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父母說禮錢給10萬,後來說給5萬怎麼辦

2021-03-19 18:23:53 字數 4070 閱讀 3067

1樓:猶青麥樂

感情不是拿錢來衡量的 再者如果有問題 兩個人商量商量 要推心置腹的談 做不到這點你就該重新考慮考慮你倆之間的事了 結婚不是結錢 錢不重要 關鍵是你要嫁給的那個人值得你託付終身嗎 靜下心來想想 (^し^)

2樓:匿名使用者

說好的十萬就是十萬怎能言而無信。把結婚當什麼呢。十萬禮錢不到。婚不結 哪怕借也得把這個補上

3樓:孤孤獨獨的的我

是你倆結婚還是你跟他父母結婚還是跟錢結婚

4樓:匿名使用者

先搞清楚男方各人的想法態度狀況

異地戀快要結婚了,我家雖然要10萬彩禮,可是我家裡說讓他家看著辦,男友說最多給5萬,再多拿不出來。

5樓:匿名使用者

各個地方的習俗不一樣,有時候禮金也會差很多,這就需要雙方相互理解,既然好不容易在一起了,就不要為了錢的事傷感情。我和我老公也是異地戀,剛結婚,我們家那禮金都要20萬,他們這邊只要兩三萬就可以了,後來我爸爸媽媽就按他們這的風俗來了。所以你多勸勸你父母。

6樓:漫步雲端

感情最重要,金錢只是一個數字,能代表什麼呢?裸婚不可以嗎?

7樓:匿名使用者

有的時候因為彩禮而拆散一對鴛鴦,不要說喜歡你怎麼都會想辦法。假如他確實沒有,並且去借了,這些錢你們以後還是要還的。何必呢,只要彼此真心在一起就行了,你又不是嫁給人民幣,走後有錢了補償也許不止十萬!

且行且珍惜吧少年!

8樓:匿名使用者

唉,不娶你給你五萬就五萬了

9樓:悟

別因錢影響婚姻,看你怎樣做

10樓:★擁抱星星的月亮

呵呵,你家是嫁女還是賣女??

結婚男方父母扔給我5萬說啥也不管了正常麼

11樓:匿名使用者

彩禮錢是雙方父母在婚前共同協商決定的,不像生日禮物,可以搞驚喜。

全國各地都有彩禮現象。

彩禮表面上都是20萬上下的風俗,其實都是根據家庭具體情況商定的,實際差距很大,貓膩都在嫁妝上。

情況一:如果你娶的富家女兒、高知家庭女兒、城裡家庭女兒,20萬彩禮會作為女兒的嫁妝返還到小兩口家裡,岳父額外再添一筆豐厚的嫁妝,比如一輛車,一起帶到小兩口家裡。彩禮和嫁妝一般都會成為新娘的私房錢。

富裕家庭和高學歷家庭嫁女兒,首選考慮的是女兒幸福,小兩口日子過得舒服。婚後小兩口正甜蜜,遇到用錢的時候,媳婦就把這錢拿出來了。

既然彩禮會返還,所以,城裡女方反而不太在意彩禮多少,有的時候,三五萬就可以了。當然,房子還是剛需。

顯然,大家娶媳婦,肯定願意優先娶富家女兒、高知家庭女兒、城裡家庭女兒,但競爭激烈啊,大家都懂。

情況二:如果你娶的窮地方且重男輕女思想比較嚴重地方的媳婦,男方的20萬彩禮,會被岳父扣下,也許用於你小舅子娶媳婦用。嫁妝也許就是幾床被子。

這種家庭的父母,雖然口口聲聲說為了女兒的面子,但首選考慮的根本不是女兒的幸福,是趁機收回養育成本,給弟弟娶媳婦。丈母孃可能會一口咬定,全國各地都是20萬彩禮0返還0嫁妝,唬不住你就一拍兩散,換下一家唬,總有急於娶媳婦,願打願挨的。

如果女兒從小被這種重男輕女思想**,也認可了這種思想,會鐵了心認定,榨乾婆家,貼補孃家,是孝順的表現,是美德。一般只有受過高等教育的女兒,才會反對這種重男輕女思想,反對父母在自己婚姻牟利。這也是很多家庭,不願意女兒讀太多書的原因。

如果男方家庭情況不好,娶媳婦不容易,也只能眼看著彩禮錢被拿去,給小舅子娶媳婦用,就當花錢買了個媳婦吧。誰讓你娶不到城裡媳婦呢?

