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雜談趣事
情侶分手後談戀愛期間的費用往往會成為爭議的焦點,比較少的也就算了,畢竟兩個人也曾經愛過,那如果涉及金額很大的那肯定要把這筆賬算清楚啊。上百萬的支出對付工行這個太正常了,完全不去計較才不正常啊。<>
情侶終究只是情侶,沒有任何法律關係,也沒有任何血緣關係,喜歡對方的時候,給對方花多少錢覺得不值得都願意,但是現在分手了,不想花那麼多錢了,想把自己的一些經濟損失要回來。這有什麼錯呢?彼此都把這筆賬算清楚啊給對方花了多少錢,對方給自己花了多少錢?
這不是乙個小數字啊,不是幾千塊幾萬塊兩個人談了幾年日常出去吃飯之類的,這個都不算是專門為對方花的。給對方買那些貴重的首飾,包括房子汽車之類的,這是真正要算清楚的。<>
談戀愛的時候就要講究經濟上的對的,經濟上就不平坦的戀愛,最終是或慶不會有結果的,什麼霸道總裁愛上灰姑娘的故事,那都只是**之中的故事罷了。現實生活中基本上不可能的,乙個一無是處的灰姑娘霸道總裁,憑什麼喜歡他呀?這都不可能的,對方花了幾十萬,上百萬,這邊就安心享受,那這種愛情肯定走不到最後的呀,對方發現愛逐漸淡了,逐漸消失了,就覺得自己花那麼多錢不值得了。
談戀愛終究是談戀愛,不要對未來期望過多,更不要投入過多,因為投資的都知道雞蛋放在同乙個籃子裡面,要保證這個籃子足夠堅固,最簡單的方法就是不要放太多雞蛋,不虧派然撐不住了,早晚要分的。到時候對簿公堂去算這一筆戀愛的賬也非常之麻煩,還不如剛開始的時候就把彼此之間的經濟關係算清楚,小的日常開支就無所銷團賀謂了,大的經濟支出要留存最基本記錄。
2樓:次元小拾
在我看來,兩個人雖然是情侶,但由於他們之間的關係已經破裂,並且涉及清辯的金額比較冊正信巨大,所以為了徹底將州輪問題解決,確實有必要走到對簿公堂這一步。
3樓:清秋雲奕
有。雖然很多事情都比較好說,但是遇到錢財方面的事情就不太容易說清楚。
4樓:大眼鄧小眼
我覺得兩個人沒必要走這一步,因為畢竟曾經在一起,沒必要走到這個地步。
情侶分手,為了近百萬元開支對簿公堂,法院最終是如何判決的?
5樓:星期一中年
<>情侶在分手後因金錢糾紛對簿公堂的不在少數,而且南京一對情侶就因此而鬧上法庭。張某與李某在發展成戀人關係後,交往過程中幾度分分合合,最終因情感不和諧分道揚鑣。在兩人分手之後,張某向李某索要兩人在戀愛期間的花費,被李某拒絕,張某隨之將前女友告上法院,請求判決李某歸還借款,共計95萬元。
李某認為這些錢是張某自願花費的,其中一部分用於兩人共同生活消費,其他部分則屬於贈予。
該事件在網路上引發熱議,有網友認為兩人戀愛期間花費數額過高,女方應承擔其中一部分,也有網友認為男方出於自願消費,女方沒必要歸還。
該案件由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法院金融庭審理,據法官助理介紹,兩人在款項發生期間屬於戀人特殊關係。對於這種特殊是因為沒有關係,《民法典》並未有特殊規定。據介紹,在特殊身份關係中發生的借貸關係,法院方面會重點審查借貸合意。
法院在審理過程中梳理了張某提供的與前女友的聊天記錄,根據每筆款項給付時間節點的聊天內容及款項用途,綜合雙方在庭審中的陳述內容,對於雙方間是否存在借貸合意進行綜合評判。經法院審理,認定其中40萬元為借款,這部分費用為李某借款40萬用於購房,且當時雙方確實有借和還的意思表示,而這部分費用是李某用於給其母親購房所用,因而法院認定李某應當依法歸還這40萬元。但對於其餘款項,由於缺乏借款合意,法院方面不予支援。
張某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中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法官助理還提醒在雙方交往期間,如果確實有借貸關係最好能留下借款憑證,以避免未來可能發生的不必要糾紛。
該事件給所有人都提了乙個醒,哪怕兩個人在戀愛期間,也儘可能不要發生大額金錢往來,否則一旦戀愛走到盡頭,極有可能會因金錢糾紛反目成仇,甚至對簿公堂。
6樓:可追憶
情侶分手,為了近百萬元開支對簿公堂,法院認定其中40萬元為借款,李某應當依法返還,其餘款項因缺乏借款合意不予以支援。張某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
7樓:晴天在哈佛
最後結果處理的很妥當,當然是互相平分的結局。
情侶分手,為了近百萬元開支對簿公堂,這些開支都用到了**呢?
