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閉,我們工作一年半,,應該賠多久的工資

2022-09-05 18:10:12 字數 4346 閱讀 1783

1樓:匿名使用者

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被遣散辭退,可以要求賠償幾個月的工資,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1、如果是因公司歇業、登出而遣散職工,或是合法裁員,或是勞動合同期滿後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的,則公司應該向職工支付1.5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2、如果不屬於上述情形,則屬於公司違法解除勞動關係,應該向職工支付3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樓:相忘於江湖

滿一年半是2個月工資,不滿一年半是1個半月工資,加提前30天通知或者代通知金,一個月工資。

公司經營不下去了.工作一年零五個月,應該賠償我幾個月的工資?

3樓:橘子不如橙子

用人單位應該依法支付1.5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如果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再加一個月的工資賠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4樓:匿名使用者

(一月+半月)的工資

公司倒閉了,我跟公司簽了合同,現在要賠一個月工資給我,請問一個月工資包括社保嗎?

5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破產,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公益債務後,首先是補償員工應得收入。員工應得收入的支付順序:

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費用,應當劃入職工個人帳戶的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補償金按工齡計算: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不足一年超過6個月按一個月工資計算,低於6個月按半月工資計算),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按比例分配。

根據勞動法,公司倒閉,應按規定給予員工解除合同補償金,標準為:工作滿一年的給一個月補償金(月平均工資),如果做了十年,應該給十個月補償金 。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勞動關係解除或者終止後產生的支付工資、經濟補償金、福利待遇等爭議,勞動者能夠證明用人單位承諾支付的時間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後的具體日期的,用人單位承諾支付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勞動者不能證明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6樓:天眼新科技

你所說的一個月工資應該是企業破產,支付給員工的經濟補償,內容如下:

一、公司破產,企業應當支付給員工經濟補償金,可能就是你所說的一個月工資。

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三、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綜上所述,你所說的工資,不包括企業在解除勞動合同前應當由企業為你交的社保(也就是人們所說的「五金」)金,但應當包括企業發給你的由企業代扣你自己所交的社保金。這樣說也許你還不明白,比如你是交社保金的員工,公司說好給你的工資是2000,但平時實際發到你手中的肯定少於2000元,其中有一部分已由企業代扣交到了社保局,但企業已實際支付了2000元。企業要賠給你的也是2000元的經濟補償。

7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8樓:東方底情

不包括社保,社保已經交過了。

勞動法公司倒閉,員工補償的標準為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的工資.這個工資公司要求打折,勞動法有這說法?

9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如果沒有宣佈破產之前停產期間發給員工基本工資,基本工資在勞動合同中有明確,不一定是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不過現在的公司基本上都按最低工資標準填寫。如果填寫的不是最低工資標準那麼公司就是違法的,如果是就沒有違法。

公司違法到可以勞動部門申請仲裁。如果員工自願解除勞動合同公司可以補償員工任何費用。如果協商解決那麼按你所說的打折也是合法的。

公司這樣做的目的就是逼員工主動願意和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以減少公司破產時所賠償的數額。如果這家公司實在不行了也沒有必要留戀,與公司協商得到補償金後再找工作吧,現在找工作也是很容易的。當然如果你耗得起或許可以得到更多賠償。

10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針對工資要求打折,勞動法沒有這樣的規定。

法律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11樓:

速度去申請勞動仲裁去吧,晚了得到的更少

12樓:神戰威威龍少

補償標準,最後一年不滿一年工齡的按半月補償,公司倒閉會清算的,先是各種貸款啊 債務啊,然後稅收啊,最後才是員工工資。賠多賠少你可以打**給律師諮詢下。全額補償的可能性不大,你要有心裡準備啊

公司宣佈破產,我在公司做了5年能有什麼補償

13樓:勤勞的老克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你應該得到五個月工資的補償。

我們公司最近要倒閉了,我在這工作了兩年,公司說只賠償2個月的工資,不知道這樣合法嗎

14樓:正氣長春

如果你所在的用人單位倒閉,而不是其它的原因辭退你,用人單位說的沒錯,支付你二個月的工資補償即可。

但是,如果用人單位不是提前三十日通過工會或者直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辭退你們,你們還可以要求單獨得到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

15樓:匿名使用者

被用人單位辭退或解除勞動合同,分三種情況,一是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無需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也無需支付經濟補償;二是依《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6條的情形,按第47條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還應按《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向勞動者額外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三是如果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法》第48、87條規定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是經濟補償的二倍。經濟補償金的計算範圍詳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7條。用人單位還應向勞動者出具《勞動合同法》第50、89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該證明的內容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的規定。

16樓:百事事通

公司都快倒閉啦,給你賠償2個月的工資以經很不錯了

17樓:

你工作兩年沒付你工資??根據勞動法辭退付三個月的,不過沒什麼廠能執行,有2個月你就阿彌陀佛了。

18樓:開心果汪瑞明

做人要知足,老闆要破產了,找誰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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