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字和古今字的聯絡與區別是什麼

2021-03-21 23:42:44 字數 7022 閱讀 5778

1樓:匿名使用者

古今字記錄原來的多義詞或同形詞的字就是古字,記錄分化後形成的新詞的字就是今字。新造的字與原來兼表原來意義的字合稱為「古今字」

假借字則是指後來沒有造今字的一類。這是它和古今字一個明顯的區別。

假借字大多是比較抽象的難造的文言虛詞,如「我」、「而」、「焉」、「其」、「自」等。「我」本是**,假借為第一稱;「而」本是鬍鬚,假借為轉折連詞;「焉」本指產於江淮的一種黃色鳥,假借為指示代詞兼語氣詞「焉」的書寫形式。假借字的特點是一經借用,就久借不還。

久而久之,被借用的字往往另造新字,因此也就無古今可言。 有些古今字的形成最初是經歷了假借階段的,本無其字的假借是用組成的漢字做表音符號,去記錄一個新詞(新義),不管這新詞、新義與字義是否有關。與原字義有關或者無關都可以導致古今字的產生。

關於古代漢語假借字和古今字的問題

2樓:陸尋香

古書裡的用字,如果它所記錄的詞義不是該字的本義或引申義,這個字就是假借字。假借字產生的原因是書寫者只考慮語音因素而不考慮形體因素,造成不同字之間的通用和假借。這也就是許慎所說的「依聲託事」。

2、假借字的兩類情形

(1)本無其字的假借

本無其字的假借:某些詞原先並沒有為它專門造字,人們就從現有的文字中選取某些同音字來記錄。例如:

表示「沒有誰,沒有什麼」意思的否定性無定代詞,原先沒有為它專門造字,就借用與之同音的莫」(本義為昏暮)字來記錄它。這樣,「莫」也就成了記錄否定性無定代詞的專用字。為了區別,人們後來又造了「暮」來表示日暮的意思。

「莫」和「暮」的關係,屬於古今字的關係。再如借用本義為「燃燒」的「然」,來記錄表示「如此,這樣」意思的指示代詞;借用本義為「畚箕」的「其」,來記錄代詞和語氣詞;借用本義為「呼叫」的「乎」來記錄表疑問的句末語氣詞;借用本義為「搗臼的棒槌」的「午」,來記錄十二地支的第七位,等等;都屬於這類情況。

2)本有其字的通假

本有其字的通假:某些詞原先已為它造過專用字,但由於種種原因,書寫者沒使用本字,而是另找一個讀音相同或相近的字來代替它。例如:

早晚的「早」寫成「蚤」;

屈伸的「伸」寫成「信」;

飛翔的「飛」寫成「蜚」;

屎尿的「屎」寫成「矢」,「尿」寫成「溺」;

背叛的「叛」寫成「畔」;

抗拒的「拒」寫成「距」;

修養的「修」寫成「修」;等。

二)古今字1、 什麼是古今字

2、 古今字形成的原因

漢字除了表示本義,還用於表示引申義和假借義。漢字的表詞功能擴大以後,為了區別不同的用法,以字為基礎加以改造造出新字,來分擔原字的某些義項。原字和新字是為記錄同一個詞先後用的不同的字,此形成了一對古今字。

例如「其」的本義是畚箕。但是「其」在古書裡被借用記錄代詞和語氣詞,並且成它的最為常見的用法。為了區別起見,於是在原字的基礎上增加意符「竹」,造出了新的「箕」,專門用承擔「畚箕」的義項。

「其」和「箕」就是在畚箕這個意義上形成的一對古今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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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字的形成情況

古今字形成的情況十分複雜,主要有三種:

① 在本義基礎上形成的古今字。

古字是記錄某一詞義的本字,由於經常借作他用,後來又另造新本字來專表該詞義。這樣,先造的本字和後造的本字,就形成了古今字。例如,「莫」的本義是「傍晚」,《說文》:

「莫,日且冥也。從日在茻中,茻亦聲。」(「茻」從二艸會意,義為「眾草也」。

)《詩經·齊風·東方未明》:「不能辰夜,不夙則莫。」《禮記·聘義》:

