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保險合同中,保險人承保的風險是指什麼

2021-04-17 13:02:26 字數 872 閱讀 1262

1樓:太平人壽

個人認為 除了投資失利的風險 還有就是政治因素 天災 僅代表個人觀點

2樓:我就用純數字了

首先,「一切險

抄」實際上bai只是個虛幻的概念,因為顯而易見根本不du可能有這種保險。

所謂zhi的一切險dao一般指的是除了「責任免除」以外,保險公司承保其他的風險。

我打個比方:

有a和b兩種意外傷害險,a只保民航導致的身故,這個叫單一風險合同;b保的是所有意外傷害,除了合同裡明確寫明「責任免除」的部分之外。這種保險就是所謂的一切險。

3樓:匿名使用者

保險人是指?

一般分為投保人和被投保人,不知道您的保險人是指?

4樓:演算法年卡

你說的是財產一切險嗎?財產一切險的保險責任如下:

自然災害:指雷電、颶專風、颱風、龍捲風、風屬暴、暴雨、洪水、水災、凍災、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發、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壞力強大的自然現象。

意外事故:指不可預料的以及被保險人無法控制並造成物質損失的突發性事件,包括火災和**。

5樓:哼丶我呸

一切險合同中,保險人承保的風險是指()。

a.被保險人所遇到的一切特殊風險

b.被保險人所遇到的一切特定責任風臉

c.被保險人所遇到的一切風險

d.保險合同中列明的除外不保風險之外的一切風險選:d

6樓:我愛保險網

承保的風險從形式上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保險單上列舉的風險;另一類是以附加條款的形式加保的風險,包括附加險與特別附加險,這部分風險須經雙方特別約定,在增加保險費的情況下

投保人找多個保險人簽訂重複的保險合同有意義麼

如果是財險,一般找多個保險人重複投保是沒有意義的。因為保險公司會按照財產的數值,按照投保順序進行理賠。超額部分不賠。財險中的重複投保,可能是因為投保人認為自己的標的數額巨大,一家保險公司不能承保,如萬一出現不賠的情況,還有其他保險公司可以進行理賠。其實這種情況不用擔心,只要保險條款經過稽核,在一家保...

在保險活動中,被保險人一旦違反保證義務,保險人的正確處理方式是

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根據 保險法 第十六條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前款規定的合同解除權,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 發生保險...

被保險人不是本人簽字,合同是否有效,有法規

您好,一般是有效的。不過還是要先看您的保險是財產保險還是人身保險。一 如果是財產保險合同,只要投保人是本人簽字,就是有效的。投保人是指出錢買保險的人,而被保險人是指保險保障的物件 有權取得賠償的人。當然兩者可以是同一個人。二 如果是人身保險,被保險人和投保人是下列關係之一的,只要投保人是本人簽名,被...