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還是月到期叫回去是怎麼回事

2021-05-29 05:51:01 字數 880 閱讀 8816

1樓:商標註冊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說明案件有了處理結果回,也可能告知犯罪嫌疑人免於答刑事處罰。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2樓:戚廣利

取保候審是一種強制措施,還要配合偵查,最後法院還要審判。刑法第五十六專條規定:被取保候屬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四)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取保候審一個月了,還沒收到任何通知是怎麼回事?

3樓:嘆笑一世傾城

取保候審最長期限是一年,超過這個限期的應當視為自動解除。當事人未接到通知,可以向公安機關進行諮詢或者聽候訊息。如果長時間沒有訊息的話,應當是撤案了。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零三條 公安機關在取保候審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對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根據案情變化,應當及時變更強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第一百零四條 需要解除取保候審的,由決定取保候審的機關製作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通知書,送達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當根據決定書及時解除取保候審,並通知被取保候審人、保證人和有關單位。

取保候審的條件,取保候審條件

逮捕後取保候審的條件法律有明確的規定。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 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 可能判處管制 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 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 患有嚴重疾病 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

取保候審後還要坐牢嗎,取保候審過後,還會判刑嗎?

判刑還是看案情。如果最終查實清楚是有犯罪事實那麼肯定是要判刑的,至於量刑如何也是要看案情,不過一般能取保也說明案情不是很嚴重,量刑在三年以下還有可能判緩刑的。您好取保後審只是刑事訴訟中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並不是必經程式。因此,他的後期是沒有程式的。主要是看案件的進展情況,如果經偵查機關偵查,發現被取...

取保候審解除後是否屬於結案,解除取保候審是什麼意思?跟結案有關係嗎?

取保候審最長是12個月。刑事訴訟法 第七十七條 人民法院 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取保候審 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 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 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 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