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算離婚,很多事不知道如何解決

2025-07-06 19:50:07 字數 1727 閱讀 8898

1樓:中國婚姻

其實你總計是兩個問題:

第乙個是悉液房子:房子的話,要確定屬性,是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如果是婚前財產,這個問題不同的地方處理的方式也不一樣,你這個問題像上海和江蘇這兩地的法院認為,房子的產權是女方所有,但對於婚後還貸款的錢將由女方退還給男方;如果是婚後財產則是各一半。

第二是孩子的問題,按照你說的情況,孩子是會歸你的,一般的法院都基陸緩會優先考慮女方,搏模再考慮經濟情況等一系列的相關情況。

不過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再加上你們還有乙個孩子,請慎重!

2樓:千年蟲教授

聽完《如何經營無怨無悔的人生》講座,所有的煩惱就會化解。

3樓:網友

關於房子,如果你能證明是你自己個人出資,也就是你結婚之前的個人財產購置的,你可以要回來。但是如果是婚後共同財產出資就另說了。還有房產證上寫告行喚的誰的名字的問題,要考慮很多。

至於孩子,孩子帶賀還小,離不開母親的話,孩子只能跟母親。如果能證明父親的經濟狀況不能給孩子乙個好的生活環境的話,孩子也可能判給母親。

要籤協議,可以自願和解襪凱簽約,也可以找個律師幫忙。

離婚很麻煩怎麼辦?

4樓:離婚張麗珍

離婚如此麻煩,具體辦理方式為:若雙方能就離婚、子女撫養等事項協商一致,可訂立書面離婚協議,共同向民政局申請離婚登記,經三十天冷靜期,無人反悔的,即可申領離婚證。若雙方不能辦登記離婚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應進行調解,調解無效,且確認雙方感情破裂的,應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我想離婚,但是不知道怎麼做?

5樓:展從靈晁婧

確定是否應該離婚是乙個非常個人的決定,需要仔細考慮和深思熟慮。以下是一些可能需要考慮的因素:

1. 婚笑帶姻關係的問題:考慮你和配偶之間存在的問題和衝突,以及這些問題是否可以得到解決。如果問題嚴重到無法解決的程度,離婚可能是乙個選擇。

2. 感情狀況:考慮你對配偶的感情是否還存在,以及是否還有希望修復關係。如果感情已經破裂,離婚可能是乙個必要的決定。

3. 孩子和家庭:考慮雀咐離婚對孩子和家庭的影響。離婚通常會對孩子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但如果婚姻關係已經變得不健康或有害,離婚可能對孩子更有益。

4. 支援體系:考慮你是否有足夠的支援體系來處理離婚帶來的挑戰。這可能包括家人、朋友、心理諮詢師等。

5. 金融狀況:考慮離婚對你的經濟狀況的影響。離婚可能會導致財務問題,需要考慮如何處理財碰歲蘆產分割、債務分擔等問題。

最重要的是,你應該仔細思考和評估自己的感受和需求。如果你確信離婚是正確的選擇,那麼你可以考慮與配偶進行開誠佈公的對話,或者尋求法律和婚姻諮詢專業人士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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