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一年多,男方出軌,女方沒有證據,只有聊天記錄,女方上訴離

2021-05-17 05:06:45 字數 1310 閱讀 2380

1樓:刑法一千問

法律規定了三種情形退還彩禮:第一,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第二,雙方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的;第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按你這種情況,應該是考慮一下第三種情況,你們應該是已經在一起生活了。

如果第三種情況男方不能滿足,就可以不用退還彩禮。

2樓:匿名使用者

雙方結婚一年,男方出軌,一般不予返還彩禮,如果沒有證據,因為共同生活一年多,最多也是返還部分。

2023年4月1日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3樓:白色佳麗人

還啊,都還給他,誰也不欠誰的,別窮瘋了沒見過錢一樣

4樓:曉蕾菇

應該會判退。總共多少

5樓:最愛只是當時

三種情況才需要退,法院實際操作裡,就算退,只要共同生活過就會少退婚姻法解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男方決意要離婚女方懷疑男方出軌但沒證據女方可以申請查他的聊天記錄嗎?

6樓:正商觀察者

如果女方想以男方出軌進行起訴離婚,且女方無法自行蒐集相關證據內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容由法院進行調查。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規定,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女方出軌沒有實質證據,只有私自查的聊天記錄

7樓:

如果女方想以男方出軌進行起訴離婚,且女方無法自行蒐集相關證據的,可以向法院申請,由法院進行調查。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規定,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男方出軌,但女方沒有證據,女方想離婚,男方不同意該怎麼辦

分居滿兩年就可以去民政局了.你可以去民政局找工作人員幫忙,他們瞭解了實際情況會幫助你的。最好的辦法就是去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先調解,調解不成法院會給你判決的。汗.又是這類問題,傷腦筋啊 男方有外遇,女方沒證據,女方要求離婚,男方不同意怎麼辦 你好親,男方有了外遇不同意離婚,只能說明他知錯了,不想失去...

男方出軌,女方沒有確琢證據,女方起訴離婚,男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辦

沒有確鑿證據的話 法院是不支援離婚的 只有你繼續收集證據 等將來以後再離婚了 或者現在發揮你的智慧 協商離婚了 我國 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 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

結婚一年多,離婚彩禮錢要還給男方嗎,沒有結婚證就是走了個形式

根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 第十條規定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 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 二 三 項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