「日莫人倦,齊莊正齊,而不敢解情。」句中的「莫」即其本義之用。但「莫」又被借作虛詞(六書假借字),如:

《荀子·天論》:「在天者莫明於日月,在地者莫明於水火,在物者莫明於珠玉,在人者莫明於禮義。」《國語·魯語下》:

「女知莫若婦,男知莫若夫。」(韋昭注:「言**之智不如婦,童男之智不如丈夫也。

」)前句中的「莫」是否定性的無定指代詞,義為「沒有什麼(東西或人)」;後句中的「莫」是否定副詞,義為「不」。「莫」還常被用作通假字,如:《詩經·小雅·巧言》:

「秩秩大猷,聖人莫之。」清人陳奐傳疏:「莫,讀為『謨』,此假借字。

」「謨」即謀劃之義。《莊子·逍遙遊》:「何不樹之於無何之鄉,廣莫之野。

」「莫」為「漠」之通假字,義為「大也」,等等。後來,就新造「暮」字表示「傍晚」之義。南唐文字學家徐鍇(公元920—974)在《說文解字系傳》一書中解說「莫」字雲:

「平野中,望日且莫將落,如在茻中也。今俗作『暮』。」「莫」、「暮」二字即為古今字。

這種型別的古今字,常見的如:然燃、孰熟、隊墜、縣懸、何荷、責債、其箕、暴曝、要腰、止趾、奉捧、匪篚、益溢、虛墟,等等。

② 在假借義基礎上形成的古今字。

表示某一詞義的古字是六書假借字,後來,又為這一詞義另造新本字。這樣,原先的六書假借字與新造的本字就形成了古今字。

例如,我們在前文中所舉的「闢」(本義「法也」)與「避」、「僻」、「嬖」、「譬」、「襞」、「躄」、「壁」、「璧」、「擗」等字的關係,就屬於這類古今字。

再如,《說文》:「說,說釋也。從言,兌聲。

一曰,談說。」段玉裁注:「『說釋』即『悅懌』。

說悅、釋懌,皆古今字。許書無『悅』、『懌』二字也。」按:

從字形上分析,《說文》「一曰」所云之「談說」,應是「說」的本義,而「悅」則是「說」的假借義。古書中用「說」表示「悅」義的例子很多,如:《論語·學而》:

「子曰:『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論語·雍也》:

「非不說子之道,力不足也。」司馬遷《報任安書》:「士為知己者用,女為說己者容。

」等等。

這種型別的古今字,常見的如:屬囑、共供、田畋、慼慼、舍舍、慄慄、採彩、或惑、放仿、師獅、泉錢、塗塗、陳陣、錯措、禽擒、章彰、弟悌、適嫡,等等。

③ 在引申義基礎上形成的古今字。

古字是記錄某一詞義的本字,後來,該詞義的某一引申義,由於經常使用,需要加以區別。於是,專為這個引申義造一新本字。這樣,原字與新本字就形成了古今字。

例如,「賈」的本義是「集市」,通用義是做生意、做買賣。《說文》:「賈,市也。

」段玉裁注:「市,買賣之所也。因之凡買凡賣皆曰市。

賈者,凡買賣之稱也。……引申之,凡賣者之所得、買者之所出皆曰賈,俗又別其字作『價』。」可見,在「價值」、「**」、「價錢」這一「賈」的引申義上,「賈」與「價」形成古今字。

又如,「取」的本義是「割取(獵獲的禽獸或捕捉到的戰俘的)左耳」。《說文》:「取,捕取也。

從又,從耳。《周禮》:『獲者取左耳。

』《司馬法》曰:『載獻聝。』聝者,耳也。

」按:《周禮·夏官·大司馬》:「大獸公之,小禽私之,獲者取左耳。

」鄭玄注:「得禽獸者取左耳,當以計功。」《左傳·僖公二十二年》:

「且今之勍者,皆吾敵也,雖及胡耇,獲則取之,何有於二毛?」這兒的「取」是割取戰俘左耳之義。「取」由本義引申為「取物」、「獲得」、「收取」等,如《禮記·喪大記》:

