可以擔任領導的,除編制性質不同以外,參公人員和公務員基本沒有區別。

出現這類人員的原因是,事業單位一般只具有服務職能,不具有行政權威性。而對於執法類的事業單位,由於其行使了行政執法職能,單純的服務職能已無法保證其順利開展工作,所以,為了保障其執法的權威性,就將其單位性質核定為參公事業單位,人員編制核定為參公人員。需要注意的是,參公事業單位也只有佔用參公編制的人員才是參公人員,參公單位一般也還有其他事業人員。

四、事業人員。行政機關的下屬事業單位中,佔用事業編制的工作人員就是事業人員。事業人員沒有在擔任「四大班子」及其部門領導的資格,只能在事業單位任職。

事業人員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制度。一般又細分為管理崗位、工勤崗位和技術崗位三種。

管理崗位按1-10級職員晉升等級,屬於事業幹部,可以擔任事業單位的領導。專技崗位按助力工程師、工程師、高階工程師晉升等級,工勤崗位按初級工、中級工、高階工、技師晉升等級(前些年部隊當兵轉業的很多都是工勤人員,現在已經沒有這個政策了)。專技和工勤崗位都屬於事業工人,按規定不能擔任事業單位領導(現實中也有擔任的,但嚴格來說不符合規定)。

五、臨聘人員。臨聘是各單位的自主行為,臨聘人員是沒有編制的,也沒有硬性的招聘規定,一般來說只要單位認可,專科畢業生(甚至是技校畢業生)都可以成為臨聘人員,各單位按勞動法聘用人員、發放工資,當然也可以按規定解除合同。

所以,臨聘人員只是單位的臨時工作人員,單位需要就可以招聘,不需要就可以按程式解聘,臨聘人員當然更無法擔任領導職務。

拓展資料:進入公務員隊伍的途徑

第一,參加國家公****;

第二,參加省級公****;

第三,軍轉幹部。這裡需要注意的是,只有軍官(正規軍校畢業人員)轉業才屬於公務員,當兵轉業的不算;

第四,聘任制公務員。這種性質的公務員目前全國還處於試點階段,只有很少的省市存在,以便聘請的博士以上學歷的人員從事技術性較強的管理崗位;

第五,公選公務員。這種性質的也比較少,一般是從大型國有企業高管中公開選任公務員,一般只能擔任副職。比如有的縣的副縣長就是這種性質。

所以,各個單位只有佔用公務員編制的人員才是公務員。

6樓:匿名使用者

1,公務員是國家行政編制。吃財政飯。而機關工作人員是一個泛指,裡面包括公務員,事業編制,合同工臨時工。

2,法院檢察院省統一招考,不一定是事業編制,也不一定是公務員編制,要看招考簡章上怎麼解釋,可能招的是任何一種形式的機關工作人員,公務員的可能性比較小,因為公務員編制限制的比較死,一般都在國家或省統招範疇,不會私自招人。可能性比較大的是合同工,充其量是個行政附屬編制

7樓:匿名使用者

某些機關中的工作人員包括公務員、事業編制的工作人員、合同制的工作人員......公務員工資是財政撥款,事業編制的是自收自支!

統一招考進去的,法院檢察院不是事業編制,是公務員的嘛,只是不是和公務員考一樣的題

如果是其他渠道進入的就不一定了,也有可能是事業編制.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哪些情形侵犯人身權之一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一 違法拘留或者違法採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 二 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 以毆打等暴力行為或者唆使他人以毆打等暴力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四 違法使用 警械造成公民身...

如何理解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事業單位的負責人是由人民 任命的,例如學校校長,某局局長 這個來問題要想理解好,首先需要熟源 讀 行政監察法 公bai務員法 du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zhi例 dao 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試行辦法 和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 等檔案。要把我國目前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性質劃分清晰,才好劃分行政...

非正式在編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是否享受傷殘撫卹金,是否適用

根據2007年民政部第34號令 傷殘撫卹管理辦法 第二條規定,適用的物件下列中國公民 一 在服役期間因戰因公致殘退出現役的軍人,在服役期間因病評定了殘疾等級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 二 因戰因公負傷時為行政編制的人民警察 三 因戰因公負傷時為公務員以及參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管理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