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用人單位工作了兩個多月,老闆沒給我交養老保險,也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現在他不要我上班了,我可以主

2021-05-23 22:15:53 字數 5595 閱讀 3028

1樓:如夢水雲間

可以。你可將copy你的情況寫成書面的東西,帶上能證明你是公司的員工的證據,比如工作證、工牌、工資條等,到所在地街道勞動站的監察部門(監察大隊)或者信訪部門舉報,也可撥打**12333舉報,還可到當地工會尋求幫助(**12351),將這些材料交給他們,他們會協助你處理。

如果還不行,到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免費)。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樓:健哥與容兒

可以主張沒簽合同的雙倍工資,公司不要你做了還要支付賠償金,如果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你,還有一個月的代通知金

3樓:catia少帥

沒有過實習期吧?雙倍賠償是拿不到了

4樓:愛冷魅

拿到基本工資就不錯了,還雙倍呢?

我在單位工作兩年了,用人單位一直沒有給我籤合同,也沒有給我買各種社保

5樓:潛鵬舉

單位與你建立勞動關係,應該及時簽訂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保。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單位拖欠社保的話,您可以要求補繳社保。

可以聯絡勞動保障局申請仲裁,單位需要根據仲裁結果進行賠償等行為。不過一般正常的企業在試用期滿都會與勞動者簽訂合同,社保也是從工資里扣了公司代繳。之後合同每三年籤一次,籤滿10年就會轉成無固定期限合同。

6樓:

你可以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舉報,用人單位沒有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需要向員工支付倆倍的工資,並且為你補繳社保。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7樓:王元頁

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你工作的第一年因為沒簽合同,可以要求支付11個月的雙倍工資的賠償。

要求補繳之前兩年的保險。

要求發放扣留的你的工資。

8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顯然違法。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等相關費用。

縱橫法律網 穆守義律師

工作兩個月了,公司還沒與我籤勞動合同,怎麼辦?公司違法了嗎?

9樓:冰雨夢悠悠

勞動仲裁解來決此事!完全可以勝源訴。隨時可以申請的

1、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2、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你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等,支付加班工資

3、屬於勞動糾紛,應該儘快去提出勞動仲裁,你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可以隨時離職。單位沒有權利扣押任何工資

4、蒐集一些證據能夠證明你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比如工作牌、工資卡、考勤記錄等任何一個。當然單位給你交的保險是最好的證據

法律依據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問題有點多,一個一個來

你已經工作2個月了,按照勞動合同

法,內還沒有簽訂合同法,他應容該每個月給你雙倍工資,社會福利有社會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你可以找勞動仲裁爭議委員會,但是你要有你在他那上班的證據,比如你去跑運輸的收據等

11樓:匿名使用者

1.工作範圍沒有來書面自證據或其他證據,只可協商要求加薪。

2.工資承諾是沒意義的,你要開始保護自己的利益了,注意多收集各種能證明你從事工作的證據,工資條、銀行賬單、內部機密檔案、考勤等。。

3、社會福利按國家標準五險一金實行

4、已經工作兩個月而未籤合同,可要求雙倍工資。

以上均需公司具有主體資格及你是勞動主體。

12樓:匿名使用者

國家規定試用期不能超過三個月,準確的說試用期也要簽訂合同的。直接跟老闆講吧,如果老闆給你滿意答覆,這樣的老闆值得你去賣命,如果剋扣你,你就考慮下一個東家吧,這樣的老闆不值得你賣命。

13樓:匿名使用者

等等吧,打工者都要面對一些"合理不合法"的事,如果你真要爭取合理合法那只有被........

我在公司上班已經13年了,沒有籤勞動合同,也沒有買養老保險,老闆無理由辭退我,

14樓:清風飛揚

有兩個維權的方法,第一是到勞動局仲裁,第二是到法院起訴,這兩種方法的前提是你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你給他打過13年的工,這些證據蒐集有些困難。

15樓:

你可以去當地勞動局仲裁科,說話客氣地說明情況。讓勞動局和單位協商。給你一定的補償。

16樓:下江女

如果年齡不大的話,可以自己去買養老保險,自交錢就要出的多很多,現在最低檔的是一年六七千,如果你不嫌麻煩的話,可以收集證據,是送你們公司,很有可能公司會給你補上,如果你們公司都沒有給所有員工買社保,可以聯合其他的同事一起起訴公司。

17樓:

