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有事給全體通知開會為什麼把我落下了,我也沒做錯什麼一直本分工作也沒招惹誰

2021-04-11 01:40:38 字數 1553 閱讀 4880

1樓:科龍

去年因工作勞累住院一週,單位一點言語上表示都沒有。那一週陪伴我的只有親人。。。。猛然醒悟家人才是自己最重要的!!

上班後再也不死心拼命幹活了,下班也不參與沒用的酒場胡吃海喝了。養好身體,晚上多陪陪家人

我在單位工作兩年多了,一直沒簽勞動合同,單位也沒給我們交社保

2樓:匿名使用者

單位與您建立勞動關係,應該及時簽訂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保。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單位拖欠社保的話,您可以要求補繳社保。

您可以先與單位協商,要求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並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11個月的雙倍工資,並補繳社保。如果您不願意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話,可以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如果單位拒絕的話,您可以收集工作證明、工資單據等證據材料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社保部門反映情況或者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我在某家單位工作,還沒有辭職,但是我找的新工作單位已經通知我上班了,怎麼辦??原來的單位還沒跟領導

3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做好溝通工作。跟新單位說明需一個月才能到崗。很多單位都是比較理解的。

同時儘快提起書面辭職,做好工作交接。望採納。

4樓:fly忙中偷樂

銜接工作沒做好,有點麻煩。跟新單位商量寬限30天。老單位馬上辦辭職手續。很多單位是可以馬上走人的。如不讓走,最多1個月。就可以走了。

5樓:鶴鄉伙伕

只能和新單位說遲些時間上班,一般辭職需提前一月說明

6樓:6黑絲黑

舊單位你就拖拉唄\你就今天有事\明天去旅遊唄\或著來個身體不適馬上寫辭職報告唄

7樓:a完美生活

把工作的事情和原來領導說婉轉一些,由於家庭……要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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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給排水和暖通是相近專業嗎,暖通和給排水是相近專業麼?

是的,水暖是一家,但是個人覺得暖通更難,給排水更成熟,學習暖通的人一般都懂點給排水,但是學習給排水的人一般不懂懂暖通,除非自學的!註冊裝置師有專門的給水排水分類。上面寫的清清楚楚,你為什麼非要報暖通空調,而且你確定專業基礎和專業課你都會嗎。差別很大的。有考過的說給排水比暖通好考過,所以不少暖通的為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