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後他的身份證派出所一定要收回嗎

2021-03-19 18:21:18 字數 5101 閱讀 9443

1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身份證登出掉之後已經要作廢處理,有的家人很想留下做紀念,對於身份證的處理方式 ,如果家人很渴望留下,那就應該也要給逝者家人留一絲念想,

2樓:舍予

這個原則上是肯定要**的,因為老人去世了戶口是要登出的,登出戶口的同時就需要交回身份證的,所以交回吧!

3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是要收回的,你說丟了,他拿你也沒有辦法。

人死亡銷戶身份證是否收回 5

4樓:小英英小陽陽

不會,另外建議人死亡後不要急著登出身份證。因為取錢必須由存摺的戶主到場,如果戶主已去世,除了領款人的身份證,還必須提供死亡證明、公證處的公證書,才能執行此操作。

浙江某律師錢長江說,如果老人沒有立下遺囑,就必須通過法定繼承人來繼承,銀行此舉也是要保護合法繼承人的權益,無可厚非。他建議老人千萬不要亂放存單、存摺等銀行憑證,或將它們藏得太隱祕,其實,只要不將這些東西與身份證放在一起就行了。即使不小心被盜,沒有身份證,小偷也沒法將錢取出。

另外,最好將銀行密碼告訴信得過的子女。

還有,老人過世後,家屬先不要急著登出老人身份證。只要知道密碼,並持有雙證(開戶人的身份證和領款人的身份證),到銀行取款並不存在問題。

擴充套件資料

銷戶申請材料:

1、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2、《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居民死亡殯葬證》等可以證明人員死亡的證明材料;

3、在國(境)外死亡的,提交駐地外使領館出具確認死亡的信函、國(境)外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或者其他可以證明公民死亡的材料;

4、死者的居民身份證;

5、死者的《居民戶口簿》等。

5樓:青衫客

人死亡銷戶身份證要收回,同時其身份證失去法律效力。

人死亡後,到公安部門戶籍科去登出戶口,死亡登出手續齊全的,戶籍科應當場辦理登出手續,在辦理死亡戶口登出的同時,收繳死亡公民的居民身份證,剪角作廢後進行登記儲存,統一銷燬。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八條 公民死亡後,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登出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擴充套件資料辦理死亡登記和戶口登出手續所需材料

1、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申報申請;

2、公民死亡醫學證明等相關證明。

辦理死亡登記和戶口登出手續辦理程式

申請→視窗受理→現場審查→辦理

辦理時限:當場辦理

收費標準:不收費

6樓:七情保溫杯

死亡銷戶後身份證是要收回繳銷的。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持死亡證明、戶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證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登出戶口。

辦理公民死亡登出手續時,繳銷死者的居民身份證;單身獨戶的,還應收繳居民戶口簿。

擴充套件資料:

死亡登記和登出戶口注意事項:

驗核醫院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書》或《死亡鑑定書》或《屍體火化證明書》、死者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辦理。

公民正常死亡的提供《死亡醫學證明》、《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登出戶口;公民在家死亡的,須由社群或村委會出具證明,提供死亡人《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由直系親屬申報戶口登出;

非正常死亡的公民,根據公民直系親屬的申報,提供公安部門出具死亡證明、死亡人《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登出戶口。社群民警應及時掌握情況,督促社群內常住人口為死亡親屬登出戶口。

(1)公民因被害、自殺、意外事故等非正常原因死亡或死因不明的,派出所應根據死者家屬或發現人的申報和《法醫鑑定書》或死亡地公安機關其他有關證明,經過核實,辦理死亡登記手續。

(2)公民在遷移途中死亡,如果是單身遷移的由死亡地戶口登記機關在其遷移證上註明途中死亡情況,將其遷移證寄給遷入地戶口登記機關,由遷入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遷入和死亡登記。全戶遷移的應在遷移證上註明死者的死亡原因、日期和地點,由遷入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遷入和死亡登記。

(3)嬰兒出生後,在申報出生前死亡的,應當同時申報出生和死亡兩項登記,但不在戶口簿和常登表、人口資訊計算機上登記,嬰兒出生時已經死亡的,則不進行出生和死亡登記。

(4)公民被宣告死亡的,由利害關係人持人民法院死亡判決書向被宣告死亡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死亡登記。被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現或者確知其沒有死亡,由本人或利害關係人持人民法院撤銷死亡宣告判決向被宣告死亡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恢復戶口。上述兩項,應在人民法院判決後30天內申報。

(5)辦理步驟及注意事項

死亡登出手續齊全的,公安派出所應當場辦理登出手續,在辦理死亡戶口登出的同時收繳死亡公民的居民身份證,剪角作廢後進行登記儲存,統一銷燬。

死亡登出戶口需要交回死亡公民的身份證由公安機關統一銷燬。公民自然死亡的,應當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或者社群、村(居)委會持死亡證明、死亡公民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向死亡公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死亡登記,登出戶口。

死亡證明包括以下四種情形:

(1)公民死於醫療單位,醫療單位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

(2)公民正常死亡,但無法取得醫療單位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社群、村(居)委會或者基層衛生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

(3)公民非正常死亡或者醫療單位不能確定是否屬於正常死亡,公安、司法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

(4)死亡公民已經火化,殯葬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

根據《商業銀行法》和《關於查詢、停止支付和沒收個人在銀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後的存款過戶或支付手續的聯合通知》,儲蓄存款人死亡後辦理存款的過戶和支取應該遵循以下規定:

