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徵管法還需要哪些改進

2021-05-25 06:20:22 字數 4866 閱讀 8530

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管法》第六十四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納稅人不進行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五條 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採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妨礙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欠繳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參考資料

2016稅收徵收管理法細則修改哪些內容

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令第666號《***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

將《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三條修改為:「享受減稅、免稅優惠的納稅人,減稅、免稅期滿,應當自期滿次日起恢復納稅;減稅、免稅條件發生變化的,應當在納稅申報時向稅務機關報告;不再符合減稅、免稅條件的,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未依法納稅的,稅務機關應當予以追繳。」

地方性的相關稅收徵收管理法規

《北京市稅收徵收保障辦法》已經2023年6月21日北京市人民**第12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為促進稅收徵收資訊共享,加強稅收執法協助,保障稅收收入,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結合北京市實際情況,制定了《北京市稅收徵收保障辦法》。

本市稅務機關和**有關部門實施的涉稅資訊提供和稅收執法協助等稅收徵收保障活動,適用《北京市稅收徵收保障辦法》。

涉稅資訊包括以下內容:

(一)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個體工商戶、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設立、變更、登出等資訊;

(二)企業股權變更、境內企業對境外投資等登記、備案資訊;

(三)土地權屬登記,建設用地的批准、出讓、轉讓等資訊;

(四)新建商品住房交易、存量房交易、房屋登記、房屋徵收補償等資訊;

(五)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備案、外來建築施工企業備案、建設工程竣工等資訊;

(六)專利權、著作權的登記、備案等資訊;

(七)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資訊;

(八)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名單、經認定登記的委託外部研究開發合同等資訊;

(九)外國人入境、出境資訊;

(十)賓館、酒店等住宿行業資訊;

(十一)殘疾人及其就業等資訊;

(十二)機動車註冊登記及營運等資訊;

(十三)林權、文化權益、智慧財產權、金融資產、礦業權等交易資訊;

(十四)礦山、地下熱水、礦泉水等礦產資源開採資訊;

(十五)營業性演出、彩票銷售、公益捐贈等資訊;

(十六)其他涉稅資訊。

對稅收管理和服務方面有什麼好的意見和建議?

3樓:哨子科技

我國市場經濟轉型前,在整個經濟構成中,國有和集體企業佔絕大多數,因此偷漏稅現象較少存在,有的只是延期納稅或形成欠稅;而隨著公有制逐漸退出經濟領域,股份制、私營企業、外資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迅速,不納稅或少納稅成了納稅人的普遍心理,實現利益最大化是經營者始終追求的目標。在我市近幾年查處的稅收違法案件中,股份制企業、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佔了大多數,而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查補額逐年上升。所以我們一方面強化稅收徵管,深化依法治稅;另一方面要加強偷稅與反偷稅,騙稅與反騙稅的鬥爭。

因此強化徵管,堵塞漏洞仍然是一項長期而艱鉅的任務。

一、稅收徵管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經過多年的工作實踐,我們的稅收徵管水平有了較大幅度的提高,在理順徵管職能,強化徵收管理,加強資訊化建設等方面均取得了可喜的成績,稅收徵管的錯漏率及錯漏面逐年呈下降趨勢。但在實際工作中,仍然有一些不盡人意的地方,需要我們下功夫加以改進。

1、納稅申報不規範

有的納稅申報表上,兩個年度稅款合併申報;還有的企業是長期處於脫管狀態(三個月以上未申報),卻在年末進行一次性申報;個別企業的納稅申報上無稅款所屬期,屬萬能申報,致使涉及定性結論及是否處罰時難以界定,並且會為以後稅款所屬年度問題帶來可能少繳稅款的隱患。納稅人是否及時、足額申報在適用稅收法律上是不一樣的,同時納稅申報也是對稅收違法活動界定性質的一個重要依據。納稅人進行虛假申報或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屬偷稅性質;納稅人不進行納稅申報或未按規定期限進行申報只能進行行政處罰。

