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上只有丈夫的簽字妻子要一起還嗎

2021-05-29 23:18:05 字數 368 閱讀 2219

1樓:阿元

借條上只有丈夫的簽字,一般情況下,都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妻子應當共同償還。

如果妻子一方有證據證明不是用於家庭生活,就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妻子就不需要償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丈夫欠錢連同妻子一起起訴,法官可以駁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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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戶有兩種方式,一是贈與過戶,第二是買賣過戶,如果該房產受讓者今後打算轉讓,建議還是買賣過戶,贈與過戶免交營業稅和所得稅,契稅和工本費還是要交,贈與還需辦理公證手續,今後再次轉讓需交20 的所得稅。辦理過戶需買賣雙方夫妻本人 未婚開未婚證明 到場,帶房產證 雙方身份證 戶口 婚姻證明,去房管局查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