存款人死亡後,合法繼承人為證明自己的身份和提取該項存款,應向儲蓄機構所在地的公證處(未設公證處的地方向縣、市人民法院)申辦繼承權證明書,該項存款的繼承權發生爭執時,由人民法院判處。儲蓄機構憑繼承權證明書、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輸過戶或支付手續。

7樓:古今如煙盡眼前

公民死亡以後,戶口被登出以後其身份等證件是無法繼續使用的,對於其身份證資料一般還會在該戶籍所在地戶籍部門有所記載。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八條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登出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

8樓:天使亦凡人

其實在中國這方面的規定並不是很明確,一個人死後,你重點需要辦理的不是去交回身份證,而是到當地的戶籍管理處 登出此人的戶口。當然登出戶口之後那次人的資訊會逐步的在人口資訊系統裡面消失的,就算有這個人的身份證都沒有了,大多數金融機構,國家行政單位,事業單位 等等 都已經全國聯網可查詢身份資料 ,所以身份證交回與不交回 沒有多大的區別,當然 如果是戶籍管理處要求您交回身份證才可以辦理銷戶的話,那您就必須交回,當然 您也可以說 該死亡人的身份證不見了 丟了之類了 反正沒有死規定 !

9樓:匿名使用者

原則上是要把死者的身份證收回銷燬。你提出有事要核對,通融的警察把身份證剪取一角後,退給你。

10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必須收回,不然戶口是不能登出的。在公安網上可以查詢

11樓:墨陌沫默漠末

死亡銷戶後身份證是要收回繳銷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八條: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登出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

死亡登記和登出戶口注意事項:

(1)公民因被害、自殺、意外事故等非正常原因死亡或死因不明的,派出所應根據死者家屬或發現人的申報和《法醫鑑定書》或死亡地公安機關其他有關證明,經過核實,辦理死亡登記手續。

(2)公民在遷移途中死亡,如果是單身遷移的由死亡地戶口登記機關在其遷移證上註明途中死亡情況,將其遷移證寄給遷入地戶口登記機關,由遷入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遷入和死亡登記。全戶遷移的應在遷移證上註明死者的死亡原因、日期和地點,由遷入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遷入和死亡登記。

(3)嬰兒出生後,在申報出生前死亡的,應當同時申報出生和死亡兩項登記,但不在戶口簿和常登表、人口資訊計算機上登記,嬰兒出生時已經死亡的,則不進行出生和死亡登記。

(4)公民被宣告死亡的,由利害關係人持人民法院死亡判決書向被宣告死亡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死亡登記。

被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現或者確知其沒有死亡,由本人或利害關係人持人民法院撤銷死亡宣告判決向被宣告死亡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恢復戶口。上述兩項,應在人民法院判決後30天內申報。

(5)辦理步驟及注意事項

死亡登出手續齊全的,公安派出所應當場辦理登出手續,在辦理死亡戶口登出的同時收繳死亡公民的居民身份證,剪角作廢後進行登記儲存,統一銷燬。

據公安部門介紹,對製售 假證者的處罰力度根據不同的案件型別而有分輕重。製售 假證情節較輕者將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被處以罰款或拘留。而對於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中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規定:

「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人去世後,他的身份證怎麼處理?

12樓:**地平線

辦理好生前的一切適宜後,逝者的一切打理完畢,去派出所登出戶口,登出戶口要收回身份證的,一個辦法是和管片民警協商,逝者身份證延期收回,另一個辦法是,預留幾份身份證影印件。

13樓:藍天華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條例》公民死亡的,由公安機關收回居民身份證;人死亡後,要到派出所銷戶,銷戶的同時收繳身份證。

14樓:匿名使用者

第十二條公民死亡的,由公安機關收回居民身份證

人死亡後,要到派出所銷戶,銷戶的同時收繳身份證

身份證重新辦理後要去派出所核查嗎

不需要。身份證本來就是派出所辦出來的,不需要再重複進行核查了。根據相關檔案規定,新辦理的身份證是領取之後是可以直接使用的,不需要再到派出所核驗資訊的,指紋登記是在申請辦理身份證時候需要錄入的,領取時候大部分地區都不需要再次核驗指紋資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三條居民身份證登記的專案包括 姓...

派出所通過身份證到底可以查詢到些個人的什麼資訊

公民的身份證號碼可以查出 公民的基本資訊情況 1 姓名2 性別3 年齡4 民族5 戶籍6 住址。關聯資訊 出入境資訊 違法犯罪資訊 吸毒資訊 在逃資訊 機動車資訊 以及家庭成員等資訊。還包括服役情況,婚姻情況等。只要是你登記在國家資訊系統內的資訊,基本都可以直接或間接查到。諮詢記錄 回答於2021 ...

可以打電話給當地派出所諮詢一下辦理身份證的事嗎

當然可以,只要你有派出所的 在派出所的工作時間內,隨時可以打 向派出所諮詢辦理身份證的有關事宜。當然可以,只要知道派出所的 就可以,工作人員會熱心為你解答。可以打 到派出所查詢身份證辦理好了沒嗎?身份證4個月也領取不了的,是可以 諮詢當時辦理身份證的派出所的,國家有文回件規定辦理答身份證是不能超過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