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先提出公法與私法劃分的羅馬法學家是誰

2021-05-31 05:10:26 字數 1065 閱讀 4391

1樓:飛利浦音響

古羅馬法學家烏爾比安

將法律分為公法和私法,是大陸法系國家劃分法域的基本方法。該理論的淵源可追溯至古羅馬法學。古羅馬法學家烏爾比安最早提出了公法和私法的概念,他認為:

「公法規定的是羅馬國家狀況」,「私法是有關個人利益的規定。」

公法與私法的劃分是由( )最早提出的。 (5.0 分) a 哈特  b 博登海默  c 阿里克西  d 烏爾比安

2樓:潛龍一現驚天下

d公法與私法的劃分,最早由古羅馬法學家提出的。按照烏爾比安的解釋,公法是以保護國家(公共)利益為目的的法律,私法是以保護私人利益為目的的法律。

烏爾比安是古羅馬五**學家中最後的一位。他的著作是查士丁尼《法學彙編》的主要**,構成了該彙編近1/3的內容。在法學理論方面,他在歷史上第一次區分了公法和私法。

最早提出劃分公法和私法學說的學者是誰?

3樓:瞎起個破名吧

烏爾比安

古羅馬法學家烏爾比安 將法律分為公法和私法,是大陸法系國家劃分法域的基本方法。

公法私法的劃分是誰提出來的?

4樓:匿名使用者

古羅馬法學家烏爾比安

將法律分為公法和私法,是大陸法系國家劃分法域的基本方法。該理論的淵源可追溯至古羅馬法學。古羅馬法學家烏爾比安最早提出了公法和私法的概念,他認為:

「公法規定的是羅馬國家狀況」,「私法是有關個人利益的規定。」

公法和私法如何劃分

5樓:異人

公法與私法依據調整物件、調整方式、法的本位、價值目標等方面的不同為標準,可以將法劃公為公法與私法。

公法與私法的劃分,最早是由古羅馬法學家烏爾比安提出來的:「公法是關於羅馬國家的法律,私法是關於個人利益的法律。」依照此標準,私法遵循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確立財產所有權,保障自身利益的追求,如民法、商法。

公法是利用國家權力,巨集觀調整社會財富分配,調整國家與公民的關係的法律,如行政法、刑法、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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