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沒交黨費,會被開除黨籍麼

2021-10-20 02:09:37 字數 1569 閱讀 7157

1樓:angleeee丶

不一定,黨章第九條規定「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認為是自行脫黨。支部大會應當決定把這樣的黨員除名。但是,可以說明情況並補交黨費,就好了。

拓展資料:開除黨籍的條件

對於開除黨籍的規定,主要體現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黨章對於開除黨籍,只在第38條中規定「嚴重觸犯刑律的黨員必須開除黨籍」,第39條在規定「留黨檢視. ....堅持錯誤不改的,應當開除黨籍」。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對開除黨籍作出了100多條的規定。

第二十七條 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有**賄賂、失職瀆職等刑法規定的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第二十八條 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有刑法規定的行為,雖不涉及犯罪但須追究黨紀責任的,應當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

第二十九條 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有其他違法行為,影響黨的形象,損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應當視情節輕重給予黨紀處分。

對有喪失黨員條件,嚴重敗壞黨的形象行為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三十三條 黨員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處刑法規定的主刑(含宣告緩刑)的;

(二)被單處或者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

(三)因過失犯罪,被依法判處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過失犯罪被判處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處管制、拘役的,一般應當開除黨籍。對於個別可以不開除黨籍的,應當對照處分黨員批准許可權的規定,報請再上一級黨組織批准。

第三十六條 對違紀後下落不明的黨員,應當區別情況作出處理:

(一)對有嚴重違紀行為,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的,黨組織應當作出決定,開除其黨籍;

(二)除前項規定的情況外,下落不明時間超過六個月的,黨組織應當按照黨章規定對其予以除名。

第三十七條 違紀黨員在黨組織作出處分決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後發現其曾有嚴重違紀行為,對於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的,開除其黨籍;對於應當給予留黨察看以下(含留黨察看)處分的,作出書面結論,不再給予黨紀處分。從第45條開始,直到第174條,分別對各種情況下應開除黨籍作出規定。

參考資料:人民網--黨費收繳不是小事、共產黨員網--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的黨籍落下來了,就到你落黨籍的地方去交,如果沒有落下來,不怕,等到你落下來的時候補交也可以。

3樓:匿名使用者

黨章第九條規定「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認為是自行脫黨。支部大會應當決定把這樣的黨員除名.

4樓:藍海話生活

一年沒交黨費,不會被開除黨籍,但是如果沒有正當理由,就算自動**。

根據黨章的第九條之規定: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認為是自行脫黨。支部大會應當決定把這樣的黨員除名,並報上級黨組織批准。

5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不會,開除黨籍要通知本人到場,否則違反程式。趕快補交吧,這是黨員的義務。

判一年緩二年的黨員是不是必須開除黨籍

黨的紀律處分條例相關規定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 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規定的主刑 含宣告緩刑 的 二 單處或者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 三 因過失犯罪,被依法判處三年以上 不含三年 有期徒刑的。因過失犯罪被判處三年以下 含三年 有期徒刑或者被判處管制 拘...

二十年前犯刑事判刑一年,當時沒有開除黨籍,今天有人舉報要開除

像組織誠懇說明情況,當時是故意還是過失犯罪?自己相信黨組織會查明事由準確處理!我是一名普通黨員,在2007年被判緩刑,當時沒有開除黨籍,都在參加黨員活動,前兩天通知我要開除黨籍?正常早就應該開除黨籍了,只不過後補處罰,應該接受。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

輕傷被判緩刑,一定要開除黨籍嗎,判緩刑是否開除黨籍

不一定,只是有明確規定,如果法院判實刑,就一定要首先開除黨籍 不一定的!要看是否是故意還是過失。判緩刑是否開除黨籍 會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對開除黨籍作出了100多條的規定。其中第14條規定 黨員受留黨察看處分期間.堅持不改或者又發現其他應受黨紀處分的違紀行為的,應當開除黨籍 第30條規定 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