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糾紛案件我是原告,我在法庭要說什麼和注意什麼求具體說什麼

2021-08-13 08:05:05 字數 2479 閱讀 9841

1樓:伸展能量

作為原告需要準備的主要是:

1、你提交的證據分別想要證明什麼內容;

2、對於被告提交的證據,就證據是否真實、合法、與本案是否有關、能否證明被告想證明的內容等發表質證意見;

3、如果法庭調查有遺漏,就遺漏部分向法庭補充;

4、就案件爭議焦點發表辯論意見;

5、進行最後陳述。

法院**主要分為兩個階段: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法庭調查階段一般流程:

原告宣讀起訴狀——被告答辯——原告舉證——被告質證——被告舉證——原告質證——法官發問——雙方就事實補充。法庭調查完成後會進入法庭辯論,優秀的法官會總結案件爭議焦點,雙方就爭議焦點發表辯論意見,一般是原告先說,被告接著說,如此往復。法庭辯論完後是最後陳述,然後庭審結束,雙方在庭審筆錄上簽字。

2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而言,原告首先要陳述自己的身份資訊,陳述是否申請法官迴避。

之後進行法庭調查階段,原告需要宣讀自己的訴狀,並陳述是否有補充的事實與理由。

原告還要舉證並說明每份證據的證明目的。對於被告的證據,原告需要進行質證。

原告還需要答覆法官所提出的問題。

最後原告需要發表辯論意見,並陳述自己最後的請求。

在調解階段,原告需要表態是否願意調解,並闡述自己的調解方案。

法庭上需要原告做些什麼?

3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法庭上原告需要做:

1、一般而言,原告首先要陳述自己的身份資訊,陳述是否申請法官迴避。

2、之後進行法庭調查階段,原告需要宣讀自己的訴狀,並陳述是否有補充的事實與理由。

3、原告還要舉證並說明每份證據的證明目的。對於被告的證據,原告需要進行質證。

4、原告還需要答覆法官所提出的問題。

5、最後原告需要發表辯論意見,並陳述自己最後的請求。

6、在調解階段,原告需要表態是否願意調解,並闡述自己的調解方案。

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一、法庭上原告需要做的事情如下:

1、要陳述自己的身份資訊,陳述是否申請法官迴避。

2、進行法庭調查階段,原告需要宣讀自己的訴狀,並陳述是否有補充的事實與理由。原告還要舉證並說明每份證據的證明目的。對於被告的證據,原告需要進行質證。

3、原告還需要答覆法官所提出的問題。

4、原告需要發表辯論意見,並陳述自己最後的請求。 在調解階段,原告需要表態是否願意調解,並闡述自己的調解方案。

二、法院通知**,原告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按照傳票上規定的時間,按時參加訴訟;

第二,攜帶本人身份證,一起起訴狀等訴訟文書;

第三,攜帶所有證據的原件,如果有證人出庭作證,需要讓證人親自來法庭並且攜帶身份證證。

我國法律規定,誰主張,誰舉證,提出什麼訴訟請求,就要就此拿出證據來。就離婚這一訴訟請求,原告要證明夫妻感情破裂、應當判決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5樓:中顧法律網

作為原告必須到庭參加訴訟。如果有訴訟**人,原告他人也能夠不到庭,但是,如果是離婚案件,原告必須到庭。如果不到庭,即使訴訟**人到庭,法院也會按自動撤訴處置的。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離婚案件有訴訟**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第一百四十三條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藉口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能夠按撤訴處置;被告反訴的,能夠缺席裁判。

6樓:

需要原告提供證據,需要提供訴訟請求等

7樓:匿名使用者

注意你自己的訴訟請求 陳述相關的證據 ----用語言表達出來就是你要說的 還有就是陳述相關事實

注意事項:1,少說話 多聽

2,法官叫你說 你就說 法官不讓你說 你就別說3,用一種仇恨的眼神或者猥瑣的感覺看著對方當事人或者對方**人

8樓:武漢的韓律師

一般而言,原告首先要陳述自己的身份資訊,陳述是否申請法官迴避。

之後進行法庭調查階段,原告需要宣讀自己的訴狀,並陳述是否有補充的事實與理由。

原告還要舉證並說明每份證據的證明目的。對於被告的證據,原告需要進行質證。

原告還需要答覆法官所提出的問題。

最後原告需要發表辯論意見,並陳述自己最後的請求。

在調解階段,原告需要表態是否願意調解,並闡述自己的調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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