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判決書如何送達被告,法院判決離婚後,判決書送達不到被告人手裡怎麼辦?

2021-05-24 22:02:13 字數 1630 閱讀 6438

1樓:法律實務研究

離婚判決書可通過以上方式送達被告:

1、由法院直接找到當事人,並進行送達。當事人拒不簽收的,可以留置送達。

2、找不到當事人的,可以通過郵寄的方式送達。簽收郵件的,即視為已經送達。

3、郵寄無法送達的,可以通過公告的方式送達。公告期滿後,即視為已經送達。

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五條 送達訴訟文書,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受送達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組織負責收件的人簽收;受送達人有訴訟**人的,可以送交其**人簽收;受送達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簽收。

受送達人的同住成年家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負責收件的人,訴訟**人或者代收人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八十六條 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送達人可以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並採用拍照、錄影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為送達。

第八十八條 直接送達訴訟文書有困難的,可以委託其他人民法院代為送達,或者郵寄送達。郵寄送達的,以回執上註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八十九條 受送達人是軍人的,通過其所在部隊團以上單位的政治機關轉交。

第九十條 受送達人被監禁的,通過其所在監所轉交。

受送達人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通過其所在強制性教育機構轉交。

第九十二條 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

2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會寄給雙方吧 不然郵寄也可以 主要是要雙方簽字

法院判決離婚後,判決書送達不到被告人手裡怎麼辦?

3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一般送達判bai決書採取du的辦法有六種

(一zhi

)、直接送達

dao(二)、留置送達

(三)專、委屬託送達

(四)、郵寄送達

(五)、轉交送達

(六)、公告送達

如果受送達人家裡無人接收判決書,可以使用轉交送達。

如果受送達人不願意接受判決書,可以使用留置送達。

如果受送達人是當兵或者在監獄服刑,可以使用轉交送達。

如果無法聯絡的,可以使用公告送達。

如果人民法院直接送達有困難時,可以使用郵寄送達。

反正不論如何,案件的判決書從下達之日起至上訴期滿如果沒有上訴就發生法律效力。

4樓:岅焴臮

在女方親屬沒有經過女方當事人授權委託的情況下,判決書作為法律文書不能送到該親屬手中就算完成了送達程式,在當事人不肯接受判決書,法院可以公告送達的方式送達,你完全不用擔心該判決書不發生法律效力。

離婚判決書一下達,送達不到被告手中,怎麼辦?

5樓:法律實務研究

您好。如果實在找不到被告,法院無法完成送達,那麼,判決書就無法生效。

個人建議及時公告送達。

判決書無法送達怎麼辦,法院判決書如何送達

法律上確實是這樣規定的,沒有辦法。試著公告送達後,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見多了這事,也就是哪天找到這人就哪天給你錢。除非有他實業財產。並能證明是他所有。法院會強制執行。你放心吧 不會白白搭進去的 在公告期限一到 即使被告沒有出現也算是法律文書已經生效 到時候被告即使不還你2000元錢 你可以申請...

中級法院判決離婚後,判決書必須先留置送達,不成之後才能公告送達嗎

法院跟我說必須先留置送達,如果不行,他們才給做公告送達,不可以直接公告送達嗎?不可以法院這種留置送達有沒有期限限制?就是在多少天之內必須去送的,那他們送個一年半載的就是不給我做公告送達怎麼辦?判決書沒有特別規定的送達時限,但是法院判案有一個審理時限,也就是說法院再怎麼拖沓也得在其審限內把判決書送達當...

法院給當事人送達判決書需要同時填寫送達回證與地址確認書嗎

一般是法院通知當事人領取判決書,當事人需在送達回證上簽字確認。是送達確認書吧 這樣法院應該是有格式的那種文書一併送達的吧 一般當事人簽字就視為送達 送達地址確認書如何送達,要不要填寫送達回證,有無法律規定依據?根據 民事訴訟法 第七章第二節的規定,送達方式包括直接送達 留置送達 委託送達 郵寄送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