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屋所有權證的私有房產無法過戶

2021-03-25 17:18:09 字數 1986 閱讀 2653

1樓:匿名使用者

辦為你辦理的是《房屋所有權證》,而不是《房地產所有權證》

而地是國家的,你沒法轉讓,很正常的,

你現在如果想轉讓的話,就想辦法在補一個《土地使用權證》該房的,才能轉讓,如果補不了,就轉讓不了的。

2樓:真理在權貴

原因很簡單:如果允許你轉讓了,就等於要少賣一套新房,也就是說要搜x一份。。。。。。,換了你當官,你也不會讓賣的。

還有,如果7年前你**時告訴你你買的房將來不能過戶,你還會買嗎?肯定退房,對於經濟並不發達的7年前,他還能收**時你所交的各項稅費嗎?他還能剝x成你嗎?

認命吧,老弟。官字兩張口,給你**、收你稅費的時候是嘴a在講,拿出鐵證(該房屋是集體土地建房)、阻止你賣房時用的是嘴b,兩張口想怎麼說就怎麼說了。

房產證是私有房產,土地卻是劃撥用地

3樓:纍﹀ァ淚ヤ纍

因為你買的是二手房,二手房上市交易後都叫做商品房,所以年買房的**只能根據市場**按商品房的**買,商品房土地證上應該印有的是「出讓」的字樣,你買任何二手房包括經濟適用房,買到手後都要辦土地證,這時候就需要你補交「劃撥用地」的土地出讓金,沒多少錢,然後土地證上就給你印有「出讓」字樣的,以後再賣或拆遷就等同於商品房了,沒什麼不良影響!放心吧!

真正的商品房土地證上體現的就是「出讓」的字樣,其他幾種私產住房(如經濟適用房,房改房等)的土地證都是劃撥的,國土局不是也說了嗎,讓你交土地出讓金,這樣土地證上「劃撥」才能變成「出讓」的字樣,我回答了,是等同於商品房,等同於不完全是商品房,性質上雖然已經是商品房了,但普通住宅如(解危解困房,經濟適用房等)的使用年限都是五十年,一般商品房使用年限都是六十年!這就是實質的區別!

僅供參考!

我告訴你的就是準確的,你說你買的房子所在的那一棟大部分都是經濟適用房,你這話說的就不對,要麼都不是,要麼就都是!辦二手土地證時必須交土地出讓金,一手的和三手的還有三手以後的都不用!

4樓:匿名使用者

國土局的回答是錯誤的,一樓回答是正確的。

如果土地證過戶土地性質仍然是劃撥,你就可以省一筆土地出讓金了,這對你絲毫沒有影響。

5樓:匿名使用者

你交錢補辦出讓就行了嘛,幾千元。

產權證上只是你實際修建的東西,土地證上是土地的型別和用途,不矛盾。

房屋只有房屋所有權證可以過戶嗎

6樓:智障班班長

不可以。

(1)買賣雙方建立資訊溝通渠道,買方瞭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

(2)如賣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交納購房定金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式),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稱房屋買賣契約)。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

(3)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買賣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後,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准予辦理過戶手續,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又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擴充套件資料

房產過戶注意事項

1、若單位購買私房,還需提交單位法人或其它組織資格證明(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原件及影印件(加蓋公章),單位法定代表人**委託書(收件視窗領取),受託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2、若非住宅轉移,還需提交土地使用權證書;

3、若當事人不能親自辦理,需出具委託書或公證書,受委託人需出具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購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證明;

私有房產證過戶要交多少稅

7樓:回龍閣

你需要賣出去嗎?一般有契稅個人所得稅

不動產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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