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大刑始於兵出處,刑始於兵 禮源於祀意思是什麼

2022-10-18 20:20:46 字數 3695 閱讀 8945

1樓:我來跟你談談情

刑始於兵,中國古代法起源於戰爭說。語出元代脫脫等《遼史·刑法志》。

《尚書》記載,上古時期夏啟發兵攻打有扈氏時,曾頒佈了一項法律: 「……用命賞於祖,弗不命戮於社,予則孥戮汝。」即凡征伐中違抗命令者,除處死本人外,還要罪及其子,用於祭社。

「刑始於兵」,是古人對上古時期史實的凝練和總結。

它揭示了古代法律的起源與戰爭和軍隊活動之間密不可分的內在聯絡。但不足在於它忽略了法律產生的經濟根源。

擴充套件資料刑法志主要記載封建王朝法律和司法制度方面的重要史料,內容一般包括:

①法律和刑法的起源、性質、目的、作用以及禮與刑的關係;

②刑事立法的指導思想和刑事法律、法令的修訂大略;

③刑法的沿革變遷及其得失;

④重要罪名、刑種和刑罰制度的創制與發展;

⑤審判制度概況;

2樓:馬丁路德甲

中國古代的早期刑罰極其殘酷,它以摧殘人的肢體肌膚或生理功能為主要特徵。據《國語·魯語》載,自黃帝時代以來,即開始形成「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鉞,中刑用刀鋸,其次用鑽笮,薄刑用鞭撲」的五刑制度

刑始於兵 禮源於祀意思是什麼?

3樓:fly_傻的冒泡

最早的刑法源於軍法,最早的禮儀源於祭祀。

「刑始於兵」,中國古代法起源於戰爭說,是古人對上古時期史實的凝鍊和總結。它揭示了古代法律的起源與戰爭和軍隊活動之間密不可分的內在聯絡。但不足在於它忽略了法律產生的經濟根源。

祀禮即祭祀的儀禮,是從我國青銅時代就開始興起的祭奠天地、先人的文化活動,從皇家興起,特徵是莊重,流傳到現代。

4樓:怡儒

"刑始於兵而終於禮",是對中國古代法獨特發生路徑的經典概括。在部族戰爭中產生的暴力行為方式作為刑罰,規範己方的軍事行為,維護己方的軍事利益,是為軍事刑法。而這種暴力方式引入到日常生活中,即通過刑罰懲罰犯罪確立正確的行為規範,是為刑法。

西周時期,在"宗法結合封建"的"維新"制度下,"禮"從原始社會的氏族習慣,發展為國家法度,對違禮而致犯罪行為的懲罰方式有戰爭與刑罰兩種。基於此,戰爭開始從單純的弱肉強食演進為具有政治和道德屬性,並形成以禮來規範軍事事項的軍事法——軍禮。同時,中國古代的刑法也開始具有了"明德慎罰"的基本精神。

5樓:

最早的刑法源於軍法,最早的禮儀源於祭祀。

法律的起源

6樓:匿名使用者

在長期的社會發展過程中,對法的起源問題,存在過神創說、暴力說、契約說、發展說等。馬克思主義認為,法是隨著生產力的發展、私有制和階級的產生、國家的出現而產生的。

1、私有制和商品經濟的產生是法產生的經濟根源。從法的最初起源看,正是私有制和商品經濟的產生導致了法的產生。法是為了維護某種所有制、調整一定經濟關係和秩序的需要而產生的。

2、階級的產生是法產生的階級根源。法是為了維護和調整一定階級關係的需要而產生的,它是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和表現。

3、社會的發展是法產生的社會根源。社會的發展,文明的進步,需要新的社會規範來解決社會資源有限與人的欲求無限之間的矛盾,解決社會衝突,分配社會資源,維持社會秩序。適應這種社會結構和社會需要,國家和法這一新的社會組織和社會規範就出現了。

擴充套件資料

法的產生是一個長期的社會歷史過程,有其獨特的發展規律,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法的產生經歷了從個別調整到規範性調整、一般規範性調整到法的調整的發展過程。

