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病危未判決的犯人可以申請緩刑麼

2022-05-19 16:43:51 字數 4124 閱讀 7391

1樓:匿名使用者

不屬於緩刑條件。

緩刑適用條件:

其一是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二是犯罪分子確有悔改表現,法院認為暫不執行所判刑罰也不致於再危害社會;

其三是罪犯不屬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

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刑法第72條的規定,一般緩刑是指人民法院對於被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其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認為暫不執行原判刑罰,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將其放歸社會考察,在考驗期內如果沒有再犯新罪或者發現漏罪,或者沒有嚴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原判刑罰就不再執行的制度。

根據刑法第72條、第74條的規定,適用一般緩刑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犯罪分子被判處的刑罰是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是適用一般緩刑的前提條件。

(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比較輕或者有悔罪表現,對其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這是適用一般緩刑的排除條件。

特殊緩刑也叫戰時緩刑,根據刑法第449條的規定,其是指在戰時,對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沒有現實危險宣告緩刑的犯罪軍人,允許其戴罪立功,確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撤銷原判刑罰,不以犯罪論處的緩刑制度。

建議找專業的律師看下自己的這種情況可否能申請。例如:律 伴

家屬可以申請緩刑嗎

3樓:戚廣利

緩刑不是家屬或犯罪嫌疑人申請得到的,而是法院依據法律條件作出的判決。適用緩刑的,法院會依法判處緩刑;不適用緩刑的,法院不會判處緩刑。

《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4樓:匿名使用者

需要服刑人員家人和親屬給予監獄工作和服刑人員一些關心,一些支援,一些幫助。親人的關懷和牽掛對服刑人員來說,是情感世界的支撐。沒有親人的關懷,就如同一隻落單的「孤雁」,失去前行的動力。

一通溫馨的**、紙上的幾句囑咐。一聲聲真情的呼喚、一個個殷切的期盼,能讓服刑人員感受到春風化雨般的親情。這種特別的關愛,必將促使他們的改造思想發生「質」的轉變,從而促使他們振作精神,奔向新生。

失足未必千古恨,回頭定然春滿園。在監獄的教育改造下,在親人的聲聲感召中,一定能夠加速服刑人員積極改造。使他們真誠悔罪,棄舊圖新,洗心革面。

用勞動的汗水淨化心靈,重塑自我,重新做人。

服刑中的犯人可以申請監獄異地調動嗎

5樓:乙小甲

服刑中的犯人可以申請監獄異地調動。如果沒有正當的、重大的、合法的理由是很難批准的。因為犯人調動,要逐級報請到兩地監獄的共同上級批准,並由兩名以上警察親自押解交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罪犯被交付執行刑罰的時候,應當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在判決生效後十日以內將有關的法律文書送達公安機關、監獄或者其他執行機關。

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機關依法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對被判處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機關執行。

對未成年犯應當在未成年犯管教所執行刑罰。

執行機關應當將罪犯及時收押,並且通知罪犯家屬。

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執行期滿,應當由執行機關發給釋放證明書。

擴充套件資料

一般來說,有期徒刑五年以下的都是在市級監獄服刑,基本是本地。超過五年的都是投送到省級監獄。如果宣判後刑期不滿一年的,通常留當地看守所服刑。

投送省級監獄的,一般先集中在某監獄進行入監集訓,然後分發投送。

部隊規定五年以下的都不開除軍籍,在軍區政治部下屬監獄服刑。超過五年的同時開除軍籍,送地方監獄。(這樣基本都是異地了)。

上海情況特殊,它的市級監獄都不在上海市區,一般在蘇北或者安徽。但是仍然都是上海司法局監教局下屬單位。

6樓:luyu兵

可能性不大,監獄是省直管的部門,調動一個或多名犯人需要司法部協調,難度很大。服刑中最主要的是能不能早點重獲自由

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申請。但決定權是獄監管理部門。

8樓:酷站長小八爺

1、你問的問題,簡單地回答:能。但要看你符合不符合條件或者說你有沒有這本事了。

2、關於異地審理,跨省的,需要最高人民檢察院與最高人民法院協調,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轄。省內的,需要省檢察院與省高階人民法院協調,由省高階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3、關於異地服刑,對於在外省被判刑的人員,服刑的原則是就近服刑,因此,很難到其戶口所在地服刑。跨省調犯人需要通過兩省的監獄管理局協調,監獄與監獄之間無此權力。

9樓:曠思萌

是不是需要請個律事?

是不是同時犯了兩個罪名行為的犯人一定沒辦法判緩刑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的。如兩個罪名合計刑罰仍然低於三年且滿足條件的,仍然可以緩刑。

如有疑問,歡迎追問,如無疑問,請好評。

11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明確規定,對於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對於同時觸犯兩個罪名的犯罪嫌疑人符合緩刑條件的依法可以判處緩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七十二條 【緩刑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第七十四條 【累犯不適用緩刑】對於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12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司法實踐中,如果兩罪名的合併刑期小於等於三年,還是可以宣告緩刑的。

法院沒判決之前 家人能見嗎

13樓:板弟弟

1、不可以,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去會見,家屬是不可以見面的,甚至在判決後到判決生效前,都是不能見的。

2、刑事犯罪判決前只有律師才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家屬可以考慮委託律師到看守所會見犯罪嫌疑人認真瞭解整個案件的具體經過以及瞭解其對公安機關的口供等。律師會見後對犯罪情節做出判斷並及時為其提供法律幫助、申請取保候審;如果案件移送到了檢察院、法院的話,辯護律師可以去檢察院、法院閱卷,調取偵查機關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口供、書證、物證等相關證據,做深入研究後擬定好辯護方案,**的時候確定好為被告做無罪、罪輕、減輕、免除刑罰或者緩刑的辯護,維護被告的最大利益。

14樓:北京孫海濤律師

刑事案件在宣判之前,只能委託律師會見;在宣判後,家屬可以持身份證等證明到看守所會見。

15樓:孫法官說法

上面兩位的回答都是正確的。都可參考。

16樓:金波吼吼

不能見。除非辦理了取保候審,監視居住。

17樓:

不能見,除非是未成年人。

**時犯人怎樣的情況可以緩刑?

18樓:潛龍一現驚天下

緩刑條件:刑法

第七十二條 【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第七十四條 【累犯不適用緩刑】對於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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