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感情在法律面前是個屁。現代不讓人活,中國傳統也好,法律,法院也好。在我我平民來說。懂什麼?再說

2021-06-03 08:19:08 字數 3430 閱讀 9342

1樓:百小度案內所

1】看得出您對父母的怨恨,以及在家庭情感與法律面前的無助,但是請不要被怨恨衝昏了頭腦,任何問題都是有解決方法的,下面我會告訴你。

2】由於父母子女,其親屬關係是基於血緣形成的。自然血親的親屬關係因出生而產生,因死亡而消滅。所以,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係,也就自然不能通過法律手段人為地予以解除,也不能通過登報宣告或雙方協議而消滅,因為這種行為並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3】因為父母與孩子在法律上屬於親子關係,雙方都肩負於撫養和贍養的義務,即使是名義上脫離,也不能夠不承擔這種義務。

4】但是如果他虐待你虐待得很厲害,你的情況可以這樣有方法的去解決。

1、向婦聯、村居委會等求助,希望他們能來做做工作,並形成說明或者和解檔案。(雖然不一定能成功,但反覆多次就可以留下父親虐待你的證據。)

2、根據《未成年人保**》第五十三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經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的資格,依法另行指定監護人(可以是你的其他叔叔或者姑姑等親戚)。而且,被撤銷監護資格的父母應當依法繼續負擔撫養費用。

5】如果你已經成年,那麼請離開出走吧,只當沒有這個父母,他們也沒有你這個孩子。

2樓:吉祥緣

家庭事是很難處理,但你要活下去,自己不能對不起自己……

3樓:燕孑南飛

是啊,現在這個時代,苦的時候老婆跟著吃苦,可富了,有幾個男人跟老婆甜蜜,

想離婚怎麼辦,走法律程式

4樓:我嘞個擦擦擦

bai必備材料:du

(1)原告方的身份證zhi原件,稽核完即歸還原告。dao(2)雙方回夫妻關係的證明,一般可答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在**時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

如果對方是過錯方,可以直接上法院起訴。或按照法律規定,分居二年法院即可認為雙方感情破裂。如果沒有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第一次起訴不判離婚,6個月後再訴,第二次起訴判離婚的可能性大,所以,一般兩次起訴就能達到離婚的目的。

5樓:清泉石上

1、協議離婚,雙方同意自願離婚

,可就子女財產約定好後達成協議至婚姻版登記機關辦理權離婚登記即可。

2、一方堅決離婚,對方不同意,只能向法院提出訴訟,滿足婚姻法以及司法解釋中感情破裂等條件,法院可予以判決離婚。

6樓:南寧債務律師

本律師答覆如下:

1、離婚有2種方式,一是行政離婚,就是你們夫妻一起去民內政局婚姻登容記處辦理離婚,前提是你們都能達成離婚協議,對孩子撫養,財產分配達成書面協議;二是訴訟離婚,就是第一種行不通的情況下,必須通過起訴到法院才能離婚,當然,去法院不是說就能得到法院的支援的。

2、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7樓:匿名使用者

去法院起訴。如果第一次不判離半年之後再去,一般第二次就會判了。

雙方協議的話帶著寫好的協議去民政局。

8樓:錢學志律師

對於離婚的,你們可以選擇協議離婚,也可以選擇起訴離婚。如果雙方都願意能協議離婚也行,這樣比較快

起訴離婚,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怎麼通過法律解決

9樓:匿名使用者

感情破裂是離婚案件中出現的最多的一個詞。但是這個詞是無法用肉眼看得見,也無法摸得著,感情完全是精神的東西,感情的破裂不像茶壺水杯破裂一樣,能夠直接看到。所以感情破裂就需要通過一系列的事實作為證明,來證明感情破裂。

所以法律初步做了一些規定,來證明感情破裂的情形。感情破裂是目前判決離婚的唯一標準,判斷感情破裂主要是: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標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准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二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一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還有的就是法律沒有規定,但是日常中常見的,反覆起訴離婚,也認為是感情卻已破裂,因為一次駁回後,緊接著第二次提起離婚訴訟,不行再提起第三次離婚訴訟,這樣的做法就表明了一個態度,離婚的態度很堅決,也是感情破裂的表現。具體程式上南京律師說了很全面了。

如果可能你自己再找個律師更好,

1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男方不同意,只能起訴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離婚。拿上戶口薄、身份證,結婚證,訴訟申請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離婚。

11樓:卿夢

男方沒有經濟**,整天遊手好閒,沒有擔當家庭的責任,對孩子不聞不問,經濟收全靠女方。

如何理解這句話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指法律範圍內的平等而不是事實上的平等。」

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法律範圍內的平等,而不是事實上的平等 平等權的含義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一般指法律實施上的平等,不包括立法上的平等。主要內容有 所有公民平等地享有權利和平等地履行義務 在我國,任何公民都受憲法和法律約束,不允許有超越法律規定的任何特權 所有公民在司法上一律平等,即實施法律 執行法...

公民在法律面前有沒有身份差別,公民和居民身份證區別

有啊,肯定有的。看你是什麼案子啦,行政官司裡面,公民就是弱勢方啦,所以在法律上會有所照顧。刑事案件就不一樣啦,我們國家為了追求能最大限度的懲戒犯罪分子,所以刑事案件都是公安和檢察院比公民大,他們享有很多優惠,甚至有的規定對公民有些不公平。那如果是民事案件,還得區分這個公民是代表自己還是代表法人,代表...

愛情面前要看年齡嗎,在愛情面前年齡真的是個問題嗎?

沒有年齡之分的,只要相愛就可以在一起,只有相愛的人在一起才是幸福的,誰也沒有權力去拆開兩個相愛的人 滿意請採納 有和沒有就一字之差,兩個相愛的人在一起就好,沒有年齡的限制,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只要擁有過就夠了 愛情本來就是不可言喻的,愛了就愛了,愛的是你的精神,作風,衝動嘛。年齡一樣又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