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去世後兒子的財產如何分割

2023-09-06 07:30:47 字數 3465 閱讀 4759

1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遺產如果是屬於兒子的夫妻共同財產,則先分出1/2分給配偶,剩餘的遺產按照第一順位繼承人的人數均等劃分。如果是兒子的個人財產,遺產按照第一順位繼承人的人數均等劃分。

根據2023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條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

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2樓:匿名使用者

母親去世,遺產如何分割?,母親遺產怎麼分配,母親去世後財產怎麼分割和繼承 如果母親沒有了自己的父母,那麼遺產屬於子女繼承。 法律依據:

根據《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

父母已故,兒子和女兒怎麼分割財產

3樓:一窩裡

先要看是不是屬於爸爸和媽媽的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是共同財產,那麼子女可以分割的也只有房子的一半,屬於父親的那一半不可以繼承。如果全部都是屬於母親的個人財產,那麼就是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父母(如果你外公外婆還健在的話)、子女(2兒2女)、配偶(你父親)可以分得的是整個房產,如果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分割的是屬於你母親的那一半房產。

同樣是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一般是平分。

1.過戶需要支付一筆錢。但是可以明確產權。那就要看你自己選擇了。如果你不辦過戶,父親過世後,子女當然是可以按照法定繼承自動獲得房子的繼承權。

2、可以。但是需要做個公證,證明父親和兩個女兒放棄繼承權,同意將房子過戶給兩個兒子。然後再拿著公證協議去房管局變更產權。

費用的話一般會因為房價、所在地以及其他具體情況不同而不同。

3.在遺產還沒有分割時,屬於他的各位繼承人共同所有。注意呀,繼承法中所規定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地位是平等的,所以並不是說老婆去世所有的財產都歸丈夫所有,其他繼承人全部都沒有繼承權呀。

最多隻是因為是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分割完後丈夫從妻子那裡獲得的繼承的那一份,加上原本屬於自己的那半份,對整個房產所佔的份額最大而已。

4、第一,房產不可能全歸父親所有,這一點我已經說明了,他即使立了遺囑,也只是對自己所擁有的那一份在房產中所佔的份額有效,超過部分無效。如果想要將遺產全給兩個兒子,除父親外,還要經過其他共有人(2女)同意將房子過戶給2兒子,自己放棄對房子的任何權利,還有,2兒子也要寫上自己願意接受繼承。就有效。

4樓:大z的節奏

如果沒有遺囑,是可以平分的,有遺囑的話按遺囑來。

5樓:網友

農村嫁出去的女不分,安法律來講應該平分。

6樓:國劇盛典

1、兒子去世,兒媳要帶著孩子改嫁,那麼還有權利討要婆家的財產嗎?

沒有權利要婆家的財產,但有權利要屬於自己的合法財產和繼承屬於丈夫的遺產的一部分。

2、婆家還有義務給兒媳錢嗎?

婆家沒有義務給兒媳婦錢。目前沒有規定兒媳婦改嫁後,婆家還有義務給兒媳婦錢的規定。

3、而且兒子尚沒有賺過錢,錢都是爸爸媽媽的,平時也都是父母按時給零花錢,去世前治病花的錢都是爸爸媽媽的,可以說小夫妻兩人沒有一分私房錢。。。還有就是是兒媳自己要求的要改嫁,那麼孩子的祖父母還有撫養孫子的義務嗎?

沒有撫養孫子的義務,只有兒子和兒媳婦都去世,且祖父母有撫養能力,才有法定的撫養義務。

依據:婚姻法第二十八條 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4、還用每月給撫養費嗎?

不用。沒有撫養的法定義務,遵循自願的原則,如果祖父母願意給可以,不願意就不用給。

兒子死去父母應如何分割財產?

7樓:唐玉娟

我國是一個大家庭制的國家,有無數個小家庭組成,在家庭的組成當中,家庭成員的財產問題是一個值得討論的問題。許多人對於子女的財產以及父母財產的分割並不十分了解。那麼兒子死去父母塌兆應如何分割財產?

下文中就給出了相關解析說明。

補償款應當由繼承人平均分配,遺產應當由繼承人平均繼承。夫妻共同財產均分,多餘的算作遺產法定繼承這個跟繼承權和遺囑沒關係。遺囑是在公民死後發生效力的,你的父母尚在,就不是遺囑而是合同,是附條件的贈與合同。

就是你的父母處分自己的財產(不叫遺產)的贈與。

贈與合同已經成立生效,就這個案子而言法律問題比較多,不能混為一談。首先,合同中不贍養父母的兩女的部分是無效的,違背了法律強制規定,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不能通過任何形式的協議免除。另三子女已經獲得房屋所有權(這裡的是物權,是有效的),至於合同債權的確定,上面已經說了不贍養的部分是無效的,但是不影響其他部分的生效,所以此時兩女就合同無效團陪租提起爭議的話,只能對另一女是否完成贍養義務進而取得房產提起。

而訴訟時效是否已過也不確定。因為主張合同無亂辯效的訴訟時效兩年是自知道權利受損或合同履行完畢開始記起,這裡你們履行義務是否完畢還要看具體合同中的規定。

上面說到物權行為已經是生效的,所以父母主張重新分配的當然是不可能,因為現在財產已經不是他們的了,但是同樣的父母可以先確認合同無效(贍養部分),再重新履行債權,進而得到物權變動的目的。

1、遺囑在你父母去世時才生效。

年房屋已經完成過戶則應視為你父母對於你兄妹三人的贈與行為(只不過是附條件的即履行更重的贍養義務);你三人均已履行了各自的義務,應該認定該行為有效。也就是說房屋已經不是你父母的財產即使在你父母去世時也不再屬於他們的遺產。

3、另2女沒有訴權,即使要求分配遺產也只能在你父母去世後才能要求分割。

因此不管起訴誰都不能成立。

綜合上文內容可以得出,關於兒子死去父母應如何分割財產該問題需要結合實際的案例作出分析。一般來說,在兒子的財產分配上,補償款和遺產都有繼承人平均分攤。對於財產的分攤需要綜合當事人的相關繼承人進行分配。

以上即為兒子去世,父母對於其財產的大致分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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