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泰褲辣
行政處分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違法行為作出處分決定。
1、為了規範行政處罰的設定和實施,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有效實施行政管理,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護公民、法人如哪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2、行政處罰是指行政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減損權益或者增加義務的方式予以懲戒的行為。
3、行政處罰的設定和實施,適用本法。
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並由行政機渣罩碼關依照本法規定的程式實施。
5、設定和實施行政處罰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對違法行為給予行政處罰的規定必須公佈;未經公佈的,不得作為行政處罰的依據。
6、實施行政處罰,糾正違法行為,應當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覺守法。
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所給予的行政處罰,享有陳述權、申辯權;對行政處罰不服的,有權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行政機關違法給予行政處罰受到損害的,有權依法提出賠償要求。
8、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其違法行為對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違法行為構成犯罪,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不得以行政處罰代替刑事處罰。
行政處罰的種類和設定:
行政處罰的種類:
1、警告、通報批評;
2、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3、暫扣許可證件、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
4、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
5、行政拘留;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法律可以設定各種行政處罰。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只能由法律設定。行政法規可以設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處罰。
法律對違法行為已經作出行政處罰規定,行政法規需要作出具體規定的,必須在法律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悶清的範圍內規定。
法律對違法行為未作出行政處罰規定,行政法規為實施法律,可以補充設定行政處罰。擬補充設定行政處罰的,應當通過聽證會、論證會等形式廣泛聽取意見,並向制定機關作出書面說明。行政法規報送備案時,應當說明補充設定行政處罰的情況。
2樓:小先又噠噠
行政處分與行政處罰的主要區別有哪些:
1)針對的物件不同。行政處分針對行政機關內部工作人員;行政處罰針對行政管理相對人。
2)作出決定的機關不同。行政處分一般由與被處分人有從屬關係的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處罰由特定的和法定組織作出。
3)針對的違法行為不同。行政處分針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違法違紀及失職行為;行政處罰針對行政管理相對人違反行政法律規範的行為。<>
4)制裁的種類不同。行政處分的種類主要有: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胡蠢、撤職、開除等;行政處罰的主要種類有:
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吊銷或暫扣許可證或執照、行政拘留等。
5)執行的程式不同。行政處分由作出處分的行政機關執行。處分決定歸入被處分人的人事檔案,被處分人對行政處分不服,不能向法院起訴,只能依法定程式申訴;行政處罰由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自己執行或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被處罰人對行政處罰不服,可以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二者存在著較大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行政處罰是對實施了違反行政管理秩序差嫌的行政相對人的制裁,而行政處分是對違反政紀的國家公務員的懲戒;
2、行政處罰屬於外部行政行為,相對方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處分屬於內部行政行為,被處分者不服只能申訴,不能提起行政訴訟。
3、行政處罰的主體是享有相應對外管理許可權的行政執法機關或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而行政處分的主體是公務員所屬行政機關或行政監褲慶陪察機關。
4、行政處罰的物件既可以是公民個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組織,而行政處分的物件一般只能是公務員個人。
行政處分只能對什麼作出處分決定
3樓:胡志紅
法律分析:個人。行政處分,是指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按行政隸屬關係,根據國家法律或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的規章規定,對犯有輕微違法失職行為尚不夠刑事處分或者違反紀律的所屬人員,給予一種制裁。
有時也叫紀律處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六十二條 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
第六十三條 對公務員的處分,應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程式合法、手續完備。公務員違紀違法的,應當由處分決定機關決定對公務員違紀違法的情況進行調查,並將調查認定的事實以及擬給予處分的依據告知公務員本人。公務員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處分決定機關不得因公務員申辯而加重處分。
處分決定機關認為對公務員應當給予處分的,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按照管理許可權和規定的程式作出處分決定。處分決定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務員本人。
4樓:小王**
對於行政處分來說,有相應的行政處分的主管機構,只有相應的主管機構才能夠對公職人員進行行政處分,那麼行政處分到底是由誰來進行處分呢?接下來由為大家帶來行政處分由誰作出的詳細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行政處分由誰作出。
行政機關對公務員進行行政處分的決定應由行政機關作出。
二、行政處罰和行政處分的區別在哪
1、作出決定的主體範圍不同。行政處罰是由享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主體作出的,這些行政主體具有對外管理職能,其行政處罰權已為法律、法規明確規定。而行政處分是由受處分的公務員所在機關,或上級機關,或行政監察機關作出的。
也就是說,一般的行政機關都享有對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處分權。
2、所制裁的物件不同。行政處罰制裁的物件是違反行政法規範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而行政處分的物件僅限於行政機關係統內部的公務員。
3、採取的形式不同。行政處罰的形式、種類很多,有警告、罰款、行政拘留、吊銷許可證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而行政處分的形式只有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和開除等六種形式。
4、行為的性質不同,行政處罰屬於外部行政行為,以行政管轄關係為基礎;而行政處分屬於內部行政行為,以行政隸屬關改飢係為前提。
5、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不同。行政處罰所依據的是有關行政管理的法律規範,而行政處分,則由有關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或公務員的法律規範調整。
6、兩者的救濟途徑不同。對行政處罰不服的,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相對方可申請族鍵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通過複議與行政訴訟獲得救濟;而對行政處分不服的,被處分的公務員只能向作出處分決定的機關的上一級機關或行政監察部門申訴。
三、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九條。
行政機關公務員受開除處分的,自處分決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與單位的人事關係,不得再擔任公務員職務。
行政機關公務員受開除以外的處分,在受處分期間有悔改表現,並且沒有再發生違法違紀行為的,處分期滿後,應當解除處分。解除處分後,晉公升工資檔次、級別和職務不再受原處分的影響。但是,解除降級、撤職處分的,不視為恢復原級別、原職務核穗返。
政務處分行政處分怎麼區別
法律旦鬥攔分析 從作出政務處分的主體來看,做出行政處分的主體為縣級以上人民 的銷胡監察機關,而做出政務處分的主體為各級監察機關。 從政務處分的物件來看,比原來的行政處分範圍擴大了。 從政務處分的方式來看。監察法模胡規定 監察機關根據監督 調查結果 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依照法定程式作出警告 記過 記大過 ...
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還受到行政處分嗎
不一定。晌唯黨紀處洞謹枯分的物件是黨員 黨組織,政紀處分的物件一般是行政監察物件,政紀處分就包括行政處分和紀律處分,如果被處分人員是具有黨員身份的行政人員,則要進行黨紀處分,如果只是行納洞政人員,則只進行行政處分。不一定。黨紀處分的物件是黨員 黨組織,政紀處分的物件一般是行政監察物件,政紀處分就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