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期月緩刑一年刑滿後還有什麼規定,比如定期報道

2021-03-19 18:38:00 字數 2507 閱讀 3477

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緩刑期滿,也就成為了自由的公民。有個人行動的自由。

如果法院判一個人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那還要坐牢嗎? 5

2樓:華律網

緩刑全稱暫緩量刑,也稱為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緩刑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並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一般適用緩刑必須同時滿足第一:

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有悔改表現,第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第四:

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的社群沒有重大影響。若法定量刑檔在三年以上,一般是不會宣告緩刑的,但特殊情況時也有例外。那麼被判處有期徒刑,同時宣告緩刑,還需要坐牢嗎?

實際上是不需要的,緩刑不會收監,犯罪行為人依然有人身自由,宣告緩刑,但宣告緩刑對於某些犯罪分子而言,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如果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3樓:四哥有法說

簡單的說,就是在判決後的一年內不再犯罪,原來判決的那半年徒刑就不去坐牢了。如果在這一年的考驗期內再犯罪,就會和新罪一塊合併處罰。

1、緩刑稱暫緩量刑,也稱為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並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

2、《刑法》第七十二條【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第七十三條【考驗期限】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二個月。

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一年。

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4樓:中國十七桅寶船

不用坐牢了,可以出來了。緩刑考驗期間只要不再犯事,緩刑期就可以抵掉刑期,不必再坐牢;但若再犯事,老賬新賬一起算,數罪併罰。

5樓:匿名使用者

按實際情況及相關的法律規定,如果緩刑考驗期限內,表現符合相關的法律規定,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即是說,只要緩期考驗期滿,就不需要再坐牢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六條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由公安機關考察,所在單位或者基層組織予以配合,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條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安部門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在緩刑考驗期內,沒有再犯新罪,沒有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沒有情節嚴重的違反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的行為.

考驗期滿,原來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了,就是不用再坐牢了.

7樓:

不用坐牢了,只要在一年內注意就行。

8樓:豬豬力力

(一)刑法 第七十七條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安部門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一年內沒有犯上面的錯誤,就不要執行原刑罰了,不用進監獄了。

(二)有期徒刑不用執行了。緩刑考驗期過後,不再執行原刑罰。

(三)辦完手續後人就可以出看守所了。不用進監獄。緩刑是由公安監督執行的。在社會上不要犯事就行。

你好我是判緩刑二年半緩三年,緩刑期還有月就過了,在外地老老實實的上班,請問司法所召見我回去是好

我認為是好事 首先,緩刑期間是不能隨意離開居住的縣市,但是你離開了這麼久,一直沒找你麻煩,證明這次也不是為了找你麻煩 其次,為什麼現在要找你呢?因為你緩刑要滿期了,之前的時間你在 他們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但最後的一段時間必須老老實實呆著 最後,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 行政...

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月是什麼意思

意思是罪犯已經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但是隻是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年六個月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並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群矯正,如果沒有刑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

我在外地因為盜竊罪被判了一年拘役月,緩刑月。法院讓我到戶籍所在地的司法局報到,因為工作在外

這要看具體情況,要是經過考察機關 即戶籍地司法局 的考慮後,認為沒有什麼危害,是可以,要是法院就認為你悔罪態良好,會同意在外地服刑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五條 緩刑犯應遵守的規定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 遵守法律 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 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