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一天150,違規了扣480是不是違法

2022-12-11 22:05:07 字數 854 閱讀 9152

1樓:匿名使用者

不一定的,這個要看公司的規定,你違規的程度。如果你是珠寶廠的工人,弄破了個玉石,賠這些都不止。 但公司不能一次性要求賠付那麼多,每月賠的不超過你工資的20%。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2樓:匿名使用者

員工違反勞動紀律是否可以被企業處罰,需要依據具體所在省份具體分析。

《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已於08年1月被廢止,部分地區譬如《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亦規定禁止企業對員工行使罰款權。

但是,由於各地的地方性法規規定企業有罰款權,且尚未予以修改,所以,很多企業至今仍然在對違紀員工進行經濟處罰。

《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規定了罰款內容,或者其扣減工資的規定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這就直接從立法上禁止了企業對員工行使罰款權。

以深圳為例,2023年11月實施的《深圳經濟特區和諧勞動關係促進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依照規章制度對勞動者實施經濟處分的,單項和當月累計處分金額不得超過該勞動者當月工資的百分之三十,且對同一違紀行為不得重複處分。實施處分後的月工資不得低於市**公佈的特區最低工資標準」。

雖然深圳市屬廣東省行政管轄,但深圳作為經濟特區,全國人大常委會已授權深圳經濟特區制定地方性法規,根據《立法法》第八十一條之規定,深圳經濟特區法規的效力高於廣東省指定的地方性法規,因此,在深圳經濟特區內的企業對員工仍具有違紀經濟處罰權。

男朋友上班,是上一天歇一天,他昨天晚上給我打電話說明天回來,結果到第二天他說今天還上班,然後晚上九

你好,斗數之家很高興為你解答 單這次分析是撒謊的可能大,建議從對方一貫的性格分析,採納後心想事成,好運連連,身體健康,開開心心每一天,一生平安,一帆風順,一本萬利,財運亨通,大展巨集圖,有真的在上班,你要相信他 從和男朋友交往以後,他每天都陪著我,他上班時間一天一夜,第二天晚上就回來我這裡,陪我半年...

想問打工人員已經一天沒有上班了。但沒有辭職。領了全部工資後在其他建築

一天沒有上班可以按曠工來計算,累計到一定的時間了,可以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來予以解除,並且要求其回來做工作交接,如果因為沒有交接或者因為曠工導致的損失可以要求員工賠償。打工就是為了掙錢,如果其他地方相同的勞動強度,收益更高,肯定到其他地方這個是很正常的呀!在沒有辭職的情況,已經找到了新的工作並開始正式...

問去公司上班,面試的時候說工資是一天100塊,不夠月的按出勤天數算,急急

這個演算法是違法的,如果是一週一休,應該除以26天,如果是一週雙休應該是除以21.7天,你應該告訴公司,如果它還不改正,你應該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應聘的時候說好是一天一百的嗎?一般來說公司是不會這樣子說的,只會告訴你一個月多少工資,然後每月除去幾天休假,一般一個月四天,那就是你出二十六個勤,然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