2、納稅檢查不嚴肅

在各級稅務機關組織的日常納稅檢查中,有相當一部分檢查只有補稅,課徵滯納金,但沒有處罰,而且補稅的責任分析和定性結論一欄很少填寫,即使填寫了也多以計算錯誤或企業政策掌握不準進行敷衍,認定為偷稅移送稽查部門處理的案件更是少之又少,這在執法上是極其不嚴肅的。從法律角度講,過失違法也是違法,不知法違法也是違法,只是在處理時可在自由裁量權範圍內進行調節。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於後期管理,也助長了企業能少繳就少繳,能少報就少報,能少提就少提的僥倖心理。

3、涉稅審批不嚴密

按目前稅收管理要求,臨時工工資總額只要報稅務機關備案即可列支,稅務機關只批不審,企業報多少就批多少,不考慮是否符合實際,也不把每個臨時工的身份證影印件進行備案,在一定程度上給企業造成了隨意亂報的可能性,由於臨時工流動性大,不好管理和掌握,難以查實。有些企業利用這種手段加大工資支出,套取利潤,造成所得稅的流失。

在****中,如基建費、會議費等,對於無發票入賬的單位和個人,只要繳稅稅務部門就****,對此項收入或支出是否存在沒有通過實際調查進行界定,從表面上看流轉環節稅款沒有流失,但所得稅的損失是相當大的。可謂「撿了芝麻,丟了西瓜」。

近年來為配合企業轉制,促進經濟發展,穩定社會,國家頒佈了多項稅收優惠政策;但由於政策線條不細,稽核寬嚴不同,給一些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出現一些「假福利、假校辦、假下崗」等企業,既使國家稅收遭受了損失,又不利於稅收經濟槓桿職能的發揮。而「殘疾人證」、「下崗證」等免稅要件又不在稅務機關管理,也在客觀上影響了稅務機關的稽核效果。

4、重點行業管理不到位

房地產開發企業稅收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有預收賬款不及時足額申報納稅,不及時結轉收入,影響當期所得稅的實現,有的企業商品房早已售出多年,尚有預收賬款掛賬。按國稅發[2003]83號檔案的要求,對開發企業未實現收入的預收房款要進行應稅所得率不低於15%(我省規定15%)的所得稅預徵,因此項規定落實不好,預收房款的所得預徵工作開展的不到位,更加縱容了這種行為。

建築安裝企業管理中,外地施工企業利用「外出施工證明」為由將所得稅拿回機構所在地繳納,而有的企業和機構所在地總公司是承包租賃關係,一年只上交固定費用,這就造成了所得稅的流失。建築安裝企業稅收綜合稅率執行不一,有的1.5%,有的2%,有的含個人所得稅,有的不含;甚至有的基層稅務機關不附徵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就為其****,人為地造成了稅負不公現象,嚴重的還會出現甲地施工到乙地納稅並開具發票現象,擾亂了稅收徵管秩序。

二、上述問題產生的原因分析

上述問題的產生,是由納稅人、稅務機關、社會環境等多方面綜合因素造成的,需要全面分析原因,找出癥結所在,才能「對症下藥」。

1、納稅人方面,法制觀念淡薄。對自己應盡的納稅義務認識不夠,不能認真學習相關的稅收法律知識,發生納稅義務或代扣代繳義務時不能主動進行納稅申報,造成稅款流失。尤其是私營或股份制的經營者,以追求利益最大化為主要目的,主觀上有意採取違法手段,達到少繳不繳稅款的目的。

2、稅務機關方面,徵管措施還不完善。一是稅務機關的稅法宣傳不到位,造成了由於納稅人的「不知法」或存在僥倖心理從而導致偷稅現象的存在。二是專管員對所管企業情況掌握不細,有些涉稅的問題處理不及時,管理滯後,職責落實不到位。

三是對涉稅違法行為打擊力度不夠,沒能真正形成震懾作用,納稅人的偷稅成本很低,存在一定的僥倖心理。四是責任追究措施落實不到位,沒能有效地規範稅務幹部的執法行為。

3、部門之間協調機制不健全。稅務機關內部各個部門之間工作銜接不暢通,造成管理不到位,導致稅款流失。與其它有關部門的配合協調還沒有形成有效機制,包括與工商、金融甚至於國稅等部門的配合還十分不完善,這使得稅務機關難以對納稅人的經營情況和財務運**況進行全面監管,使不法分子有機可乘。

