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進公司工作以滿月未簽訂勞動合同現在提出辭職老闆不讓走

2021-04-10 12:15:19 字數 3726 閱讀 3574

1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反映情況要求解除與公司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不批准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要求仲裁併賠償勞動者雙倍工資。

任何公司都需要在入職第一天起簽訂勞動合同,最遲不能超過1個月,否則是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的,勞動者是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反映情況的。如果用人單位仍不簽訂合同勞動者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要求仲裁。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樓:匿名使用者

老闆說這個話肯定是嚇唬你,而且是看你獨自一個人好欺負。勞動局怎麼可能會站在他這邊呢,不要聽他一面之詞!工作一個月都不給你籤勞動合同本來就是他們違法,如果追究起來仲裁的話他們要雙倍賠付給你還有保險。

而且你還在試用期,只要提前三天打下招呼就可以走人了,出於禮貌,你可以交接工作再走比較好。在試用期公司和你都是在觀察期,任何一方都有權力無條件提前解除勞務關係,更何況沒有簽過勞動合同呢,所以不用怕,老闆的這種做法肯定不行。

3樓:中顧法律網推薦

老闆這是故意嚇唬你的不必擔心,單位在你入職滿一個月不給籤合同是違法的,另外如果你還在試用期的話,只要提前三天提出辭職就是合法的。

勞動法。沒簽合同,提出辭職老闆不讓馬上走,怎麼辦

4樓:匿名使用者

1、沒有訂立勞動合同,可以主張雙倍工資,沒有繳納社保,可以隨時解除勞動關係,主張經濟補償金和補繳社保,辭職不需要經過用人單位批准;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3、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5樓:釣魚佬老頭

1、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不合法),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馬走人。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2、辭職通知可以這樣寫:茲有某某部門某某,與用人單位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因用人單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有關規定,提出解除勞動關係,請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足額支付拖欠的工資,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因為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請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並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結清工作期間的工資及時辦理離職手續。

3、「通知」必須讓單位簽收,他不籤就以**信或快遞的方式送達,確保留下通知送達的證據。

4、按上述理由辭職,如果單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責任,不支付有關費用,你就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6樓:夏國樑律師

提出辭職老闆不批准該怎麼辦?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員工辭職只需要履行通知義務並不需要單位批准 如果你要辭職正式用工期只要提前30天通知單位試用期只要提前3天通知單位就可以了

7樓:任若蘭

第一勞動局的行為是違法的。居委會不管這事!

第二:你隨時可以以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為由辭職走人!並要求經濟補償!勞動法對你這種情況極為有利!

8樓:匿名使用者

應當會勝訴,紙上寫的東西有效力,為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並不違反勞動法,視為合同。

9樓:匿名使用者

做滿兩個月才能辭職的條款不受法律保護。。也可以要求籤訂書面勞動合同。拒籤的,承擔雙倍工資的法律責任。

10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違法,書面通知,即時就可以離職,無需審批。

11樓:中國之神

以書面形式提前三天辭職申請,不批就通過當地勞動仲裁強制離職!

12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你只需提前一個月把辭職交給老闆即可。如果約定違約金應支付,但你們不是沒有約定嗎。你可以走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以書面形式提出因單位籤合不上保險為由提出辭職,並主張雙倍工資、經濟補賠和保險。

14樓:匿名使用者

1.做滿兩個月才能辭職的條款不受法律保護。

2.以書面形式提前30天辭職申請.試用期內是3天。注意是書面形式。不批准就通過當地勞動部門舉報要求強制離職,並要求支付沒有籤合同期間2倍工資。

15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同時主張未簽訂合同的雙倍工資

16樓:杜鵑鳴澗

兩個選擇,一是繼續做下去,二是起而投訴甚至仲裁。

選擇後者,可向老闆表明你的堅決立場,後可即刻離職而要求老闆結清工資(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隨時解除勞動關係,無需有人單位批准)。

如老闆不給你發工資,你便可向勞動部門投訴。你的投訴事項有:1.未籤勞動合同,請求支付雙倍工資;2.離職未結算工資,請求即刻支付並加付經濟補償金;3.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四十六條、八十二條等

我沒有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現在我想辭職,老闆不讓我走,但是我現在馬上就要走,他不給我工資,怎麼辦呢

17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是公司違法。現在想辭職,公司除發還全部工資外,還必須補發相應的工資,如果不執行,可以向當地人社局的勞動科舉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四條第三款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8樓:匿名使用者

不籤勞動合同已經違法,你可以不通知單位就走。

不給工資到勞動仲裁申請仲裁,要雙倍工資及保險,補償。

19樓:易網晴神

首先收集能證明你是該公司員工的證據,如:廠牌、工作服、工資條等,拿著這些證據去勞動監察部門申請仲裁,放心,不要錢的,仲裁的費用全部由國家財政支出。

20樓:匿名使用者

到勞動仲裁去告他。儘量收集好工作的證據。

我想請問下,進公司的時候沒簽訂勞動合同,工作了月了,只發了月工資,現在辭職可以告公司嗎

你進入單位工作4個月,而且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和辦理社保的,單位拖欠工資,那麼反映到仲裁委員會處理,申請雙倍工資及社保補償。工作4個月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沒有辦理社保 拖欠工資,屬於嚴重違法,先找單位協商解決,要求按時支付工資,並且要求辭職。如果不能答應要求,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全部工資,同時要求...

進公司半年,公司一直沒有與我簽訂勞動合同,我現在要離職,公司卻說要提前交辭職報告,不然不發工資

律師解答 1.根據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合同,如果沒有簽訂,由用人單位支付2倍工資。也就是說你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除第一個月外的其他工作月份的2倍工資。2.根據勞動合同法,辭職如果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可以立即解除勞動關係離職 如果未協商一致,勞動者需要提前30日...

我在公司工作月,公司未與我簽訂勞動合同和社會保險,無故把我辭退,我想申請勞動仲裁來維護我的權利

公司不簽訂勞動合同本身就是違法的,可以先和公司協商,實在不行的話,可以收集相 回關證據到勞答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他們會幫助解決的。1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雙倍工資賠償。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從第2個月到第12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