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一家服裝店上班,辭職辭了幾個月一直拖著,12月份說要自離,店

2021-04-11 01:15:49 字數 562 閱讀 2737

1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就好了,不過你那種小店老闆是不會按法律來的,把2023年做好年結,17年別動了,換新人還要重新建賬

我在服裝店上班兩個月當時跟老闆娘吵架我就直接走了,後來我問老闆娘要工資,說我辭職未滿一個月沒按流程

2樓:勤奮的掘墓

1、按照勞來動法和工資支付暫行源管理條例來說員工付出正常的工作,用人單位應支付工資,且在離職後一次性付清,無理由扣除勞動者工資

除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2、自離

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提前通知用人單位離職,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勞動者有義務配合公司完成離職交接和辦理離職手續。但是非強制性。

4、總述,這麼處理是不合理的,屬違法行為,保留出勤記錄、勞動合同等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我在一家服裝店當店長,現在想辭職,但是我又簽訂了合同,是一年就是要到明年的一月才到期,現在又臨近過年,老

你的合同包含五線險一金嗎,勞動法規定勞動者的工作時間是每週5天,特殊工種應該有調休或者經濟補助按加班算,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這些你的老闆做到了嗎?如果合同只是強調員工的職責和義務迴避老闆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就屬於不對等合同,作為被隱瞞一方有權利終止不對等勞動合同。您的試用期已經合法化?八個小時的...

我是一家服裝店的店長,店鋪業績現在還算可以,但一直存在有丟貨的現象

貼警示語啊 請你離開的時候記得付錢哦 要不然警察叔叔會讓你去寫回憶錄 掛上電子標籤,設報警器。很多商場裡都有啦。我以前在義烏的時候也經歷過。一 是不是有內盜情況 二 銷售資料出錯 三 外盜 這種情況比較多 要讓導購注意可疑人物 尤其是在銷售旺時 吃飯換崗時間 下午淡場時 營業員精神不集中時候。拿大包...

我剛畢業,然後在一家本澀服裝店應聘,應聘的時候店長說給我七天實習,七天之後我可以選擇留不留在這家店

去你所在城市的勞動監察部門,請他們打 給店長.通常會把少給你的工資補給你的 不要找店長,去公司人力資源部啦,我想這類小事情應該可以得到解決.企業管理的意義是什麼?企業管理使企業的運作效率大大增強 讓企業有明確的發展方向 使每個員工都充分發揮他們的潛能 使企業財務清晰,資本結構合理,投融資恰當 向顧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