「取衣者亦以篋。」《戰國策·趙策三》:「所貴於天下之士者,為人排患、釋難、解紛亂而無所取也。

」「取」又引申為「婚娶」之義,如《詩經·豳風·伐柯》:「取妻如何?匪媒不得。

」唐陸德明《經典釋文》雲:「取,亦作『娶』。」「取」所表的「婚娶」之義,後來又專造「娶」表示,在這個意義上,「取」、「娶」形成古今字。

屬於這種型別的古今字,還有:昏婚、竟境、知智、赴訃、道導、景影、反返、斂殮、沽酤,等等。

古字和今字在字形上一般都有聯絡。通常是以古字為聲旁,再加上形旁構成今字。例如:

然燃、孰熟、責債、其箕、共供、舍舍、慄慄、採彩、取娶、竟境、反返、景影,等等。也有一些古字和今字具有相同的聲旁、不同的形旁,如:赴訃、斂殮、沽酤、錯措。

只有少數古今字在字形上無聯絡,如:泉錢,等等。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知道:古今字和通假字是不同的概念,兩者之間的界限是很清楚的。但是,由於今字用得廣泛,其含義為人們所熟知,所以人們往往以今字為正字,而把古字看成是它的通假字。

例如:《列子·湯問》:「寒暑易節,始一反焉。

」不少古漢語讀本、古漢語教材中,把「反」字注成「通『返』」(「通」是說明通假字的專用術語)。從理解詞義角度講,這樣註解無可指摘(在一般考試中,把古今字看成通假字加以解釋,應當算對);但是,如果從科學性角度分析,這樣就違背了文字發展的歷史事實。因此,嚴格地說,不能在古今字和通假字之間劃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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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字,假借字,通假字的區別?

舉例說明 古今字 通假字 假借字的異同?

3樓:匿名使用者

古今字:即古用今不用。一般的古字由象形文字而來。

如「莫」通暮,「至莫夜月明」(石鐘山記)。「蚤」通早,「蚤自來謝項王。 通假字,有同韻,同聲等分類。

較常見。 假借字,一般是字形相近。如「辯」與「辨」互通的現象。

4樓:匿名使用者

古今詞是古今異意的那類詞。如,河。古代特指黃河。

今天是河流的通稱。假借字是古代沒有那個漢字使用時只能借用同音字來代替,說白了就是沒辦法錯別字。通假字和假借類似,只是通假字比較公認。

如「說」通悅

假借字,古今字,異體字,繁簡字

5樓:匿名使用者

假借字漢字是由象形 、象意的文字發展起來的。有的外物有形象可以描繪,有的意思可以利用影象和筆畫來表現 ,可是有很多代表某些事物的概念不能用象形、象意的方式隨時造出文字來表現,於是就假借已有的音同或音近的字來代表 ,這種跟借用的字的形義完全不合的字就稱為假借字。假借字有兩類。

一類是本無其字的假借,那就是上面所說的假借字。如「北」,甲骨文作「 」,像二人相背。北方的「北」無形可像 ,就借語音相同的「」來表示北方的意思。

許慎在《說文敘》裡所說「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託事」,就是這一類。在語言發展過程中這一類的字很多。假借字的另一類是本有其字的假借。

本有其字的意思是在日常使用的文字當中本來有表示某個詞義的書寫形式 ,但是在使用當中不用本來約定俗成的字形而寫為另外一個意義不相涉而音同或音近的字 。這一類在秦漢以上的古書中極為常見 。如借「湯」為「蕩」;《詩經·豳風·七月》「七月食瓜,八月斷壺」,借「壺」為「瓠」,這些都是本有其字的假借。

前一類可以說是不造字的假借,後一類是在用字當中的假借。在用字當中既然本有其字,為什麼還要另外寫一個假借字呢,其中可能有兩種原因。一種原因是寫書者倉促間寫為一個音同的字,歷代傳抄因其舊而不改;另一種原因是某一時期 、某一地區或某一師承,經常習慣以某字代某字用,後世傳寫也就一仍其舊。

所謂古今字,是指古今分化字,我們把分化前的字稱作「古」字,分化後記詞各有專司的字稱為「今字」。也就是說,古今字分為兩類:一是古字與今字在字形結構上沒有關係。

如罪人的「罪」,古字寫作上面一個「自」字,下面加一個辛苦的「辛」,現在後一個字已不使用了。第二類,今字是在古字的基礎上產生的,古今字在字形上有聯絡。例如「債」字,本寫作「責」,「債」是在「責」的基礎上產生的。