根據勞動合同法,你可以要求公司給你補繳養老保險,並按每工作一年補發兩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可去當地勞動人事局勞動仲裁庭進行申請仲裁

18樓:肥花臉

工作了13年,都沒簽定勞動合同,而且還無故辭退你。這是違法的,你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訴訟,並提出賠償要求,這些要求是合理合法的。

19樓:農盼蘭

國家有規定,任何工廠必須得跟工人簽訂養老合同和醫療各方面的五險一金,如果沒有的話,那就是你沒簽合同,你不籤合同這個嗯,沒有法律保護

20樓:孩他爹

可以去勞動局告他,先去勞動監察大隊如果得不到答案可以動仲裁,你可以提供充分的證據應該可以打贏單位得到賠償希望你在單位別做什麼違法的事情,如果有做違法的事情公司會反咬你一口。最好是請個專業的律師,他可以幫你總結需要提供的材料,祝你成功。

21樓:戶雲英

可以去勞動局告他,勞動仲裁,如果你可以提供充分的證據應該可以打贏單位得到賠償。最好是請個專業的律師,他可以幫你總結需要提供的材料,祝你成功。

22樓:

這告訴我們,無論如何都必須簽好合同白紙黑字,我舅舅也是,跟他朋友合夥開個工廠,以為幾十年老朋友了,不籤合同,結果後來別人拿著錢跑了,這能找誰?

23樓:弓映寒

為什麼十三年都沒有籤合同,這是不合法的,沒給你上保險就算偷稅漏稅,要罰款的,法律規定工作滿三年五年就算正式的,就算沒有合同也有法律效益,你要留有每月的工資條,或者能夠證明你在這裡工作十三年的證據,如果辭退你就要賠償三月工資,得有說法!

24樓:浩海疏雅

你可以去勞動仲裁部門告他,雖然沒有合同,但是你有上13年班的事實,有工資單都可以說明問題。

25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個事情不好辦,上了13年的班卻沒有籤勞動合同,更無養老保險,真是不應該,現在被無理由辭退,無說法,你先拿出在此上班13年的證據,工資條也可以,然後去勞動仲裁部門尋求一下幫助,看看他們怎麼說吧。另外提醒一下,以後打工一定要籤合同。

26樓:匿名使用者

你有什麼要求?按勞動合同法,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也就是說,你和公司之間視為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公司無法定理由辭退你,你想維持勞動關係的,或者要求不維持勞動關係,但要求經濟補償金等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公司未辦理的,可以向社保局投訴控告,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因為未辦理而導致你不能享受相關社保待遇,造成損失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27樓:

法律意識淡薄,沒有自我保護意識,說白了就是缺心眼,幫不了你,以後的日子不要再犯這樣的錯誤只能幫到這裡了。

28樓:

你和公司已經成為事實的勞動關係。根據我們國家的勞動法,你所在的公司沒有理由隨便辭退你。如果你沒有犯錯,公司解僱你。

你把這些年的工資證明帶著去有關部門討個說法。會有人給你主持公道的。

29樓:牧海昌

首先,你在這十三年裡,缺乏法律意識,不懂法,不學法,但是在當今法律建全的時代,你可以到勞動仲裁部門申訴,完全可以得到公正的待遇。

30樓:小玉

這個沒有辦法只能靠你自己了,你老闆辭退你這個是他說了算,你工資應該也不低吧?你們老闆想省點錢找個新的工人那麼工資也不用太高。你就被他選中了所以被辭掉了。

31樓:

說實話老闆辭退你。這也屬於正。因為你沒有籤合同,也沒有什麼法律保障。

說明你就是一個臨時工。所以以後再上班兒的時候,一定要先後勞動合同長期的,還是短期的勞動保險。就像我所認真一樣。

這件事也沒有別的辦法。你也不要多想,以此為鑑,下不為例,以後就知道怎麼在上班的時候先簽合同,簽上合同就受法律保護了。也就是說像這樣的老闆想辭退你,就辭退你,那是不可以的了,因為你籤合同是受法律保護了。

記住這次的教訓,下不為例,就沒有這樣的煩惱了

32樓:無形劍客万俟雨

提供你的薪資流水等資料,蒐集好你在那裡工作的人證物證,去勞動局告他吧。這樣的事情一告一個準。老闆沒給你買保險籤合同,其他人肯定也有。

33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一點法律意識的悲哀,誰也幫不了你!

34樓:半x半農

找個律師問問,這個事應該可以搞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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