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 電子結婚證不具法律效力,那電子證存在的意義是什麼

2021-05-14 23:27:53 字數 2005 閱讀 2491

1樓:碩陽人福

電子證的存在的意義,我覺得沒有多大作用,它沒有什麼價值。

2樓:1一目瞭然

不具備法律效力,但可以作為一般證明使用。

3樓:宇宙

電子證存在的意義應該只是為了證明兩個人在一起了吧。

4樓:抉擇誰吧

電子結婚證本來就不具備法律效力,它更多的只是一種意義而已。

5樓:半醉

我覺得電子上存在的主要意義就是證明兩個人在一起了。

6樓:假蘇更生

可能就是讓大家玩玩吧,秀下恩愛還是可以的。

7樓:念思久久你

電子證只是為了方便你們,為了證明你們結婚了。

8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存在的意義不大了,紙質結婚證才有法律效力了。

9樓:王葉專

電子證的存在是給大家一個樂趣吧。滿足一下大家的好奇心。

結婚證丟了一本,一個人可以去補辦嗎

10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當事人《結婚證》丟失或損壞的,可以持以下證件到原登記機關所在的區(縣)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機關提出申請補辦《夫妻關係證明書》,並填寫申請書。補辦須持以下證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丟失證明;查檔證明等。

經查證,確認屬實的,補發結婚證。

11樓:999級吞天巨鯤

可以的。

《婚姻登記條

例》 第十七條有規定: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所以如果結婚證丟失了,夫妻中的一方可以帶上雙方的身份證和戶口本到原來登記結婚的機關,申請補領。

擴充套件資料

「電子結婚證」不具備任何法律效力

已經開通「電子結婚證」的省(市)有福建、江西、浙江、江蘇、重慶等地。但必須說明的是,這些所謂「電子結婚證」只是電子卡片形式展示的婚姻登記資訊記錄,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婚姻登記電子證照,並不具備相應的法律效力,也不能代替實體證。

所以,無論是結婚登記還是離婚登記,當事人都需要根據《婚姻登記條例》規定,攜帶相關材料到婚姻登記機關現場辦理。

12樓:匿名使用者

補辦《結婚證》不需要夫妻共同去辦理,只需一方即可。由於補辦《結婚證》是婚姻關係已經存在,民政部門只要核對相關證件就可以查明情況。

13樓:說驕犁昆

可以《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14樓:步旺詩素

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補辦,**可以在民政局拍。

新《婚姻登記條例》中第十七條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辦。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補辦結婚證是可以由當事人委託他人辦理,但應當提交經公證機關公證的當事人的身份證件影印件和委託書,委託書上還應當寫明當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時間及承辦機關、目前的婚姻狀況、委託事由、受託人的姓名和身份證件號碼。受託人應當同時提交本人的身份證件。如果婚姻登記檔案丟失,當事人應當提交能夠證明其婚姻狀況的證明。

涉及夫妻婚姻狀況的問題,都要用結婚證來證明,如財產繼承、離婚時財產分割、購買房子辦理產權證、工作調動、小孩的撫養以及夫妻之間的撫養關係等事宜。結婚證的妥善儲存對於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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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樓:sx雙興門業

這個你可以諮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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