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月,公司未與我簽訂勞動合同和社會保險,無故把我辭退,我想申請勞動仲裁來維護我的權利

2021-05-24 13:32:57 字數 1538 閱讀 9699

1樓:哈哈親愛的

公司不簽訂勞動合同本身就是違法的,可以先和公司協商,實在不行的話,可以收集相

回關證據到勞答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他們會幫助解決的。

1、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雙倍工資賠償。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從第2個月到第12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從第十二個月開始,視為與勞動者訂立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再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到期後未續簽勞動合同,勞動者繼續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的,按照上述規定執行。

2、沒有繳納社保可以要求單位補繳,並要求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申請勞動仲裁是你的合法權利,你完全可以用來維護自己的利益。

第二專,勞動法第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

又根據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那麼,你已經工作六個月,而且提出要求籤訂合同,公司仍不與你簽訂合同,甚至辭退你,公司已經違反了勞動法的規定。

第三,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公司無故辭退你,也已經違反這一規定。

第四,公司不與你簽訂勞動合同又無故辭退你,應該給予經濟補償,數額按照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得到五個月工資的經濟賠償金,一個月工資的年限補償金,一個月工資作為辭退你的經濟補償金。以上工資均屬於每個月實發的平均工資。申請勞動仲裁就可得到。

4樓:匿名使用者

老大,記bai得多收集一些你在du

上班的時候的工作資料!用來zhi證明你絕對在dao那裡上班!

另外,好象版有法律

權規定,任何公司企業和個人不得隨意接納或開除員工!如果你未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和社會保險,只能算你有部分錯誤,公司也有錯,錯在隨意開除員工。所以你去勞動局問問看!應該可以幫你解決!

5樓:匿名使用者

工作了6個月,經濟補償金為一個月工資收入的比例。

6樓:匿名使用者

我在公司工來作6個月,公司未與自

我簽訂勞動合同和社會保險,無故把我辭退,我想申請勞動仲裁來維護我的權利

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跟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併購買社保。因此你申請勞動仲裁或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投訴是可以得到有效解決其經濟補償金和補交社保費用。

根據你工作了6個月,經濟補償金為一個月工資收入的比例。

7樓:匿名使用者

這類案件你只要去了勞動仲裁會就會審理的。

進入公司半年多了,公司一直未與我簽訂勞動合同開始給我承諾的工資也沒有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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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公司半年,公司一直沒有與我簽訂勞動合同,我現在要離職,公司卻說要提前交辭職報告,不然不發工資

律師解答 1.根據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合同,如果沒有簽訂,由用人單位支付2倍工資。也就是說你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除第一個月外的其他工作月份的2倍工資。2.根據勞動合同法,辭職如果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可以立即解除勞動關係離職 如果未協商一致,勞動者需要提前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