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創作者
1:可以報銷伙食費用。
2:《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工傷的醫療費用和**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模和定費。
第三十九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改改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核碼判;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2樓:匯法網
工傷不能自理護理費標準規定如下:慧悶。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用人單位指派專人護理。經工傷職工或者其親屬同意,用人單位也可以按照本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一人的標準支付護理費。
2)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護理費從工傷保險**中按月支付。
3)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按照空運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批准時間鬥碧梁,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
工傷自費單位不報銷怎麼辦
3樓:宋聰聰
工傷自費部分單位不報的,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進行投訴。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一、欠農民工的錢應該找哪個部門解決呀。
拖欠農民工的錢可以找以下部門解決:
1、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2、勞動仲裁。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向法院起訴。勞動者有欠條的,可以攜帶身份證、戶口本、欠條、起訴狀及副本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院判決用人單位支付欠款,但是單位仍不支付的,勞動者可以自判決書規定的期限屆滿後兩年內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二、老闆拖欠工資農民工工資怎麼辦。
如果老闆拖欠農民工的工資,農民工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由勞動行政部門依法處理。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該要從立案當天開始的六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調查。如果情況複雜的寬轎,經過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的批准,可以延長三十個工作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慎猛肆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一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知做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受了工傷用人單位叫你自費出錢**,以後拿發票報銷,本人生活不能自理怎麼辦
4樓:網友
商業保險,可以用發票影印件。
1、工傷保險是社保性質,必須要發票原件,所以先用工傷保險報銷;
2、工傷保險報銷完後會給你乙個報銷分割首彎祥單(就是者搏顯示已經報銷了多少錢的鬧笑乙個清單);
3、拿著報銷分割單,各種報銷資料的影印件再去用商業險按比例報銷剩餘部分。(因為有報銷分割單,這個時候你就可以提供發票影印件)
5樓:燕谷蘭
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規定停工留鏈世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有用人單位負責信喚枯。第34條規定。鑑定傷殘等級後,仍需護理的有工傷保險**按照標準支付滑洞護理費用。
第33條護理費的依據是工傷認定書。享受第34條護理費用的依據是工傷認定書和勞動能力鑑定書。
6樓:網友
簡單說,停工留薪期的護理有絕茄單位負責,單位未派人護理寬譽的,應當按照本地護工並巧察的標準支付護理費用。停工留薪期後還需要護理的有工傷保險**負責需要鑑定傷殘等級後,並有護理依賴。
7樓:法妞問答**諮詢
先申請工傷認定,2申請勞動能力鑑定3最後申請工傷保險待遇。
民營企業快餐公司員工工傷怎麼辦
8樓:小小小**小
1、建議勞動者催促單位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勞動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直接向鬥前辯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悔孫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3、認定下來後,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4、工傷認定後,**終結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然後根據鑑定結論享受《工傷保險條例》中規定的工傷待遇;
5、如果錯過了工傷認定時間,權益很難得到保障。
6、如果單位拒絕賠償,建議申空缺請勞動仲裁維權。
工傷自費單位不給報,如何辦?
9樓:陳友聯
法律分析:工傷不能報銷的費用,需要根據其情形進罩罩行判斷,一般來說,分為如下幾種情況:
第一種: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規定合理產生的費用,屬於工傷保險**不予支付的,但規定屬於單位支付的部分(如:停工留薪期工資福利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護理費;五至六級工傷職工難以安排工作的傷殘津貼;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
第二種: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規定產生的自費專案費用,屬於工傷保險**不予支付的,也不屬於單位支付的部分,誰產生誰支付(如:人為產生的超標準的自費醫療費用等),由簽字人支付,工傷職工住院期間無簽字醫院產生的,按照規定由醫院自付。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唯悶段準的,從工傷保險**支付。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指譽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支付,**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規定。
工傷職工**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支付。
工傷自費部分單位不報怎麼辦?
10樓:唐玉娟
如果單位對工傷自費部分負有賠償責任卻不支付的,勞動者可以採取與單位協商、申請調解、提起勞動仲裁等解決辦法;如果單位沒有賠償責任的,則由工傷職工依法自行負擔。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弊滲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仿旅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支付。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租大脊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支付,**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規定。
中指肌肉切掉,沒有骨折,可以報工傷嗎
是否可以認定為工傷不在於傷情嚴重與否,關鍵看是否符合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 十五條之規定 .如果符合上述規定的,即使擦破點皮,也是工傷!.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追問或直接撥打諮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
解除勞動合同可以報工傷嗎,工傷解除勞動合同還可以領失業金嗎
1 如果在工作期間受到工作傷害的,解除勞動合同並不影響申請工傷認定的。2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 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 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 包括事實勞動關係 的證明材料 三 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
超過24小時這樣可以報工傷嗎
1.工傷保險條例 中不存在超過24小時不得申報工傷之說。2.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之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可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