但要謹防一種情況,女方索要鉅額彩禮後,被女方父母扣下。新娘兩手空空,嫁到婆家,見到婆家家產被彩禮榨乾,家徒四壁,還有鉅額債務,日子很苦,於是經常跟新郎吵架,回到孃家後,不願再回婆家,甚至提出離婚,並外出打工玩消失,甚至另找男人。但女方父母又不肯退還彩禮,導致男方人財兩空。

兩家反目成仇,甚至引發刑事案件。這是天價彩禮導致悲劇的典型情況。

如果男方家境不錯,或是城裡人,沒有天價彩禮的風俗,娶媳婦也不是很難,就輪到女方糾結了。

中國各地普遍都有低娶高嫁的習慣。村裡的姑娘想嫁到鎮上。鎮上的想嫁到縣城。縣城的想嫁到市區省城。省城的想嫁到北上廣。

但城市男方沒有天價彩禮的風俗,只想給1萬紅包意思一下。

女方又想趁機賺一筆,不然覺得對不起父母,自己也會很沒有面子。

男方的籌碼是家境好,讓女方姑娘很動心。這時男方態度就敢於強硬一點。

婆婆勸兒子另找個城裡媳婦,免得娶到家的媳婦是個扶弟魔。

女方丈母孃的第一個籌碼,是從小對女兒思想的灌輸。於是一邊強調風俗,口口聲聲為女兒面子。第二招是藏女兒的戶口本。第三招舉著農藥瓶,逼女兒向男方討要彩禮錢,日後好給弟弟娶媳婦。

城裡男友態度強硬。這時又有村裡小夥上門提親,願意傾家蕩產掏30萬彩禮,還不要嫁妝。

這就糾結了。

嫁給城男,自己婚後幸福,但家裡父母得不到多少彩禮錢。

嫁給村男,父母得到鉅額彩禮錢,但自己婚後日子會很清苦。

情況三:當然,也有折中情況,20萬彩禮,返一半扣一半的。

情況四:比較極端的一種情況,就是婚前雙方家長談的時候,女方見男方家境還可以,不想談崩,就答應彩禮走個過場,婚後返還。婚後就黑不提白不提耍無賴,媳婦再哭哭啼啼讓你別逼她父母。

所以,婚後退不退彩禮這個問題,有退的,也有不退的,取決於婚前兩家的博弈。

女孩們的想法也是兩個極端。

有的偷戶口本跟男友登記,自己扣下彩禮錢,婚後養兒子用。父母譴責她沒良心,她譴責父母賣女兒。說不清誰對誰錯。

有的堅決為孃家掙一大筆彩禮錢,哪怕婚後到婆家吃苦還債。平時賺點錢,就像樊勝美,拼命貼補孃家。婚後不管兒子,也要管弟弟。

老公譴責她是扶弟魔,她譴責老公沒良心。說不清日子能不能過下去。

最後,補充一點法律知識。希望大家不會用到。

鑑於國內騙婚騙彩禮現象氾濫,榨乾男方父母終生積蓄,導致生活困難、舉債,進而導致多起糾紛、鬥毆、放火、持械殺人等重案,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現狀,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釋(二)中的規定,只有符合以下情況,人民法院才支援返還彩禮:

一是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案例:2023年江蘇省宿遷市一女子悔婚拒不退20888元彩禮,被判有期徒刑9個月。

二是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案例:2023年,瀏陽市楊花鄉山斗村的村民張某與廣西女子柳某結婚了。可是就在領了結婚證的第二天,新娘子不見了,手機也打不通,彩禮錢被女方帶走。

法院判女方返還彩禮。但女方至今下落不明,彩禮無法追討。

三是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生活困難,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這種困難是一種絕對困難。確實生活困難應當考慮以下因素:

(1)給付人為締結婚姻,全家共同舉債,致使家庭揹負債務較多;

(2)家庭成員沒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員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發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難;

男方必需證明自己生活困難,才能要回彩禮。一年內能要回一多半。兩年內能要回一少半。超過兩年,就徹底要不回來了。而且,媳婦很可能會以離婚為要挾,不讓你起訴女方父母,討要彩禮,

如果不符合以上三種情況,法院不支援返還彩禮。

簡單的說,如果女方要是真不要臉了,婚前索要鉅額彩禮,比如20萬,然後跟男方領結婚證,舉辦婚禮,並婚後共同生活幾個月,然後以性格不合,提出離婚。並不肯返還彩禮。男方可能就真沒辦法了。

女人每年換地方幹上這麼一兩票,每票榨乾一個普通家庭,比當妓女賺的都快。

有這樣的案例,女方偏婚,彩禮到手,留給弟弟,自己遠走高飛。甚至還有騙了彩禮,跟情人一起遠走高飛的。

如法院判定女方蓄意騙婚牟利的(兩次以上從彩禮獲利,躲避法院傳喚或**追捕),會立案偵查,發全國通緝令,抓捕後仿照詐騙罪量刑。數額巨大的(10萬以上),借鑑判例,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想離婚,能不能向岳父要回彩禮?可以。前提是新娘想向孃家父母要回這筆錢。

2023年,連雲港市東海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女兒狀告父母,要求返還其丈夫於婚前給付的彩禮一案。法院認定,彩禮是有條件的贈與。贈與人說送贈給誰的,就是贈給誰的。

男方只要表明,彩禮是贈給新娘本人的,新娘就可以要求自己父母返還這筆彩禮錢。法院依據相關法律判決兩被告立即返還女兒20萬元。

最後說一句,彩禮現象是供求關係決定的,誰也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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