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和前妻繼續來往能復婚嗎,離婚後前妻仍與我住在一起我們還能復婚嗎

2021-05-17 23:55:48 字數 6188 閱讀 4653

1樓:奇農嘉嘉普

是否可以復婚,需要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再由雙方一起到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申請領取結婚證。一方是辦不成的。

《婚姻登記條例》規定: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宣告。

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第六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二)非雙方自願的;

(三)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四)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五)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第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第十四條 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登記。復婚登記適用本條例結婚登記的規定。

離婚後前妻仍與我住在一起我們還能復婚嗎

2樓:白雲稱豬

你們是因為什麼離婚的呢?

有沒有孩子?

又是因為什麼離婚後還要住在一起?

這些都是影響你們是否能復婚的因素

要是你們離婚的原因已經解決了

或者你們離婚根本只是為了點屁事,而不是什麼第三者插足的話你老婆不搬走就是對你念有舊情

那你們復婚機率就非常大,要是還有孩子

那就是100%了,只是目前可能都還要裝下面子而已

3樓:敏羨盈任

一年後再考濾和復婚,告知雙方農(陰)歷生日,才能測出。

4樓:帛邵牛俠

能復婚最好,好好表現吧

5樓:延承溫嘉平

好好表現自我也許不到一年你們就又再婚了~~~﹌

6樓:敏鈞漆夏山

她要找個有錢的,說明你不能滿足她的物質要求,復婚又如何,復了還可以再離。本身你老婆看起來不像個負責任的人。她是拿你當備胎。建議最好不要一起住了。你再重新找新女朋友就行了。

7樓:樂茗展爾陽

這取決了你們自己,是不是考慮清楚了。

8樓:充映漆雅靜

如果你們還有感情建議復婚,原配的還是好

9樓:嵇洮蹉凡雁

有可能把,那為什麼離婚還住一起呢

10樓:鏡奇買以南

你們這算什麼?姘居?還是tj?

要離不開,就復婚;復不了,就保持距離——這是尊重對方,也是尊重你自己。

離婚還能和前妻復婚嗎

1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可以的,只要雙方協商一致,符合婚姻法規定即可辦理復婚登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九條 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第三十五條 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12樓:匿名使用者

可能啊,這就要看你們的感情了,以及你們之前為什麼離婚,當初導致你們離婚的原因和因素現在是否還是存在,比如性格不合等。

13樓:gui雙

如果還能復婚 那當初為啥還離婚啊

離婚後可以和前妻頻繁聯絡嗎

14樓:彝月

這個看情況。如果你和前妻都是單身,而且你的前

妻願意與你頻繁聯絡,那就沒有問題。如果你的前妻或者你已經結婚了,你們再這樣頻繁聯絡,肯定不行,這樣會讓新物件不舒服。

當然了,如果你們有孩子,為了孩子頻繁聯絡那是沒辦法的事,畢竟有個孩子擺在那,雖然離婚了,但是對孩子還是要負責人,該做什麼就做什麼。

15樓:隨緣聊聊天

如果你或者你前妻已經開始談朋友或者結婚了,那麼最好是少聯絡比較好,將心比心而言,如果你新的老婆或者女朋友經常和前任聯絡,你會怎麼想?會有什麼感受?所以還是自律一些比較好。

16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後也可以跟前提平凡的交往,離婚後可以做朋友啊!為了

孩子可以繼續交往的,因為你們之間有個孩子呀,交往也可以,不能做出過分的事,因為彼此是為了孩子,交往也是正常的,沒有說離婚了,就不不可以交,離婚是可以和前妻聯絡的,保持一定的距離,

17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後,我還是會經常去前妻那,我胃不是很好,外面的東西總是吃不慣,離婚以後,我經常很想念前妻做的菜,我前妻的手藝真的是特別好,雖然我一點都不缺錢去外面下館子甚至是去吃那些高大上的餐廳,但我發現原來我最懷念還是前妻的菜,只有前妻做的飯才能安撫我的胃,我很欣賞前妻的手藝,但我們不會復婚,我們只是像個家人一樣相處著,偶爾前妻有空,會做點好吃的約我過去吃,我和前妻是因為個性不合而分開的,但我希望她幸福,我如果發現身邊有優質男,也會把他們介紹給前妻,前妻對我來說就像家人,我希望她離開我之後,依然能得到最好的一切。

18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事情簡單,其實也挺複雜的,

男女兩人離婚,各自的心情都很沉重的,和平解決吧,怕以後藕斷絲連,互相傷害吧,反目成仇,如果雙方都是單身,什麼事 情都好解決,一旦有了孩子,最傷心的人,就是你們的寶貝。 從現實來說,男方你真的離婚了,挺起腰桿,重新做人,前面對的起已失去那個女人,後面用真心來呵護未來的那個她。我的評價你們覺得??