「責」與「債」形成了古今字。又如「反」與「返」,「反」是古字,「返」是今字。

古今字和通假字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但它們既有區別又有聯絡。

一、我們劃分它們應從歷史的角度觀察同一個字的發展變化狀況,古字和今字是先後出現的,系初造字和後造字的關係,屬於縱的方面,如「然——燃」,「縣——懸」。通假字和被通假字則是同一個時期出現的,而通假字則是研究同一時代漢字的通用情況屬於橫的方面,如「願伯具言臣之不敢倍德也」(《史記·項羽本紀》),「倍」通「背」,又如「巫嫗何久也?**趣之」(《史記·滑稽列傳》),「趣」通「促」。

「倍」和「背」、「趣」和「促」是同時存在的字。

二、古今字在意義上一般是有聯絡的。如「布帛長短同,而賈相若」(《孟子·滕文公上》),其中「賈」是分化前的古字,後來表商人義的詞用原字形,表**義的詞另造「價」字,「賈」和「價」就成了一對古今字,商人義的「賈」和**義的「價」兩義密切相聯。又如「寒暑易節,始一反焉」中的「反」即為「返」,這一對古今字意義上的聯絡也很明顯,而通假字一般意義上沒有聯絡。

如「蚤」和「早」、「倍」和「背」、「趣」和「促」等,意義上毫不相干。

三、古今字有字形結構上的聯絡。一種是以古字作為聲符構成今字。如「禽』字的意義是指飛禽,又用它表示「擒獲」的意義。

後來以「禽」為聲符加上義符「手」構成今字「擒」。又如「其」加上義符「竹」構成今字「箕」。大多數古今字都表現為這種結構關係。

如「昏——婚」、「要——腰」等等。另一種是改換古字的義符創造新字。如「說」字既表示遊說,又表示喜悅的意思。

後來把「說」的義符「言」換成義符「忄」,構成今字「悅」;又如「訃——赴」,義符「走」換成義符「言」構成今字「訃」。再如「錯——措」、「竟——境」等。但這種結構關係的古今字遠不如前一種多,通假字並不一定都具有字形結構上的聯絡。

如「陽貨欲見孔子,孔子不見,歸孔子豚」(《論語·陽貨》),「歸」通「饋」。又如「八月剝棗,十月獲稻」(《詩經·繷風·七月》),「剝」通「撲」,這樣的例子是很多的。

對古今字的概念,上面已做了解釋,對它的理解,還應注意由於造今字,所以借字就成了古字。如「說——悅」,作喜悅時,「悅」字借用了「說」,寫作「喜說」、「不說」,後因有了專字(今字「悅」),那麼由於造字時間不同,有先有後,構成了古今關係。

假借字則是指後來沒有造今字的一類。這是它和古今字一個明顯的區別。假借字大多是比較抽象的難造的文言虛詞,如「我」、「而」、「焉」、「其」、「自」等。

「我」本是**,假借為第一人稱;「而」本是鬍鬚,假借為轉折連詞;「焉」本指產於江淮的一種黃色鳥,假借為指示代詞兼語氣詞「焉」的書寫形式。假借字的特點是一經借用,就久借不還。久而久之,被借用的字往往另造新字,因此也就無古今可言。

有些古今字的形成最初是經歷了假借階段的,本無其字的假借是用組成的漢字做表音符號,去記錄一個新詞(新義),不管這新詞、新義與字義是否有關。與原字義有關或者無關都可以導致古今字的產生。如「奉——俸」,「奉」字是兩手捧著,恭敬地接受,被借去作俸祿的意義,兩義有密切關係。

又如「莫——暮」,「莫」字本來的「日暮」義與它被借去記錄的無指代詞的意義就毫不相關。這兩個例子告訴我們,一個字若同另一個字存在古今關係,那麼在今字產生以前,古字曾有被借去表示與之有關或無關的意義的假借階段,雖然從六書角度看「奉」、「莫」是用了假借字,但正因它後來造了新字「俸」、「暮」,所以習慣上把這種字稱為「俸」、「暮」的古字,而不說它是假借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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