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徵管法的適用範圍

2021-05-22 07:15:27 字數 529 閱讀 8402

1樓:

《稅收徵管法》適用範圍是:由稅務機關負責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就現行有效稅種而言,具體適用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資源稅、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城市房地產稅房產稅、車船使用稅、車輛購置稅、印花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現已暫停徵收)、城市維護建設稅、筵席稅、屠宰稅、**交易稅等徵收管理。但是,我國同外國締結的有關稅收的條約、協定同該法有不同規定的,則依照有關條約、協定的規定辦理。

目前,農業稅、牧業稅、耕地佔用稅、契稅的徵收管理的具體辦法,《稅收徵管法》授權***另行制定。關於由海關負責徵收的關稅以及海關代徵的進口環節的增值稅、消費稅,則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

2樓:龍泉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3樓:匿名使用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二條規定,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稅收徵管法實施細則86條,稅收徵管法實施細則是稅收行政法規嗎

第八十六條 稅務機關行使稅收徵管法第五十四條第 一 項職權時,可以在納稅人 扣繳義務人的業務場所進行 必要時,經縣以上稅務局 分局 局長批准,可以將納稅人 扣繳義務人以前會計年度的賬簿 記賬憑證 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調回稅務機關檢查,但是稅務機關必須向納稅人 扣繳義務人開付清單,並在3個月內完整退還 ...

稅收徵管法還需要哪些改進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管法 第六十四條 納稅人 扣繳義務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納稅人不進行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 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第六十五條 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

《稅收徵管法》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哪幾個方面

修訂後的新 稅收徵管法 從6章62條增加到6章94條,條款增加了50 以上,調整幅度較大。修改的內容主要包括五個方面 1 增加了加強徵管 堵塞漏洞的稅源管理措施 2 進一步明確了稅務機關執法主體的地位,強化了執法手段和措施 3 增加了防範涉稅違法行為的措施,加大了打擊偷逃騙稅的力度 4 大量增加了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