2.法的產生經歷了從習慣到習慣法、再由習慣法到制定法的發展過程。

3.法的產生經歷了法與宗教規範、道德規範的渾然一體到法與宗教規範、道德規範的分化、法的相對獨立的發展過程。

7樓:仙人掌的憂傷

自從人類社會產生以來,人類就不斷探索法律是如何產生的,從古希臘到後現代,眾多法學家提出了不少權威性的學說,大體上有以下幾種學說:

(1)法律是根據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的產生。

(2)法律是由神明賦予人類的。

(3)法律是人類社會生活、工作等活動中相互定立契約而產生的。在三種學說中我個人傾向於第三者。

8樓:籍水鄒建章

法律一套社會成員都必須遵守的規則,只要一個社會發展成了國家,他就必然會具備法律。或者說法律是一個社會之所以成為國家的必要條件。所以說,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法律起源,並不是說完全沒有從一個國家那裡傳播出去的,是國家本身自發性自然而然形成的。

當然也不排除法律的移植

繼受轉化,每個國家的法律體系中有一些制度都有可能去起源於其他國家的。例如正當程式理論就是起源於英國。我國的準五服以治罪

親親得相首匿等等都是源於我國本土的文化……

最早出現的法是什麼形式的

9樓:

就中國古代法的起源的具體途徑而言,歷史上有刑「始於兵」的說法。這種說法表明,中國古代的刑最初起源於軍事戰爭,最早的法脫胎于軍事戰爭中產生的軍法。「黃帝以兵定天下,此刑之大者」及「大刑用甲兵」等記載都說明,黃帝以來的軍事征服與兼併戰爭就是最早的刑,其間產生的軍法就是最初的法。

某些軍法就是用來量刑的刑法,所以似乎不正確哦!

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鉞什麼意思

10樓:匿名使用者

我的理解:死刑的極刑,用五馬分屍的方法,一般的死刑用刀斧砍頭。

中國古代從一開始就有死刑嗎?包括三皇五帝時期!

11樓:

大量史料記載充分證明,在夏以前的堯舜時代,即存在比較完備的刑罰手段,死刑也是其中之一。如《圖書整合祥刑典》記載:「帝共命舜居攝,制五刑……」這表明,在堯舜時期,即創制有五種刑罰方法構成的刑罰體系。

這一記載,為《能鑑前編》所載:「帝堯七十有六載制五刑」所印證。同樣,《尚書舜典》所載「五刑有服」,《竹書紀年》所載「帝舜三年,命皋陶作刑」,《左傳召公十四年》所載:

「夏書曰:昏、墨、賊、殺,皋陶之刑也。」彼此印證,相互一致地證明了在舜時不僅有了作為懲罰罪惡之手段的刑罰,而且死刑也是這一時期的刑罰之一。

筆者認為,在生產力極端低下的中國原始社會,社會發展異常緩慢,因此達到夏朝國家與刑法的規模需要經過漫長的發展過程。「這個程序也就是由氏族社會末期的象刑向階級社會的刑法轉變的過程。」 原始社會或原始社會向奴隸社會「過渡時期」的強制性規範,雖不具有階級統治手段的意義——「在那時,刑罰的作用只在於輔助五教,以利治理。

」 但是,從其本質與作用來講,應當認定為刑罰,而並不完全是所謂的「原始習慣」。因此,無論是否完備,是否成體系,在考證死刑乃至刑罰起源時間的時候,我們應當以其出現的時間即堯舜時代為準,而並非惟階級論的「夏源說」或者折衷說。

綜上所述,在堯舜時代,即存在以五刑為主的比較完備的刑罰體系,而五刑之中包括作為死刑的大辟或殺。因此,中國的死刑產生於堯舜時代。

中國古代的鞭笞刑始於什麼時候

12樓:匿名使用者

北魏在五刑中加入了鞭刑與杖刑,從而形成了死、流、徒、鞭、杖五刑,因此封建五刑初步形成。

到了隋唐時期封建五刑正式形成,即死、流、徒、鞭、笞。

但是鞭刑早就出現了,在西周時的九刑中就出現過鞭刑(九刑為奴隸五刑即墨、劓、剕、宮、大辟加上贖、鞭、僕、流)

而笞刑在秦朝的律法中就已經出現了。

13樓:葉嫻珊

黃帝時期就有了。

史記記載,黃帝五刑,其中之一就是鞭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