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丟了東西,知道是誰,但刑警說證據不足!!我該怎麼辦

2021-06-05 14:23:07 字數 4203 閱讀 7747

1樓:軍火商

你好:你們現在認為是那個人偷的錢,都只是懷疑,是一種可能性,只有他知道里面有錢,為什麼好車不偷,卻偷差的車等等,這些都是一種猜測的可能性。你們並沒有直接的證據證明那人偷了錢。

如果你們可以找到目擊證人,或者在那人的家裡找到公章或皮包什麼的,這才能直接認定,那人犯了盜竊罪,否則,你們報警,只是給**提供了嫌疑物件,**只有在經過調查取證,或者訊問他以後,找到了證據,才會拘留及逮捕,否則,都只是出於偵查階段。

按理來說,你們已經提供了最大的嫌疑物件,應該比較容易破案啊,難道你們的地方離那人的老家比較遠,**沒有人手安排出差?你們一方面可以督促**儘快辦案,另一方面,自己找找,當時邊上的人,有沒有誰看到什麼情況。

補充:現在你們想盡快破案的話,一方是督促**辦案,另一方面就是自己尋找證據了。如果沒有什麼有力的證據,那隻能將線索提供給**。

你可以將帕薩特車主的情況反映給警察,讓他們去調查一下。

2樓:匿名使用者

警察對於這種案子是不會上心的,除非打掉了專撬後備箱的團伙順便給你破了。從你的描述看不能肯定是你的朋友的朋友,因為在你們拿錢的時候也許就被附近的人盯上了,而且捷達相對於其他的車型對於小偷更好下手,因為保有量大。如果想自己調查最好在附近找找攝像頭,有的在街上,有的商店什麼的也可能有,可以試下。

暫時找不到你朋友的朋友,不如問問你朋友他們怎麼認識的,對他有多少了解,你那裡有他賣給你的電腦,也可以恢復下資料,看是不是他的電腦,裡面有什麼資訊。如果能徹底排除這個人,那就是其他的團伙作案,想追回東西就很難了。只能汲取教訓,下次不要把貴重物品放在車裡。

3樓:銀月滿天

從你的描述中看不出那個賣電腦的就是偷東西的直接證據1. 現在要麼就聯絡你那個朋友b,取得賣電腦的老家地址,直接過去找他2. 等調查結果,通常沒結果

3. 找停車場的四周看是否有目擊證據,比如目擊證人,攝像頭錄影等(停車場一般都有),然後再去刑警隊

您好律師!被詐騙了一百多萬證據不足刑警隊說證據不足!我能拿的證據都拿出來了!還是不給立案怎麼辦?

4樓:匿名使用者

讓他們出不給立案理由告知書,然後拿所有材料和告知書去檢察院申請刑事監督

請問鑑定輕微傷,但對方不承認打人,警察說證據不足我該怎麼辦?

5樓:之何勿思

一般bai來說,可以通過與du對方協商、由公zhi安機關調解、向法院起dao訴等途徑解內決。

公安機關受理行政案件容後要及時調查處理,並根據具體情況作出處理決定。當事人對處理不服的可提出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第四十七條  公安機關對報案、控告、舉報、群眾扭送或者違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門、司法機關移送的案件,應當及時受理,製作受案登記表。

6樓:mango菌吃橙子

根據我國bai目前法律規定,打架當du中造成zhi輕微傷尚構不成dao故意傷害罪,所以內公安機關不會

給予刑事拘容留。

且看你說的情況因打人行為也你受輕微傷之間的因果關係都難以證實,因此公安機關就連治安行政拘留都難做。

在達不到輕傷標準,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下,公安機關對你們之間的糾紛只能調解,調解不成不能給對方以強制。

本案你雖有訴權,但也有可能因為證據不足而不能獲得勝訴判決,不過,不能判決的情況下,法院也有可能給予調解結案。

擴充套件資料: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第四十七條  公安機關對報案、控告、舉報、群眾扭送或者違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門、司法機關移送的案件,應當及時受理,製作受案登記表,並分別作出以下處理:

對屬於本單位管轄範圍內的事項,應當及時調查處理。

第一百四十六條 對行政案件進行稽核、審批時,應當審查下列內容:

(一)違法嫌疑人的基本情況;

(二)案件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

(三)案件定性是否準確;

(四)適用法律、法規和規章是否正確;

(五)辦案程式是否合法;

(六)擬作出的處理決定是否適當。

7樓:匿名使用者

1.根據復我國目前法律

制規定,打架當中造成輕微傷尚bai構du不成故意傷害罪,所以公zhi安機關不dao

會給予刑事拘留。且看你說的情況因打人行為也你受輕微傷之間的因果關係都難以證實,因此公安機關就連治安行政拘留都可能做。在達不到輕傷標準,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下,公安機關對你們之間的糾紛只能調解,調解不成不能給對方以強制。

2.公安機關不做刑事和治安行政處罰,剩下的民事責任部分就只有當事人自己向法院起訴了。本案你雖有訴權,但也有可能因為證據不足而不能獲得勝訴判決,不過,不能判決的情況下,法院也有可能給予調解結案。

祝你成功!

8樓:匿名使用者

公安機關受理行政案件後要及時調查處理,並根據具體情況作出處理決定專。當事人對處理不服的可屬

提出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第四十七條 公安機關對報案、控告、舉報、群眾扭送或者違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門、司法機關移送的案件,應當及時受理,製作受案登記表,並分別作出以下處理:

(一)對屬於本單位管轄範圍內的事項,應當及時調查處理。

第一百四十六條 對行政案件進行稽核、審批時,應當審查下列內容:

(一)違法嫌疑人的基本情況;

(二)案件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

(三)案件定性是否準確;

(四)適用法律、法規和規章是否正確;

(五)辦案程式是否合法;

(六)擬作出的處理決定是否適當。

第一百四十七條 公安機關根據行政案件的不同情況分別作出下列處理決定:

(一)確有違法行為,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根據其情節和危害後果的輕重,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二)確有違法行為,但有依法不予行政處罰情形的,作出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有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違禁品、管制器具的,應當予以追繳或者收繳;

(三)違法事實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行政處罰決定。

9樓:風雨中的北湖

真的娶不到證據,當事人死不承認,這事也真的不好辦。不過你得設法給派出所提供證據。

10樓:紫瀧龍騎

因沒有旁證或其他錄音錄影證據的話,走調解是比較好的途徑。打人是屬於治安方面的問題,歸公安管。法院能管的也就是公安作出處罰處理後,上法院起訴要求民事賠償部分。

但實際上,如果對方有承認肢體接觸過,派出所應該可以作出處罰。“毆打他人”是一種行為違法,只要有打人的動作即可,就算你沒受傷,只要打到你都違法。

11樓:匿名使用者

需要有證據,比如證人、路口監控等。

12樓:零下1度的酷寒

你好,建議起訴解決。

13樓:找法網

你需要收集對方打你的證據。

構成輕微傷,沒有構成故意傷害罪,只會進行治安處罰。會被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條

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資料。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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