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班了工作很清閒我整天無事可做怎麼辦我剛畢業

2021-05-28 20:55:33 字數 3015 閱讀 3275

1樓:匿名使用者

呵呵,咱倆情況差不多,我也5月剛畢業,在酒店預定部工作,每天很清閒,但是感覺沒什麼前途,我現在很想去日本留學,正在諮詢當中,想出去多學些東西....不過剛畢業好象都是這樣,需要耐心的學習經驗,等待機遇!祝好運~

2樓:落葉的面容

我雖然工作了兩三年了,但是我工作上班時間也不長,每天都是8小時:

你整天沒事就找個兼職吧:

去你附近和麥當勞或者是kfc(啃德雞)打工,就是累一點,但是生活就充實多了,再有就是多一點零用錢,要不去做家教也行...祝你生活開心,愉快! !

我常常感覺自己很清閒,工作中沒事可做,我這是怎麼了啊?

3樓:銀時桑

問題: 我常常感覺自己很清閒,工作中沒有事可做,我這是怎麼了?

這樣下去可怎麼辦啊? 答案: 你這是典型的「工作低負荷」。

對於上班族來說,合理的工作負荷直接關係到其工作效率。合理的工作負荷並非就是任務越少越好。如果人們的工作要求遠低於工作能力,不僅工作成果少,而且也會出現工作效率降低、不適感增加以及個人成就感降低等現象,這種現象被稱之為「工作低負荷」。

在現實生活中,對於工作低負荷者而言,往往出現莫名其妙的空虛惆悵,常常感覺到自己懷才不遇,覺得人生沒有價值。他們不明白自己是因為自身的能力沒有得到充分發揮而出現的那些症狀。這樣的人群,可以考慮調換到更具有挑戰性的工作崗位上去,或者尋求些兼職來做,以充分發揮自身的能量。

想聽聽大家意見,我有一份很清閒的工作,每天都沒事幹,沒有任何價值,該不該辭職?

4樓:趙海燕

應該繼續做下去。因為你現在還年輕,總有些浮躁,等你歲數大了,工作難尋,身體又不好,就知道珍惜現在的工作了。既然現在公司人好,待遇還行,就將就吧。

閒暇時可以學一些知識技能來充實自己。

5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勞動者該不該辭職取決於勞動者本人,勞動者辭職,只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3、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二、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工資或不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勞動者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三、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6樓:匿名使用者

我也在糾結這個問題,感覺現在什麼都不會將來都不知道怎麼辦,但是辭職了又覺得可惜

7樓:李傲天

應該辭職 你學得到技能嗎 不要祈求清閒 我們要做的是老闆想掙錢 公司想盈利,就是離不開我們,那才是你的籌碼 不要做那些可有可無的擺設品 ,你做擺設品,你就要被人放來放去,讓你走你就得走,沒有任何資本 僅供借鑑

8樓:匿名使用者

你是什麼個性的人,如果你離開這份工作怕過不好,那就上班好了,如果想要激情的生活,考慮下經濟的問題就可以做出決定了

9樓:俗世塵迷

樓主可以試著寫點**之類的 總之 利用工作給你的閒暇 充分展示自己

我是上班的人,工作清閒。下了班我想做點其他的事情,我想問問有什麼建議

可以去培養培養業餘的藝術興趣呀,比如學學鋼琴,學學舞蹈,畫畫,練習書法,跟朋友出去坐坐,聊聊天,喝喝咖啡,健健身 看書,鍛鍊,學習自己感興趣的東西或許去人多的地方找人聊天 健身,游泳有益健康之類的活動 不知道你會做 不,會的話我有產品,你可以試試 上班閒,想做點別的事情 你會英語,可以搞點網路翻譯的...

我所在的機關事業型單位工作很清閒,因周圍同事很無聊而耽誤了我很多時間,誤了我不少正事。他們會遭報應

真誠的告訴你,不能認為他們無聊,如果他們不理你,你清淨了也說明你很招人煩,何必詛咒他們呢,心態要正常些,看事情客觀點,上班時間的正事是工作,你的工作多嗎?那怎麼說清閒呢?如果正事不是工作,那你和他們一樣啊。還是給個方法吧,你可以冷漠點把握好度就行,或者告訴他握在忙完了後在說要很有禮貌的說,通常這種方...

我最近辭職了沒有工作,然後在家,男朋友整天讓我出去工作。說是為了我好。說希望我和他都可以穩定。我身

把他辭了吧,不然結婚後你的工資只能比他高 這種男人還是不要算了,我相信他不是真正的愛你 他不愛你是肯定的!如果愛最起碼買 樣貴的東西或女方貴 點!可能不喜歡你,想玩玩你不要了 愛情有時也是自私的。不過他也太過分了。覺得他不是很愛你 的傻啊?果斷分手啊 男朋友總是不讓我在他家裡老是趕我出去找工作上班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