8樓:魔法少女的情感日記
相信很多年輕人都非敬閉慶常渴望用一段刻骨銘心的愛情,更希望能夠與自己相戀的人攜手共度餘生。但是想要在上億人中遇到自己陪伴終身的那個他是非常困難的事情,真正能夠從初戀走到結婚的人群非常少。現在很多人在結婚之前都會有一階段的同居適應生活,大家可以通過在「實習期」的同居期間感受婚後生活是否能夠接受彼此。
熱戀期間的小情侶都會被愛情衝昏了頭腦,大家都想要將最寶貴的東西送給另一方。情侶談戀愛互相送禮物是很正常的事情,相信大家在戀愛過程中也有過這種衝動。但是談戀愛的時候送的有多麼甜蜜,在分手的時候吵的就會有多麼激烈。
錢財的分割也成為現在很多情侶分手後的矛盾,也是當下年輕情侶分手後的一大問題。
近日有新聞報道了一對情侶分手,但是卻因為近百萬元的開支而對簿公堂。張先生和李小姐兩個人是在2010年的時候因為生意逐漸認識,並且在相處一段時間後發展亮握為了正態核常戀人的關係。兩人在相愛的4年時間裡經常會出現吵架等情況,最終兩人於2021年的時候正式宣佈分手。
分手之後張先生向李小姐索要戀愛期間的花銷,被李小姐拒絕後張先生請求法庭的幫助,要求李小姐還張先生95萬元的借款。李小姐並不認張先生的說法,向法院表示這近百萬元的花銷也用在了兩個人的共同生活當中其他的都是張先生自願贈予。
最終法院根據張先生提供的聊天記錄,判定李女士向上借了40萬元用於購房。其餘的錢財因為缺乏明確的判定,在情侶交往期間還是建議雙方能夠留下借款等憑據。如果在交往期間僅僅依靠於微信等網路支付轉賬,很難去判定其兩者之間的糾紛。
9樓:一鍋燉不下
這些開支都用在了日常開銷中,比如說一起吃飯,一起旅遊,不過也有很多是男生送女生一些禮物方面的花銷。
10樓:大眼鄧小眼
這些開支都用到了一些日常的消費,比如說吃飯,買衣服,看電影等。
11樓:原亮天歸配度
這些開支用於了共同生活的費用,有一部分用屬於贈予金額,有部分金額用於了購房。
12樓:三陳小洋樓時代
這些開支都用到了女方做生意,以及她平時購買奢侈品,吃喝玩樂方方面面。
一對情侶分手,為近百萬元開支對簿公堂,這筆錢到底哪些該還哪些不該還?
13樓:嶽月閣說科技
首先會去把戀愛期間花費的費用要回來,其次就是有40萬元為借款,這個時候應該還給對鋒中方。平時的吃完喝其實沒有必要,因為這都是小錢,主要是把這銀正山個大錢要回來,兩個人現在已經鬧掰了。而且女方表示這都是戀愛期間男方主動贈予的,沒有義務還錢。
寶馬汽清銷車也是對方送的,其實我覺得寶馬汽車應該還給對方。
14樓:夏天過是冬天
這筆錢該還與鍵巨集不該還還是要看支付的性質是什麼,如果是一些有特殊意義的這種型別的,就可以不還,具體渣隱的還是要根據如亮廳調查結果處理。
15樓:一張不夠花歲月
如果是借的錢,肯定是要還的,如果是贈與的,就沒有必要還了,積極進行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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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由題意得 14000000 2.5 1000 35000元 希望能幫到你 你好!14000000 2.5 1000 35000 一千四百萬元千分之2.5是35000.一千四百萬元千分之2.5是 14000000 2.5 1000 35000元 即是三萬五千元。1400 2.5 1000 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