三、完善徵收管理的幾點建議

稅收徵管工作無止境,「沒有最好,只有更好」,要想切實提高徵管質量和效率,就必須對徵管制度和辦法不斷完善和補充。

1、建立科學的徵管崗責體系。因事定崗,因崗定責,責任分明,防止遇事推諉,職責交叉不清。在徵收管理過程中變靜態式的、事後結果控制為動態式的、事前事中為主的過程式控制,並將工作中取得的資料變成資訊產品,為徵管工作提供有價值的幫助。

2、加強幹部責任感教育,增強幹部的工作責任心。使他們能夠端正工作態度,在對納稅戶管理時注意諸如自行申報的合法合理性等一些應考慮到的細節問題,對納稅戶的管理做到及時、高效、到位,嚴格依法治稅。

3、切實將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落實下去。制度制定了關鍵在於監督和執行,不能流於形式。同時建立賞罰分明的競爭激勵機制,把責任追究和處罰與工作獎勵結合起來,以促進每個幹部徵管水平的提高。

4、加大對涉稅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震懾違法犯罪行為,在查處案件過程中要做到該移送的移送,該**的**。利用****典型稅務違法案例,擴大社會影響,樹立稅法嚴肅性,給有稅務違法行為的納稅人敲響警鐘。

嚴厲打擊偷逃抗騙稅行為,實質上是對絕大多數納稅人權益的保護,是另一種有效的服務形式。

5、加強稽查與管理之間資訊的溝通。稽查是徵管過程的一個環節,通過稽查能反映出徵管上存在的一些問題,把稽查環節的資訊及時反饋給管理人員,就能使管理人員加強容易出現稅款流失環節的管理,從而提高徵管質量。

6、建立健全協稅護稅網路,爭取社會各界支援。為加強稅源監控,我們應與有關部門密切合作,建立協稅護稅網路,取得相關部門的支援。如加強同工商管理部門的合作,以及時對新登記戶進行納稅登記管理;加強**管部門的合作定期從他們那取得發生房屋買賣行為的單位和個人的資料,對所有取得房屋產權的單位和個人,要求其提供購買合同及發票,從而對發生的應稅行為進行源泉控制;加強同社群內相關協稅護稅人員的合作,以及時掌握有關的納稅事項尤其是個人納稅人的納稅事項的發生;積極動員人民群眾對稅務違法案件進行舉報等等。

這樣我們就解決了一部分隱蔽納稅事項發生不易監控的問題,使稅收徵管工作做到有的放矢,從而使稅款能夠及時徵收入庫。

稅收徵管法實施細則86條,稅收徵管法實施細則是稅收行政法規嗎

第八十六條 稅務機關行使稅收徵管法第五十四條第 一 項職權時,可以在納稅人 扣繳義務人的業務場所進行 必要時,經縣以上稅務局 分局 局長批准,可以將納稅人 扣繳義務人以前會計年度的賬簿 記賬憑證 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調回稅務機關檢查,但是稅務機關必須向納稅人 扣繳義務人開付清單,並在3個月內完整退還 ...

稅收徵管法的適用範圍

稅收徵管法 適用範圍是 由稅務機關負責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就現行有效稅種而言,具體適用增值稅 消費稅 營業稅 資源稅 企業所得稅 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 土地使用稅 土地增值稅 城市房地產稅房產稅 車船使用稅 車輛購置稅 印花稅 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 現已暫停徵收 城市維護...

《稅收徵管法》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哪幾個方面

修訂後的新 稅收徵管法 從6章62條增加到6章94條,條款增加了50 以上,調整幅度較大。修改的內容主要包括五個方面 1 增加了加強徵管 堵塞漏洞的稅源管理措施 2 進一步明確了稅務機關執法主體的地位,強化了執法手段和措施 3 增加了防範涉稅違法行為的措施,加大了打擊偷逃騙稅的力度 4 大量增加了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