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給當事人送達判決書需要同時填寫送達回證與地址確認書嗎

2021-05-10 23:34:37 字數 3970 閱讀 8811

1樓:東方陽依

一般是法院通知當事人領取判決書,當事人需在送達回證上簽字確認。

2樓:曖昧的興

是送達確認書吧

這樣法院應該是有格式的那種文書一併送達的吧

一般當事人簽字就視為送達

送達地址確認書如何送達,要不要填寫送達回證,有無法律規定依據?

3樓:法服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七章第二節的規定,送達方式包括直接送達、留置送達、委託送達、郵寄送達、轉交送達、電子送達、公告送達等七種方式。

《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直接送達需要填寫送達回證。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留置送達,採用拍照、錄影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為送達。

《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七條規定,以傳真、電子郵件等到達受送達人特定系統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八條規定,郵寄送達的,以回執上註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規定,轉交送達需要填寫送達回證,以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規定,公告送達的,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擴充套件資料:

《民事訴訟法》

第八十四條 送達訴訟文書必須有送達回證,由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收到日期,簽名或者蓋章。

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八十五條 送達訴訟文書,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

受送達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組織負責收件的人簽收;受送達人有訴訟**人的,可以送交其**人簽收;受送達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簽收。

受送達人的同住成年家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負責收件的人,訴訟**人或者代收人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八十六條 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送達人可以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

也可以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並採用拍照、錄影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為送達。

第八十七條 經受送達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採用傳真、電子郵件等能夠確認其收悉的方式送達訴訟文書,但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除外。

採用前款方式送達的,以傳真、電子郵件等到達受送達人特定系統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八十八條 直接送達訴訟文書有困難的,可以委託其他人民法院代為送達,或者郵寄送達。郵寄送達的,以回執上註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八十九條 受送達人是軍人的,通過其所在部隊團以上單位的政治機關轉交。

第九十條 受送達人被監禁的,通過其所在監所轉交。

受送達人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通過其所在強制性教育機構轉交。

第九十一條 代為轉交的機關、單位收到訴訟文書後,必須立即交受送達人簽收,以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九十二條 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

4樓:墨汁諾

送達地址確認書一般都是在**的時候當庭填寫,如果是和傳票等法律文書一併送達的話,應該會在送達回證上有顯示。不過即使沒有顯示也問題不大,反正確認書上是需要你本人或者委託**人簽字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節送達

第八十四條送達訴訟文書必須有送達回證,由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收到日期,簽名或者蓋章。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八十五條送達訴訟文書,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受送達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組織負責收件的人簽收;

受送達人有訴訟**人的,可以送交其**人簽收;受送達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簽收。

受送達人的同住成年家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負責收件的人,訴訟**人或者代收人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擴充套件資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以法院專遞方式郵寄送達民事訴訟文書的若干規定

法釋[2004]13號

(2023年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24次會議通過)

為保障和方便雙方當事人依法行使訴訟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民事審判經驗和各地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五條 當事人拒絕提供自己的送達地址,經人民法院告知後仍不提供的,自然人以其戶籍登記中的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為送達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其工商登記或者其他依法登記、備案中的住所地為送達地址。

第七條 受送達人指定代收人的,指定代收人的簽收視為受送達人本人簽收。

郵政機構在受送達人提供或確認的送達地址未能見到受送達人的,可以將郵件交給與受送達人同住的成年家屬代收,但代收人是同一案件中另一方當事人的除外。

第八條 受送達人及其代收人應當在郵件回執上簽名、蓋章或者捺印。

受送達人及其代收人在簽收時應當出示其有效身份證件並在回執上填寫該證件的號碼;受送達人及其代收人拒絕簽收的,由郵政機構的投遞員記明情況後將郵件退回人民法院。

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為送達:

(一) 受送達人在郵件回執上簽名、蓋章或者捺印的;

(二) 受送達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其法定**人簽收的;

(三)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其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該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辦公室、收發室、值班室的工作人員簽收的;

(四) 受送達人的訴訟**人簽收的;

(五) 受送達人指定的代收人簽收的;

(六)受送達人的同住成年家屬簽收的。

5樓:博愛傑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節送達

第八十四條送達訴訟文書必須有送達回證,由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收到日期,簽名或者蓋章。

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八十五條送達訴訟文書,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受送達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組織負責收件的人簽收;受送達人有訴訟**人的,可以送交其**人簽收;受送達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簽收。

受送達人的同住成年家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負責收件的人,訴訟**人或者代收人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八十六條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送達人可以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並採用拍照、錄影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為送達。

第八十七條經受送達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採用傳真、電子郵件等能夠確認其收悉的方式送達訴訟文書,但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除外。

採用前款方式送達的,以傳真、電子郵件等到達受送達人特定系統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八十八條直接送達訴訟文書有困難的,可以委託其他人民法院代為送達,或者郵寄送達。郵寄送達的,以回執上註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八十九條受送達人是軍人的,通過其所在部隊團以上單位的政治機關轉交。

第九十條受送達人被監禁的,通過其所在監所轉交。

受送達人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通過其所在強制性教育機構轉交。

第九十一條代為轉交的機關、單位收到訴訟文書後,必須立即交受送達人簽收,以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九十二條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

6樓:匿名使用者

找個律師諮詢一下吧 這個不是小事

7樓:好記性與鉛筆頭

不能單純地送送達地址確認書吧,都是和其他文書一起送的吧,主要是起訴狀之類

判決書無法送達怎麼辦,法院判決書如何送達

法律上確實是這樣規定的,沒有辦法。試著公告送達後,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見多了這事,也就是哪天找到這人就哪天給你錢。除非有他實業財產。並能證明是他所有。法院會強制執行。你放心吧 不會白白搭進去的 在公告期限一到 即使被告沒有出現也算是法律文書已經生效 到時候被告即使不還你2000元錢 你可以申請...

離婚判決書如何送達被告,法院判決離婚後,判決書送達不到被告人手裡怎麼辦?

離婚判決書可通過以上方式送達被告 1 由法院直接找到當事人,並進行送達。當事人拒不簽收的,可以留置送達。2 找不到當事人的,可以通過郵寄的方式送達。簽收郵件的,即視為已經送達。3 郵寄無法送達的,可以通過公告的方式送達。公告期滿後,即視為已經送達。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五條 送達訴訟文書,應當直接送交受...

判決書公告送達的時間是需要多久,一審判決書是公告送達要多少時間

公告送達需要60天的時間。根據 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二條 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判決書公告送達的時間是從釋出公告之日起60日。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二條 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