19樓:築路工人

有意復婚的話就常聯絡,把以前的不足彌補彌補。有可能會重新開始哦。

20樓:岸芷汀蘭

沒有再婚的可以啊,我們這離婚復婚的多的是,你要是再婚了的話最好不要頻繁聯絡

21樓:喜歡助人為樂

你好!絕對不能,會造成互相難找物件!

縱使成了家,也會影響家庭和睦!

22樓:左伯凱

如果是因為孩子的原因聯絡那很正常,如果是舊情復燃,藕斷絲連那就不應該了!男爺們兒,拖泥帶水最窩囊!

23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你們都單身,只要你們都不煩彼此,願意接觸,隨便。沒準有復婚可能。

24樓:匿名使用者

主播?請你說話靠譜一點好不好?十八歲有老婆了,而且在一起十幾年了??騙流量的是吧?????

25樓:匿名使用者

沒必要了,互不打擾才好

26樓:匿名使用者

和前妻聯絡的話,你就不想再找一個了

27樓:匿名使用者

關鍵是前妻理你嗎?現任允許嗎?

28樓:

你前妻會讓你頻繁聯絡嗎?

離婚後再復婚算離過婚嗎

29樓:皮蛋粯子粥

算,會有記錄。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 》規定:

第十三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十四條 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登記。復婚登記適用本條例結婚登記的規定。

第十五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建立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登記檔案應當長期保管。具體管理辦法由***民政部門會同國家檔案管理部門規定。

擴充套件資料:

相關條例:

根據《婚姻法》規定:

第二十八條 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應予以登記。

當事人復婚,男女雙方應持以下證件和證明:

(一)戶口證明;

(二)居民身份證或者軍人(含武裝警察)身份證件;

(三)所在單位、居(村)委員會或者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過婚的,還應持離婚證件;

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不再進行醫學檢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復婚申請,應按照結婚登記程式辦理,並在《結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證上註明恢復結婚字樣,同時收回離婚證。

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從取得結婚證起恢復夫妻關係。

中國法律法規資訊庫:婚姻登記條例

30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後再復婚,屬於第二次婚姻,雖然夫妻雙方人沒有變,但離婚在民政局是有記錄。

31樓:匿名使用者

是這樣的,你第一次結婚,就登記你為已婚,你離婚了就得把結婚證交上去,換出來離婚證,系統登記為離異,你在和原來的人復婚,系統登記為已婚,離婚記錄還在,只是你再次結婚的物件還是同一個人

3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們已經扯了離婚證,那在民政局是有記錄的,這樣算起來肯定是算離了婚的啊

33樓:匿名使用者

資料庫裡記錄為離過婚,現實來說不算離過婚。

34樓:匿名使用者

二婚不是法律術語啊,法律術語有:結婚、離婚、復婚、再婚。你所說的「二婚」是否指「再婚」?你離婚後又跟原配偶結婚,屬復婚,不是再婚。

35樓:make麻珂

算啊。離婚戶口本上會註明是二婚

男人離婚後還會和他前妻復婚的機率大嗎?

36樓:零晨易點

如果女方沒有再嫁的話,還是蠻有可能的。只要先提出離婚的人改過了,再去認個錯,

男人因出軌離婚後,已可還是和前妻聯絡不斷,他們還會復婚嗎

37樓:百度使用者

人在變化,經歷也在變化,即使復婚了,他們中間也有很多障礙,不見得就幸福,感情,婚姻都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不要去假定它,不要去抱有希望,順其自然的走下去,也許某一天會有新的收穫。

38樓:匿名使用者

受過傷害,不可能複合,但他會愧疚的。過得不自在

39樓:赤眸兔仔

你就是他前妻吧,這樣有意思麼,然後你前夫在對他現在的出軌,你是小三

40樓:匿名使用者

不大,他們聯絡是為了孩子

男人出軌離婚後還會想前妻孩子嗎,男人出軌離婚後會想復婚嗎?還會想前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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